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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特殊定价请求

当特殊定价请求经过审批链时,批准人可以将其退回给所有者进行更改。批准人可以提供注释,请求所有者提供其他信息。

开始之前。特殊定价请求的提交状态必须为“已提交”。

退回特殊定价请求

  1. 从“特殊定价请求主页”上的“所有特殊定价请求”部分中选择要退回的特殊定价请求。

    有关选择特殊定价请求的信息,请参阅查找记录

  2. 在“特殊定价请求详细信息”页面上,单击“编辑”按钮。
  3. 在“编辑特殊定价请求”页面上,从“审批状态”字段中选择“已退回”。然后单击“保存”。

    将审批状态更改为“已退回”并单击“保存”之后,将出现以下情况:

    • 特殊定价请求的提交状态设置为“未提交”。
    • 该日期被从“授权日期”字段中移除。但是,提交日期会保留在“提交日期”字段中。
    • 一个工作流规则会创建一条任务记录来跟踪批准人的退回操作。
    • 一个工作流规则会发送相应的电子邮件通知。

特殊定价请求的所有者可以更新该特殊定价请求,然后重新提交。有关提交特殊定价请求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提交特殊定价请求供审批


已发布 9月 2017 Copyright © 2005, 2017, Oracle. 保留所有权利。Legal Not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