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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使用「地址」頁面來建立、更新及追蹤會在客戶、聯絡人、經銷商及合作夥伴記錄之間共用的地址。 附註: 您的公司管理員會決定您可以使用的頁標。如果您的工作職責不包含使用地址,則您的設定中很可能就會排除「地址」頁標。 如果您的公司管理員藉由在公司資料檔上選取「啟用共用地址」而啟用了地址記錄功能,則您在「地址」頁面中所建立的地址即可與多重客戶、聯絡人、經銷商或合作夥伴記錄產生關聯 (共用地址功能)。未設定「啟用共用地址」的公司不會在任何記錄之間共用地址資訊,而各記錄中的地址資訊則為各記錄所專有 (未共用地址功能)。 附註:Oracle CRM On Demand 僅對客戶、聯絡人、經銷商及合作夥伴記錄類型支援共用地址功能。對於含有地址欄位的其他記錄類型,例如潛在客戶、家庭、訂單等等,Oracle CRM On Demand 僅支援未共用地址功能。 附註: 共用地址並未與 Oracle Offline On Demand 相容。如果公司的共用地址已啟用,且若您正在 Oracle Offline On Demand 中建立含地址的新帳戶或聯絡人記錄,則從 Oracle Offline On Demand 至 Oracle CRM On Demand 的資料會上傳失敗。但若您建立不含地址的新帳戶或聯絡人記錄,資料便會正確地從 Oracle Offline On Demand 上傳至 Oracle CRM On Demand。如需 Oracle Offline On Demand 的詳細資訊,請參閱使用 Offline Client。 共用地址功能的特性為公司設定共用地址功能時,其部份特性如下:
您可以用地址記錄執行哪些作業?您可以從最上層頁標中建立、編輯或刪除地址記錄。此外還可從客戶、聯絡人、經銷商或合作夥伴記錄中直接建立或移除地址記錄,或將現有記錄新增至客戶、聯絡人、經銷商或合作夥伴記錄中。此外,您還可以在客戶、聯絡人、經銷商或合作夥伴記錄中,編輯共用地址記錄上的特定欄位 (如「地址類型」選擇清單,或主要、帳單及出貨等設定)。移除功能會移除地址與客戶、聯絡人、經銷商或合作夥伴記錄之間的關聯,同時保留共用地址作為全域資源。「地址」首頁上有標準清單可用,使用者依預設可加以存取。因為共用地址無法由使用者所擁有,所以這些清單前皆冠以 ALL 字樣,而非 MY。 關於非正規化欄位當出貨與帳單地址是為客戶、經銷商及合作夥伴所設定,而主要地址是為聯絡人所設定時,Oracle CRM On Demand 會將地址欄位直接儲存至上層物件。這個程序稱為非正規化。如果已刪除或更新共用地址欄位,Oracle CRM On Demand 會將變更內容傳播至使用共用地址的客戶、聯絡人、詳細資料或合作夥伴記錄,使所有地址資料彼此一致,並保留資料完整性。非正規化也會提供搜尋功能。 非正規化欄位的傳播有什麼作用?由於要將變更內容傳播至客戶、聯絡人、經銷商及合作夥伴記錄上的欄位,Oracle CRM On Demand 傳播商務服務可能需要數分鐘時間才能處理地址更新。此外,如果刪除了最上層共用地址,則在 Oracle CRM On Demand 傳播商務服務移除非正規化欄位中的地址值時,也可能發生類似的延遲。如果發生逾時或錯誤,Oracle CRM On Demand 傳播商務服務會在每晚的午夜,嘗試重新傳播變更內容。如果未進行傳播作業,您的公司管理員可能須手動套用變更,或在必要時聯絡 Oracle CRM On Demand Customer Care 尋求協助。 |
2016年10月 | Copyright © 2005, 2016, Oracle 及/或其關係機構。版權所有. Legal Notic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