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關於以時間為基準的工作流程規則您可以設定特定工作流程規則,讓動作在等待期間過後執行。例如,您可以設定規則,讓規則的動作在記錄的到期日過後,或在記錄未運作達某段時間後執行。您可以透過兩種方式來設定以時間為基準的工作流程規則:
關於等待動作您可以將一或多個「等待」動作新增至特定的事件後工作流程規則中,包含排程事件。在每個您要執行以時間為基準的動作的狀況中,您可以建立「等待」動作來指定延遲的時間期間,或延遲的結束日期與時間。您可以直接指定時間期間或日期,或者建立運算式來計算期間或日期。接著您可以排序規則上的動作,讓「等待」動作緊接在您要延遲的動作之前。如果需要有多個規則才能履行商務程序,請以適當的排序規則,以達成目標。 備註:您無法對事件前工作流程規則設定「等待」動作。 關於等待動作後重新評估工作流程條件當您對事件後工作流程規則 (含有「排程事件」以外的任何觸發事件) 設定「等待」動作時,可以指定當等待期間結束時,是否重新評估工作流程規則條件。如果勾選「等待」動作的「等待後重新評估規則條件」核取方塊,則當等待期間結束後,系統會依照工作流程規則的條件重新讀取並重新評估記錄。 如果未符合規則條件 (因為在等待期間記錄已變更),則不會執行規則上剩餘的動作。依預設,「等待」動作的「等待後重新評估規則條件」核取方塊為勾選。 如果您取消選取「等待」動作的「等待後重新評估規則條件」核取方塊,等待期間結束後,系統便會重新讀取記錄,且不會檢查記錄是否仍符合規則條件即執行規則上的下一個動作。如果規則上有多個「等待」動作,則須針對每個您希望在等待期間結束後,重新評估其規則條件的「等待」動作,勾選該動作上的「等待後重新評估規則條件」核取方塊。 備註:您無法對排程事件 (即含有「排程事件」觸發事件的工作流程規則) 設定條件。因此,對排程事件的「等待」動作取消選取「等待後重新評估規則條件」核取方塊,並不會影響規則的處理。 使用以時間為基準的工作流程規則範例 (使用等待動作)下列範例說明如何使用「等待」動作來設定以時間為基準的工作流程規則。您可以根據商務模型,以其他方式使用以時間為基準的工作流程規則。 您可以使用三種優先順序選項進行服務要求:標準、緊急和嚴重。在建立服務要求時,依預設會將服務要求的優先順序設為「標準」。服務調升的商務程序需執行下列動作:
若要符合此需求,公司管理員必須為服務要求記錄類型設定工作流程規則,設定方式如下所示:
如需在工作流程規則上與排程事件上建立「等待」動作與「更新值」動作的逐步指示,請參閱建立工作流程動作:等待與建立工作流程動作:更新值。 備註:在此主題的範例運算式中所使用的欄位名稱及欄位名稱語法與語言無關,是在 Expression Builder 第 29 版 Service Pack 1 較早的版次中使用的欄位名稱與欄位名稱語法。這些範例仍然有效。然而,若您從 Expression Builder 第 29 版 Service Pack 1 或更新版本的欄位清單中選取運算式的對應欄位,則欄位名稱與欄位名稱語法將會與範例中所顯示的不同。建議您一律從 Expression Builder 的欄位清單中選取運算式的欄位,以讓欄位名稱與欄位名稱語法隨時保持正確。如需有關運算式中欄位名稱與欄位名稱語法的詳細資訊,請參閱關於運算式。 相關主題如需工作流程相關資訊,請參閱下列主題: |
2018年8月 | Copyright © 2005, 2018, Oracle 及/或其關係機構。版權所有. Legal Notic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