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共用記錄 (團隊)針對某些記錄類型,您可以共用記錄讓使用者團隊來檢視。下列記錄類型可以由團隊來共用:
如果是客戶記錄,您也可以共用連結至客戶記錄的聯絡人和機會記錄。 關於團隊與記錄所有權模式視您公司管理員就記錄類型設定的記錄所有權模式而定,記錄可能沒有負責人。該記錄可能改為有主要自訂工作簿,或沒有負責人或主要自訂工作簿。如需有關記錄所有權模式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關於資料存取、記錄共用及記錄所有權。記錄所有權模式僅適用於支援工作簿的記錄類型。 如果您的公司管理員變更記錄類型的記錄所有權模式,則在記錄所有權模式變更後的首次更新記錄時,先前有負責人的記錄會讓負責人自記錄中移除。發生此狀況時,除了記錄的前負責人外,團隊的所有成員仍繼續是團隊的成員。身為預先定義群組成員的團隊成員其行為相同,亦即除了記錄的前負責人外,群組的所有成員仍繼續是團隊的成員。 但是,「客戶」記錄類型是此規則中的例外。如果客戶的前負責人是預先定義群組的成員,則該群組的所有成員會從團隊中移除。團隊中任何不屬於預先定義群組的成員依然是該團隊的成員,如同其他記錄類型的狀況。 附註:依此處所示,在標準應用程式中,不會將記錄的前一位負責人保留為團隊成員。然而,您的管理員可設定記錄類型,因此記錄的前一位負責人便可在記錄上保留為團隊成員。如需有關設定記錄類型,以將前一位負責人保留為團隊成員的資訊,請參閱 自訂共用記錄的先前所有權。 若要共用記錄,首先要將人員新增至所選取記錄的「團隊」中,然後指定該人員對記錄的存取層級。 共用記錄
相關主題如需有關機會團隊的詳細資訊,請查看下列主題: |
2016年10月 | Copyright © 2005, 2016, Oracle 及/或其關係機構。版權所有. Legal Notic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