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預設,Portal Server Mobile Access 軟體不會在行動入口網站桌面中提供以下應用程式,因為這些應用程式不是 Mobile Access 軟體的一部分:
通訊錄
行事曆
郵件
傳真
這些應用程式必須個別安裝。您也可以將這些應用程式安裝在其他機器上,不必在安裝 Portal Server 軟體的同一台機器上執行這些應用程式。行動入口網站桌面用做使用者介面。一旦建立至應用程式的連結,則應用程式的執行將不受 Portal Server 軟體的控制。當使用者結束使用應用程式之後,可以返回行動入口網站桌面以使用其他應用程式或通道。
有關服務配置與 Access Manager 功能的詳細資訊,請參閱「Sun Java System Access Manager 7 2005Q4 管理指南」。若要取得配置通訊通道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Sun Java System Portal Server 7.1 管理指南」和「Sun Java System Portal Server 7.1 Command Line Reference 」指南。
在 [服務配置] 層級中,您可以檢視和變更預設應用程式喜好設定以及控制使用者可自行編輯的喜好設定。您可以使用 Portal Server 7.1 CLI 設定應用程式喜好設定。如需設定喜好設定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Sun Java System Portal Server 7.1 Command Line Reference」 指南。
在 Access Manager 層級中,您可以檢視和變更任何組織或使用者的預設應用程式喜好設定。
儲存於此處的喜好設定是儲存在 [服務配置] 層級中的動態喜好設定之副本。對於行動郵件應用程式來說,組織喜好設定也會儲存於此。
以管理員身份登入 Portal Server 管理主控台。
根據預設,會選取 [一般作業] 標籤,並顯示 [ 一般管理作業] 頁面。
按一下 [入口網站] 標籤。
顥示 [入口網站] 頁面。[入口網站] 表中顯示可用的入口網站。
按一下您要管理的入口網站名稱。
顯示 [桌面作業和屬性] 頁面。此頁面會列出可編輯的 Portal Server 桌面作業和屬性。
在 [選取 DN] 選項中,選擇 username (使用者) DN。
如果 username (使用者) DN 選項無法使用,您必須將此 DN 新增至 [選取 DN]清單。按照步驟新增 username (使用者) DN。
在 [作業] 清單中,按一下 [管理容器與通道]。
管理容器與通道:顯示 Portal 名稱頁面。此頁面的左框架中會顯示可用的 [檢視類型],在右框架中顯示所選取 [檢視類型] 的特性。
在 [檢視類型] 選項中,選擇您要編輯特性的檢視類型。
在右框架中顯示所選取檢視類型的作業和特性。
在 [特性] 表格中,選取您要編輯的特性前面的核取方塊。
按一下 [表格喜好定] 按鈕。
在 [特性] 表格的頂端顯示 [表格喜好設定] 方塊。
在 [用戶端類型和語言環境] 欄位中,輸入適當的用戶端類型和語言環境資訊。
按一下「確定」。
按一下 [儲存]。
用戶端類型會新增至 [值] 欄。
行動應用程式範本作用是建立規則以管理應用程式喜好設定的儲存。範本以「全球資訊網聯合機構 (W3C)」所發佈的 RFC 1738 中描述的單一資源定址器 (URL) 來表示。
管理員可編輯範本字串以便為字串內的特性指定值,以及將特定規則套用到那些特性中。
範本字串必須以 default 開頭,後面加上管道符號 |。該字串提供範本配置名稱,以及可以變更以改變應用程式行為的喜好設定。安裝 Mobile Access 時,會以預設值設定喜好設定。
以下為通訊錄範本範例。在此範例中,範本字串會在欄位中顯示為單一的長字串。本範例會基於易於閱讀的目的而將範本字串分為個別的行。& 符號 (&) 前已經加入換行符。
default|undef:///?configName=MA-AB-APP &default=sortBy &default=sortOrder &merge=sortBy &merge=sortOrder &sortBy=cn &sortOrder=asc |
此範例中的範本名稱為 MA-AB-APP。此範本包括兩個喜好設定—sortOrder 和 sortBy。其中提供兩個喜好設定的預設值,以及允許使用者定義這些喜好設定的規則。
傳真功能可讓掌上裝置的使用者將文件傳送到傳真機。傳真機可存在於使用者想要文件以列印格式呈現的任何地方,包含本機傳真機。在此版本中,我們提供的一個功能是允許使用者傳真一個或多個做為已接收電子郵件附件的文件。
傳真多個電子郵件附件的能力與傳真服務提供者有關。預設實作 (Fax1.com) 不支援此功能,因為傳真服務提供者不允許此功能。
使用者可將完整的電子郵件訊息傳送給服務提供者,該訊息可做為傳真進行列印。使用者也可以指定所配置服務提供者以外的不同服務提供者,在這種情況中,使用者就必須提供下列資訊:
傳真號碼:使用者要將電子郵件做為傳真傳送至的號碼。
傳真號碼尾碼可能是傳真服務提供者的 DNS 網域名稱。如果未提供此資訊,則會使用預設的所配置網域名稱
例如:<fax#@domain>
寄件者位址:電子郵件位址必須和使用者與服務提供者一同建立之傳真服務帳號相符。
主體:包含服務提供者驗證請求所必需的憑證資訊。
此功能具有下列限制:
文件類型由服務提供者設定
使用者只可以傳真完整的電子郵件。不可以對郵件中的附件加以選擇性傳真。
如果使用者嘗試傳真的郵件格式非一般文字格式 (例如 HTML),則傳真內容將不會按預期效果顯示。如果是 HTML 格式,傳真內容中將包含帶有 HTML 元素的 HTML 程式碼。因此,使用者必須確定傳真郵件是屬於一般文字類型。這是 Fax1 的需求。
目前尚未有標準規定電子郵件應如何格式化以進行傳真服務,因此所有的服務提供者都是定義自己專屬的格式。郵件的格式因提供者而有所不同。因為並非支援所有檔案類型,所以請造訪個別服務提供者的網站,也許可以找到其支援的可用於傳真之附件類型。
如需有關如何配置傳真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Sun Java System Portal Server 7.1 Command Line Reference」 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