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將共用地址標示為已驗證如果已在「地址詳細資料」頁面中設定「驗證日期」欄位,Oracle CRM On Demand 會將地址記錄的驗證狀態從「未驗證」變更為「已驗證」。一般而言,客戶會用自己的方式 (屬於 Oracle CRM On Demand 外部) 來判斷地址是否有效,然後藉由設定「驗證日期」欄位,在 Oracle CRM On Demand 中加以標示為已驗證。 如果已為公司設定地址驗證,則只有標示為已驗證的地址才會顯示或新增至客戶與聯絡人記錄的清單中,而且您無法將新地址新增至客戶或聯絡人。不過,您可以將其新增至「地址」首頁。 在您開始之前。若要將「地址」記錄標示為已驗證,您需要「驗證共用地址」權限。必須在公司資料檔中同時選取「啟用共用地址」與「驗證共用地址」設定,才能為公司設定地址驗證。 將共用地址標示為已驗證
附註:地址記錄中的「驗證狀態」欄位依預設不會顯示。您的公司管理員必須加以設定。 |
2016年10月 | Copyright © 2005, 2016, Oracle 及/或其關係機構。版權所有. Legal Notic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