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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记录所有权模式根据公司的业务需求,可能不想将所有者分配给某个记录类型的记录。相反,您可能想要以下列方式组织记录:在雇员移到其他责任或因为更改业务模式而重新协调销售团队时,无需重新分配记录的所有权。从版本 20 开始,Oracle CRM On Demand 让您可通过将主要定制工作簿与记录关联,支持此类业务需求,而不是将所有者分配给记录。属于记录中主要定制工作簿的成员的任何用户均可访问和使用该记录,只要用户角色和权限配置文件设置向用户提供必要访问权限即可。贵公司也可能想要设置某些记录类型,以便无需该类型的记录也拥有分配的所有者或关联的主要定制工作簿。 Oracle CRM On Demand 让您可以为使用工作簿的大多数记录类型设置以下记录所有权模式:
注意:您必须将记录所有权的用户模式用于“样品交易”记录类型,因为每个样品交易都必须与特定用户的某个库存期间相关。请不要为“样品交易”记录类型配置工作簿模式或混合模式。 不管为记录类型配置哪种所有权模式,用户都可以将附加工作簿分配给记录,而且只要记录类型支持团队,用户就可将附加工作簿链接到记录。如果用户是分配给记录的任何工作簿的成员,该用户只要其角色和权限配置文件设置具有必要的访问权限就能访问和使用该记录。 报告对于“客户”和“联系人”记录类型,可以根据记录与记录中的主要工作簿之间的关系,创建实时和历史报表。有关报告和记录所有权模式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关于分析中记录的可见性。 在“报表”主页的工作簿选择器中选择工作簿时,记录所有权模式不影响适用的数据可见性规则。有关报告中工作簿的数据可见性规则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关于设计工作簿结构。 支持记录所有权模式的记录类型支持定制工作簿的记录类型支持记录所有权模式,但以下情况例外:
您可以采用用户模式、工作簿模式或混合模式配置支持定制工作簿的其他所有记录类型。您可以将混合所有权模式用于支持工作簿的各种记录类型。例如,可以采用工作簿模式配置“联系人”记录类型,且可以采用用户模式配置“客户”记录类型。您可以随时更改记录类型的记录所有权模式。通过将记录类型中的“所有者”和“工作簿”字段配置为必填或非必填,可配置记录类型的记录所有权模式,如下表所示。 注意:必须为记录所有权模式正确设置记录类型的页面布局。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关于记录所有权模式的字段设置和页面布局。
默认记录所有权模式对于在版本 19 或更高版本的 Oracle CRM On Demand 中创建的现有公司,用户模式是默认记录所有权模式,但“服务请求”记录类型默认情况下以混合模式配置。对于新公司,混合模式是支持记录所有权模式的记录类型的默认记录所有权模式。 “所有者”和“工作簿”字段中的默认值当用户打开一个新的记录页面时,“所有者”和“工作簿”字段中的值如下:
注意:如果“所有者”字段在页面布局上为必填字段,而且记录类型在混合模式下,则当用户打开一个使用该页面布局的新记录页面时,默认情况下“所有者”字段为空。有关记录所有权模式的字段设置和页面布局的更多信息,请参阅关于记录所有权模式的字段设置和页面布局。 记录所有权模式的注意事项配置记录类型的记录所有权模式时,注意以下事项:
更改记录类型的记录所有权模式后将会怎样?如果贵公司将记录类型的记录所有权模式从一种模式更改为另一种模式,则该记录类型的任何新记录都将强制使用新所有权模式。对于现有记录,行为如下:
如果通过批量更新功能更新记录将会怎样?仅某些记录类型支持的“成批更新”功能允许用户从列表页面中更新记录组中的字段。用户使用“批量更新”功能更新记录组时,不会强制用户为在记录中为空的任何必填字段提供值。因此,如果用户在更改记录类型的记录所有权模式后更新记录组,即使新记录所有权模式要求记录具有所有者或主要定制工作,也不会强制用户在更新记录时选择所有者或主要定制工作。 |
已发布 10月 2016 | Copyright © 2005, 2016, Oracle. 保留所有权利。Legal Notic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