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真功能可讓掌上裝置的使用者將文件傳送到傳真機。傳真機可存在於使用者想要文件以列印格式呈現的任何地方,包含本機傳真機。在此版本中,我們提供的一個功能是允許使用者傳真一個或多個做為已接收電子郵件附件的文件。
傳真多個電子郵件附件的能力與傳真服務提供者有關。預設實作 (Fax1.com) 不支援此功能,因為傳真服務提供者不允許此功能。
使用者可將完整的電子郵件訊息傳送給服務提供者,該訊息可做為傳真進行列印。使用者也可以指定所配置服務提供者以外的不同服務提供者,在這種情況中,使用者就必須提供下列資訊:
傳真號碼:使用者要將電子郵件做為傳真傳送至的號碼。
傳真號碼尾碼可能是傳真服務提供者的 DNS 網域名稱。如果未提供此資訊,則會使用預設的所配置網域名稱
例如:<fax#@domain>
寄件者位址:電子郵件位址必須和使用者與服務提供者一同建立之傳真服務帳號相符。
主體:包含服務提供者驗證請求所必需的憑證資訊。
此功能具有下列限制:
文件類型由服務提供者設定
使用者只可以傳真完整的電子郵件。不可以對郵件中的附件加以選擇性傳真。
如果使用者嘗試傳真的郵件格式非一般文字格式 (例如 HTML),則傳真內容將不會按預期效果顯示。如果是 HTML 格式,傳真內容中將包含帶有 HTML 元素的 HTML 程式碼。因此,使用者必須確定傳真郵件是屬於一般文字類型。這是 Fax1 的需求。
目前尚未有標準規定電子郵件應如何格式化以進行傳真服務,因此所有的服務提供者都是定義自己專屬的格式。郵件的格式因提供者而有所不同。因為並非支援所有檔案類型,所以請造訪個別服務提供者的網站,也許可以找到其支援的可用於傳真之附件類型。
如需有關如何配置傳真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Sun Java System Portal Server 7.1 Command Line Reference」 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