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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資料存取、記錄共用及記錄所有權

您在 Oracle CRM On Demand 中的資料存取權是由某種存取控制元件所決定,該元件與您在 Oracle CRM On Demand 中的使用者角色有關聯,如下所示:

  • 權限。如果已將該資料的權限授與您的使用者角色,您便可以存取某些業務資料或管理資料。例如,如果您的使用者角色具有「管理資料規則 - 管理工作流程規則」權限,您就可以存取所有工作流程組態資料。
  • 記錄類型存取與存取權資料檔。若要存取指定記錄類型的記錄,您的使用者角色與存取權資料檔必須有適當的設定,如下所示:
    • 最上層記錄類型的存取權必須授與您的使用者角色。例如,若要存取任何客戶記錄,必須將「客戶」記錄類型的存取權授與您的使用者角色。
    • 您的存取權資料檔必須可讓您存取記錄類型。存取權資料檔也會控制在您可存取的資料上能夠執行哪些作業。例如,您的負責人存取權資料檔會將您所擁有客戶記錄的編輯權限授與您,您的預設存取權資料檔則會將客戶記錄唯讀權限授與您,讓您可透過共用存取權檢視這些客戶記錄,但不擁有。

      備註:各種記錄共用機制中也會使用存取權資料檔,將在下節中說明。

記錄共用機制

使用者可透過下列記錄共用機制共用記錄:

  • 公司報告階層。例如,經理可看見部屬的記錄。
  • 使用者委派。例如,使用者可將存取權委派給不在同一報告階層的其他使用者。
  • 自訂工作簿成員資格。例如,將與名為 Hot Deals 的自訂工作簿相關聯之一組記錄的存取權,授與各種使用者群組。
  • 團隊會員資格。例如,客戶記錄的負責人能自行決定與一組使用者共用客戶。
  • 群組成員資格群組是一組預先定義的使用者團隊。例如,如果身為某個群組成員的使用者變成聯絡人記錄的負責人,則同一個群組的所有其他成員也會新增到聯絡人團隊中。如需有關群組的詳細資訊。請參閱群組管理

備註:對於使用者共用記錄超過一百萬筆的大型公司而言,最有效率的共用資料方式就是透過自訂工作簿共用資料。

記錄所有權模式

對大多數支援自訂工作簿的記錄類型來說,您的公司管理員可在使用者模式、工作簿模式或混合模式中為記錄類型設定記錄所有權。視您公司政策與為記錄類型設定的所有權模式而定,您可以直接擁有記錄、透過記錄共用機制存取記錄,或將這兩者結合。記錄所有權模式如下:

  • 使用者模式。在使用者模式中設定記錄類型時,該記錄類型的每筆記錄必須具有指派的負責人。當使用者與記錄的「負責人」欄位產生關聯後,使用者便擁有該記錄。如果記錄的詳細資料頁面中有「工作簿」欄位,則「工作簿」欄位會顯示與負責人相關聯的使用者工作簿。
  • 工作簿模式。在工作簿模式中設定記錄類型時,該記錄類型的記錄沒有指派的負責人。而是每筆記錄必須有與其相關聯的主要自訂工作簿。將主要自訂工作簿與記錄產生關聯,不代表自訂工作簿擁有該記錄,因為自訂工作簿是記錄共用機制。將主要自訂工作簿與記錄產生關聯,僅表示該記錄屬於自訂工作簿,不屬於任何特定使用者。在您要表示記錄屬於某個自訂工作簿的報表中,工作簿模式很有幫助,當多個工作簿共用該記錄時,此模式可讓該記錄只計算一次。
  • 混合模式。在混合模式中設定記錄類型時,能夠使用以下任何一種方式設定記錄類型的記錄:
    • 設定記錄時可以沒有負責人,或是沒有相關聯的主要自訂工作簿。
    • 記錄會有指派的負責人。
    • 記錄會具有與其相關聯的主要自訂工作簿。

對於不支援自訂工作簿但不需要負責人的記錄類型,僅支援記錄所有權的使用者模式。

在任何記錄所有權模式中,記錄不會有指派的負責人,也不會有相關聯的主要自訂工作簿。但是在任何所有權模式中,如果記錄類型支援自訂工作簿,您可以將額外的自訂工作簿指派給記錄。

如果記錄的「詳細資料」頁面上有「工作簿」欄位,則該欄位會顯示記錄的使用者工作簿或主要自訂工作簿的名稱,或者欄位為空白,如下所示:

  • 如果記錄為使用者所擁有,則「工作簿」欄位會顯示記錄負責人的使用者工作簿名稱。
  • 如果記錄不為使用者所擁有,則「工作簿」欄位會顯示記錄的主要自訂工作簿,或者欄位會空白。

您的公司管理員可將該記錄類型的某些欄位設為必要欄位,來設定記錄所有權模式。您的公司管理員可以變更記錄類型的記錄所有權模式。如需有關設定記錄所有權模式的資訊,請參閱設定記錄所有權模式

負責人與工作簿欄位的預設值

您開啟新記錄頁面時,「負責人」與「工作簿」欄位的值為:

  • 如果記錄類型設定為使用者模式,「負責人」欄位便會自動植入您的別名。「工作簿」欄位 (如有) 會自動植入您使用者工作簿的名稱。
  • 如果記錄類型設定為混合模式,則不會植入「負責人」或「工作簿」欄位。

    備註:透過您的行事曆建立的約會,對於記錄所有權模式的正常行為來說屬於例外狀況。當您透過您的行事曆建立約會時,「負責人」欄位會植入您的姓名而不考慮記錄所有權模式。

  • 如果記錄類型是在工作簿模式中設定,則會發生下列情況:
    • 不會填入新記錄上的「負責人」欄位。
    • 「工作簿」欄位的預設值是根據在您使用者記錄中,指定給該記錄類型的預設工作簿來設定,如下所示:
      • 若已指定自訂工作簿作為記錄類型的預設工作簿,則新記錄上的「工作簿」欄位便會自動填入指定的預設工作簿名稱。
      • 若未指定記錄類型的預設工作簿,或指定使用者工作簿或「所有」工作簿作為記錄類型的預設工作簿,則不會填入新記錄上的「工作簿」欄位。如需「所有」工作簿的詳細資訊,請參閱使用工作簿選取器

備註:即使已在混合模式中設定記錄類型,「負責人」欄位或「工作簿」欄位都能設為頁面版面配置的必要欄位。如果必須要有「負責人」欄位,那麼在您開啟新記錄頁面時,「負責人」欄位會是空白的,但您必須在儲存記錄前為該記錄選取一位負責人。當您為該記錄選取負責人,「工作簿」欄位會顯示負責人的使用者工作簿名稱。如果「工作簿」欄位在頁面版面配置為必要時,您必須在儲存記錄前選取主要的自訂工作簿。

當記錄類型的記錄所有權模式變更時會發生什麼狀況?

當記錄類型的記錄所有權模式變成另一個模式時,會發生以下狀況:

  • 當您建立該記錄類型的新記錄時,您必須為該記錄選取負責人,或將主要工作簿與新記錄產生關聯,這視新的所有權模式而定。
  • 如果您是所有權模式變更後第一個更新記錄的使用者,您必須先為記錄選取負責人或主要工作簿 (這視新的所有權模式而定),才能儲存變更。下表顯示每個狀況的行為。

    舊模式

    新模式

    行為

    使用者模式

    工作簿模式

    您必須在「工作簿」欄位中選取主要自訂工作簿。

    使用者模式

    混合模式

    您可以在「負責人」欄位中選取負責人,或在「工作簿」欄位中選取主要自訂工作簿,但無法兩者皆選。

    工作簿模式

    使用者模式

    您必須在「負責人」欄位中選取使用者。

    工作簿模式

    混合模式

    您可以在「負責人」欄位中選取負責人,或在「工作簿」欄位中選取主要自訂工作簿,但無法兩者皆選。

    混合模式

    使用者模式

    您必須在「負責人」欄位中選取使用者。

    混合模式

    工作簿模式

    您必須在「工作簿」欄位中選取主要自訂工作簿。

此外,在記錄類型的記錄所有權模式從使用者模式變更為其他模式後,如果現有記錄的負責人在記錄更新時已從記錄中移除,則會發生下列狀況:

  • 如果該記錄類型支援團隊,則除了記錄的前負責人外,團隊的所有成員仍繼續是團隊的成員。身為預先定義群組成員的團隊成員其行為相同,亦即除了記錄的前負責人外,群組的所有成員仍繼續是團隊的成員。 但是,「客戶」記錄類型是此規則中的例外。如果客戶的前負責人是預先定義群組的成員,則該群組的所有成員會從團隊中移除。團隊中任何不屬於預先定義群組的成員依然是該團隊的成員,如同其他記錄類型的狀況。

    附註:依此處所示,在標準應用程式中,不會將記錄的前一位負責人保留為團隊成員。然而,您的管理員可設定記錄類型,因此記錄的前一位負責人便可在記錄上保留為團隊成員。如需有關設定記錄類型,以將前一位負責人保留為團隊成員的資訊,請參閱 自訂共用記錄的先前所有權

  • 如果過去有負責人的活動已經過更新,且負責人欄位也已清除,則該活動不再出現在前負責人的行事曆中。但是,該活動會出現在相關活動清單中,使用者可從記錄「詳細資料」頁面中存取此清單。任何能透過工作簿成員資格存取記錄的使用者 (包括記錄前負責人在內),都能在適當的未結或已完成活動相關清單中查看該活動。

2018年8月 Copyright © 2005, 2018, Oracle 及/或其關係機構。版權所有. Legal Not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