Java Desktop System 發行版本 3 使用者手冊

使用執行程式對話方塊

使用執行程式對話方塊即可存取指令行。但是在執行程式對話方塊中執行指令時,您無法接收指令的輸出。

如果要從指令行執行指令,請執行下列步驟:

  1. 顯示執行程式對話方塊。您可以用下列任一種方式,顯示執行程式對話方塊:

    • 從任何的面板

      將 [執行] 按鈕加入至面板。在面板上按滑鼠右鍵,再選擇 [加入面板] -> [動作] -> [執行]。按一下 [執行] 按鈕。

    • 從 [啟動] 按鈕

      按一下 [啟動] ,然後選取 [執行程式]。

    • 功能表列

      選擇 [動作] -> [執行程式]。

    • 使用捷徑鍵

      顯示執行程式對話方塊的預設捷徑鍵是 [Super] + [R]。您可以在 [鍵盤捷徑] 喜好設定工具中,變更顯示執行程式對話方塊所用的捷徑鍵。

    • 從功能表項目快顯功能表

      在功能表中的項目上按滑鼠右鍵,然後從快顯功能表中選擇收到執行對話方塊。執行程式對話方塊便會以指令欄位中的功能表指令開啟。

  2. 請在空白欄位中,輸入要執行的指令。或者,如需選擇之前執行過的指令,請按一下指令欄位旁的 [向下箭頭] 按鈕,然後選擇要執行的指令。

    另外,可以選取 [顯示已知應用程式清單] 選項,以便顯示可用應用程式的清單。

    您也可以使用 [執行檔案] 按鈕,選擇檔案並將之附加至命令列。例如:您可以輸入 emacs 當作指令,然後選擇檔案進行編輯。

    選取在終端機中執行選項,可以在終端機視窗中執行應用程式或指令。如果應用程式或指令不會建立視窗執行工作,請選取這個選項。

  3. 在 [執行程式] 對話方塊,按一下執行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