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僅適用於複寫機制無法自動更新集散中心複本的情況。資料庫檔案受損或複寫作業中斷過久,都屬於這種情況。在此類情況下,您必須以下列其中一種方式復原或重新初始化集散中心複本:
最簡單的方法是不要復原備份,而從其中一個主伺服器複本重新初始化集散中心。如此可確保最新的資料將可傳送至集散中心,並可供複寫之用。請參閱初始化尾碼。
至於有數百萬個項目的複本,製作二進位副本以復原來自其他集散中心之複寫尾碼的較新備份,可能是比較快的做法。請參閱使用二進位副本初始化複寫的尾碼。若沒有其他集散中心複本可複製,請以前述方式重新初始化集散中心,或以後述方式加以復原,視情況而定。
若您集散中心的備份不比其任何供應者的變更記錄內容最長存在時間舊,即可使用備份 (集散中心或主伺服器複本) 進行此集散中心的復原。復原集散中心時,其供應者將使用其變更記錄中所有在備份儲存後處理的修改,對此集散中心進行更新。
無論您以何種方式復原或重新初始化集散中心複本,您接下來都必須重新初始化此集散中心的所有用戶,包括任何其他層級的集散中心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