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vice Registry 3.1 使用者指南

Procedure建立和發佈個人 (Person)使用者 (User) 物件

個人 (Person)使用者 (User) 物件可提供 Registry 中人員和註冊使用者的相關資訊。兩種物件具有相同的屬性。使用者 (User) 物件做為主要連絡人與組織 (Organization) 相關聯。使用者 (User) 物件還用來在可稽核事件 (AuditableEvent) 物件中標識傳送請求 (因而產生可稽核事件 (AuditableEvent)) 的請求者。

建議透過 [使用者註冊精靈] 來建立使用者 (User) 物件。當您要為不會自行存取 Registry 的人員建立中介資料時,請使用 Web 主控台來建立個人 (Person) 物件。

如果要為人員建立多個郵遞地址、電子郵件地址或電話號碼,請建立使用者 (User) 物件。Web 主控台可讓您為使用者 (User) 物件 (而非個人 (Person) 物件) 增加郵遞地址、電子郵件地址或電話號碼做為撰寫物件。

  1. 執行建立和發佈新的登錄 (Registry) 物件中的步驟 1 – 6。在步驟 2 中,選取 [個人 (Person)] 或 [使用者 (User)]。

  2. 在 [姓名] 欄位中鍵入值。

    為這些欄位中的至少一個欄位指定值。

    請勿使用 [名稱] 欄位。Web 主控台將忽略您在 [名稱] 欄位中為個人 (Person)使用者 (User) 物件鍵入的任何值。

  3. 如以下各小節說明,增加撰寫物件:

  4. 執行建立和發佈新的登錄 (Registry) 物件中的步驟 8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