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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潛在客戶
您也許不將合格的潛在客戶轉換成機會,而認為該潛在客戶並不像評估者所認定的那麼有價值,並從潛在客戶管理程序中將其移除。拒絕潛在客戶並不會刪除該客戶,而是以「已拒絕」狀態保留在公司的記錄中。
在您開始之前。若要執行這個程序,您的使用者角色必須包含「拒絕潛在客戶」權限。
拒絕合格的潛在客戶
- 選取您要拒絕的潛在客戶。
如需有關選取潛在客戶的指示,請參閱尋找記錄。
- 在「潛在客戶詳細資料」頁面上,按一下「拒絕」。
- 在「拒絕潛在客戶」頁面上輸入下列資訊:
- 從「拒絕代碼」欄位的下拉式清單中選取一個值。
附註:「狀態」欄位會顯示在「拒絕潛在客戶」頁面中。其為唯讀且設為「已拒絕」。管理員可以定義「狀態」欄位作為上階選擇清單,以及「拒絕代碼」欄位作為相關選擇清單的層疊選擇清單,來限制「拒絕代碼」欄位中可選取的值。
- (選擇性) 在「拒絕原因」欄位中,輸入拒絕的原因。
附註:如果「拒絕代碼」設定為「其他」,「拒絕原因」即為必要欄位。
- 若要重新指派潛在客戶給新的負責人,請選取「重新指派負責人」核取方塊。
如果您的公司管理員已設定潛在客戶指派規則,則選取「重新指派負責人」核取方塊會觸發指派管理程式使用潛在客戶指派規則重新指派潛在客戶。依您公司的原則而定,被拒絕的潛在客戶可以重新指派給原先的負責人或原先負責人的經理。 指派管理程式只會將記錄重新指派給使用者。只有在記錄類型是在記錄所有權的使用者模式或混合模式中設定時,才會重新指派記錄。如果記錄類型是在工作簿模式中設定的,則指派管理程式無法重新指派記錄。如需有關記錄所有權模式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關於資料存取、記錄共用及記錄所有權。
- 按一下「確認拒絕」。
「潛在客戶詳細資料」頁面會重新出現並包含關於拒絕的資訊,包括您的姓名、「拒絕代碼」和拒絕的原因 (如有說明),而且潛在客戶「狀態」欄位會變更為「已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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