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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鑑定要求記錄

僅具有適當存取權的使用者才能更新鑑定要求記錄。根據預設,只有品牌負責人角色 (例如通路經理) 才可更新要求記錄的「狀態」欄位。品牌負責人角色與合作夥伴角色可以更新其他所有欄位。

您的公司管理員可視需要修改預設存取權限。

在您開始之前。

公司管理員必須已在詳細資料頁面上顯示「鑑定要求」的相關資訊區段以供使用。如果詳細資料頁面上未顯示相關資訊區段,則按一下「編輯配置」連結,然後將該區段新增為顯示的相關資訊區段。

若要更新鑑定要求記錄:

  1. 在「鑑定詳細資料」頁面上的「鑑定要求」區段中,針對您要修改的要求記錄按一下「編輯」連結。
  2. 視需要修改欄位。
  3. 按一下「儲存」。

附註:「鑑定狀態」欄位的預設允許值為「已要求」、「已授予」及「已拒絕」。然而,此清單完全可供設定,且公司管理員可對其修改以符合您的業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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