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在不具有管理权限时您无法创建共享连接,但是您可以将其保存为专用连接(如果为共享连接启用了保存为专用连接功能)。
要创建专用连接:
从“共享连接”树形列表中选择一个项目,将其保存为专用连接。
从“操作面板”中,选择“添加到专用连接”。该选项只在选定的项目启用了“保存为专用连接”的情况下才可用。
可选:在“保存为专用连接”中,编辑连接的名称和说明。
单击“确定”。
连接名称将在下列对象中显示:
共享连接树形列表,专用连接用小箭头表示
“专用连接”下拉菜单
连接
共享连接和专用连接
连接到数据源
断开与数据源的连接
创建专用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