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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轉記錄的所有權當「負責人」欄位中是您的名字時,您就負責該記錄。一般來說,您可以檢視及編輯您負責的所有記錄。 視您的公司管理員就記錄類型設定的記錄所有權模式而定,當您建立記錄時,您可以自動變成記錄的負責人。如需有關記錄所有權模式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關於資料存取、記錄共用及記錄所有權。 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狀況時,您也會變為記錄的負責人:
只要符合下列條件,您就可以移轉大部分記錄的所有權:
附註: 只有客戶、聯絡人及機會記錄,您才可以在記錄負責人將該記錄的完整存取權授予給您時,移轉所有權。 移轉記錄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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