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 Java System Directory Server Enterprise Edition 6.2 管理指南

使用自訂模式檔案延伸模式

模式檔案是位於 instance-path/config/schema/ 中的 LDIF 檔案。instance-path 對應於目錄伺服器實例所在的檔案系統目錄。例如,實例可能位於 /local/ds/ 中。這些檔案可定義標準模式,供目錄伺服器以及所有依賴目錄伺服器的伺服器使用。這些檔案與標準模式說明於「Sun Java System Directory Server Enterprise Edition 6.2 Reference」「Sun Java System Directory Server Enterprise Edition 6.2 Man Page Reference」

模式檔案只會在伺服器啟動時讀取一次。檔案的 LDIF 內容會增加至 cn=schema 中模式的常駐記憶體 LDAP 檢視。模式定義的順序是很重要的,因此模式檔案名稱的開頭處會加上號碼,並依據字母數字順序載入。只有安裝期間所定義的系統使用者,才能寫入此目錄中的模式檔案。

直接在 LDIF 檔案中定義模式時,請勿於 X-ORIGIN 欄位中使用 'user defined' 值。此值必須保留給透過 cn=schema 的 LDAP 檢視所定義,同時出現在檔案 99user.ldif 中的模式元素使用。

99user.ldif 檔案含有其他 ACI,供 cn=schema 項目與所有使用指令行或 DSCC 增加的模式定義使用。新增模式定義時,即會覆寫 99user.ldif 檔案。若要修改此檔案,您必須立即重新啟動伺服器,以確保更新目前的變更。

請勿修改其他模式檔案中所定義的標準模式。但您可以新增檔案以定義新的屬性與物件類別。例如,若要在多部伺服器上定義新的模式元素,您可以先將元素定義於名為 98mySchema.ldif 的檔案中,再將此檔案複製到所有伺服器的模式目錄中。接著您必須重新啟動所有伺服器,以載入新的模式檔案。

Procedure使用自訂模式檔案延伸模式

您可以使用 DSCC 執行此作業。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目錄服務控制中心介面與 DSCC 線上說明。

  1. 建立您自己的模式定義檔案,如 98mySchema.ldif

    模式檔案中的定義所使用之語法,說明於 RFC 4517 中。

  2. (可選擇) 若此伺服器是可傳送更新至其他伺服器的主伺服器複本,請將您的模式定義檔案複製到複寫拓樸中的每個伺服器實例上。

    複寫機制無法偵測您對含有模式的 LDIF 檔案所做的任何直接變更。因此,即使在重新啟動主伺服器後,您的變更仍不會複寫至用戶。

  3. 請重新啟動已複製了模式定義檔案之每個目錄伺服器實例。

    您的變更將在伺服器重新啟動後生效,並重新載入模式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