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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排程事件本主題說明如何建立排程事件,即含有「排程事件」觸發事件的工作流程規則。如需以任何其他觸發事件建立工作流程規則的相關資訊,請參閱建立工作流程規則。 排程事件時,適用下列考量事項:
為排程事件選取清單時,適用下列考量事項:
在您開始之前:
建立排程事件
關於更新排程事件排程事件生效後,您無法變更排程或選取排程事件上的其他清單。不過,您可以停用排程事件來將其終止。取消選取排程事件上的「有效」核取方塊並儲存記錄後,您便可以編輯排程事件來變更排程或選取其他清單。當您讓排程事件再次生效時,該事件會被視為新的排程事件。 注意:停用排程事件時,也會刪除任何待處理的事件例項。此外,如果排程事件的例項目前正在執行中,則清單中部分記錄的部分動作可能會失敗。如需停用排程事件時,所發生之情況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關於排程事件。 |
2018年8月 | Copyright © 2005, 2018, Oracle 及/或其關係機構。版權所有. Legal Notic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