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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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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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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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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要求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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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要求 ID。由系統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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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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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至服務要求的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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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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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至服務要求的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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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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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的公司電話號碼,從聯絡人記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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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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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的電子郵件地址,從聯絡人記錄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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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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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服務要求的聯絡人或客戶地址。您可以從與客戶或聯絡人相關聯的地址清單 (與服務要求記錄相關) 中選取此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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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詳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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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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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要求的分類,例如「產品」、「安裝」、「維護」、「訓練」、「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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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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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要求的原因,例如「指示不清楚」、「使用者需要訓練」、「己知議題」、「新議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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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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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要求的類型,例如「問題」、「議題」、「增強要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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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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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服務要求的方式,例如電話、Web、電子郵件、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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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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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優先順序,例如 1 - 高、2 - 中,或 3 - 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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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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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要求的狀態,例如「未結案」、「尚待處理」、「已結案」、「未結案 – 已呈報」或「已取消」。有些篩選清單和報表會使用「狀態」欄位來決定要包含的服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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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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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建立服務要求的日期和時間,由系統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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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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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要求的日期和時間狀態變更為「已結案」,由系統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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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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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要求記錄的負責人別名。
一般而言,記錄的負責人可以更新記錄、將記錄轉移給其他負責人,或刪除記錄。但您公司的管理員可以調整存取層級,以限制或擴大使用者的存取權。
「負責人」欄位的值會影響您或您的經理從「報表」與「儀表板」頁面產生的報表中包含的記錄。
視您的公司管理員就該記錄類型設定的記錄所有權模式而定,您可能會在記錄的「詳細資料」頁面上看見「負責人」欄位或「工作簿」欄位,或兩者,且其中之一或兩者為空白。如需有關記錄所有權模式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關於資料存取、記錄共用及記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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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指派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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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服務要求應該重新指派。如果您的公司管理員已經設定服務要求指派規則,選取這個欄位會觸發 Oracle CRM On Demand 中的指派管理程式,再次處理服務要求,並根據規則進行指派。指派管理程式只會將記錄重新指派給使用者。只有在記錄類型是在記錄所有權的使用者模式或混合模式中設定時,才會重新指派記錄。如果記錄類型是在工作簿模式中設定的,則指派管理程式無法重新指派記錄。如需有關記錄所有權模式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關於資料存取、記錄共用及記錄所有權。
附註:當您選取這個核取方塊時,「負責人」欄位中的名稱會在您儲存記錄時變更,但是依您公司指派規則的複雜性、要重新指派的記錄數,以及目前系統的負載而定,自動執行的任務 (例如,傳送通知電子郵件) 可能要花費一些時間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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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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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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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要求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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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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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服務要求的附加資訊,限制為 16,350 個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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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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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 ID 編號 (VIN),如果車輛與服務要求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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