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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指派規則在您開始之前。若要設定指派規則,您的角色必須包括「資料規則和指派」權限。 指派規則可讓您根據所設定的規則 (稱為規則群組),自動指派潛在客戶、機會、服務要求,或客戶給適當的使用者、團隊和銷售地區。 如果您的公司已選取群組指派選項,所有群組成員都共用您指派給該群組成員的記錄。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群組管理。 依您公司的結構和商務程序而定,指派規則可以很簡單。例如:
或者,規則可以非常複雜。例如:
下表說明您能夠指派記錄類型的方式:
有效的規則群組中之指派規則是在發生關於記錄類型的下列情形時進行評估:
附註:指派管理員會在勾選記錄上的「重新指派負責人」核取方塊並儲存記錄後,嘗試立即重新指派記錄。不過,將潛在客戶記錄轉換為客戶或機會時,任何重新指派客戶或機會的嘗試均會失敗,因為潛在客戶完全轉換前,指派管理員無法重新指派記錄。例如,使用工作流程規則來勾選「重新指派負責人」核取方塊,或轉換潛在客戶時設定客戶或機會的預設值,均不會造成重新指派記錄。記錄完全轉換後,您必須勾選轉換記錄上的「重新指派負責人」核取方塊,以改為手動重新指派記錄。 電子郵件通知負責人已指派給潛在客戶或服務要求時,就會傳送電子郵件給新負責人。在新負責人的「個人詳細資料」頁面中所選取的語言可決定電子郵件使用的範本。例如,若使用者想要以西班牙文來接收通知電子郵件,則必須在使用者的「個人詳細資料」頁面上的「語言」欄位選取西班牙文。您可以在「服務要求指派規則編輯」頁面上取消選取「傳送電子郵件通知」核取方塊 (旗標),按照規則情況來關閉服務要求的電子郵件通知。如需有關更新指派規則的資訊,請參閱設定指派規則。 在電子郵件通知中,「寄件人」地址總是 donotreply@crmondemand.com,而「收件人」地址則設成您在指派規則群組的「傳回電子郵件」欄位中所指定的地址。Oracle CRM On Demand 在每個電子郵件附加字串,因此就能在 Oracle 的電子郵件遞送系統中追蹤電子郵件。若電子郵件收件者回應電子郵件通知,則回覆的「收件人」欄位會設成您在指派規則群組的「傳回電子郵件」欄位中所指定的地址。 追蹤重新指派程序您可以使用欄位,協助您追蹤負責人重新指派處理,或執行分析以判斷重新指派處理所耗費的時間。您可以將這些欄位加入至「客戶」、「商機」、「潛在客戶」和「服務要求」頁面配置。這些欄位列出如下:
如需有關新增欄位至頁面配置的詳細資訊,請參閱自訂靜態頁面配置。 讓規則群組成為有效您可以建立多個指派規則群組,但每個記錄類型一次只能有一個規則群組是有效的。 注意: 上次核發規則時標示為有效 的規則群組會繼續有效,直到再度核發規則為止。當規則下次核發時,最近標示為有效 的規則群組會成為有效。當您建立新的規則群組並將它標示為有效時,切勿刪除先前有效的規則群組,要等到核發規則之後再刪除。 提示: 規則群組可以做為潛在客戶的記錄參考,您不要刪除規則群組,而可以將其標示為無效。 關於群組指派如果您的公司指派記錄給整個群組,而不是指派給一名員工,您的公司管理員必須:
將記錄指派給群組中的負責人時:
一般而言,群組中所有成員都具有記錄的完整存取權,但是可以調整存取層級來限制使用者的存取。 關於指派管理員與記錄所有權模式指派管理程式只會將記錄重新指派給使用者。只有在記錄類型是在記錄所有權的使用者模式或混合模式中設定時,才會重新指派記錄。如果在指派管理程式將記錄重新指派給負責人前,已有主要自訂工作簿指派給記錄,則指派管理程式會將主要工作簿從記錄中移除。如果記錄類型是在工作簿模式中設定的,則指派管理程式無法重新指派記錄。如果您在工作簿模式中設定記錄類型,則強烈建議讓該記錄類型的所有規則群組無效。如需有關記錄所有權模式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關於記錄所有權模式。 指派潛在客戶的案例下列是公司指派潛在客戶的典型商務規則範例。若要設定規則,自動指派公司的潛在客戶,管理員必須執行下列作業:
最好的實作方法是:使用「記錄指派範本」,協助您規劃公司的指派案例,並設定可以提供您所要結果的規則。 指派規則中的標準條件您可以在指派規則上的標準中使用下列條件:
請注意下列有關規則標準的重點:
例如,如果正在評估 10 個規則,而這時符合規則 6 的標準,則系統會略過規則 7、8、9 和 10 (也就是不會評估這些規則)。同樣地,如果規則 6 並無任何標準,則規則 6 會成功,系統仍會略過規則 7、8、9 和 10。 如需有關如何設定指派規則的逐步指示,請參閱設定指派規則。 |
2016年10月 | Copyright © 2005, 2016, Oracle 及/或其關係機構。版權所有. Legal Notic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