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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共享级联选择列表在支持共享选择列表值的记录类型上,您可以设置级联选择列表以在不同记录类型上共享现有级联选择列表的配置。在其中定义原始级联选择列表的记录类型称为源记录类型,共享原始级联选择列表配置的记录类型称为目标记录类型。 例如,您可能要在“客户”记录类型上设置级联选择列表,以便这些选择列表具有与已在“联系人”记录类型上设置的级联选择列表相同的选择列表值及这些值之间的相同关联。在此示例中,“联系人”记录类型是源记录类型,“客户”记录类型是目标记录类型。 有关支持共享选择列表值的记录类型列表,请参阅“使用共享值创建定制选择列表字段”。 要设置共享级联选择列表,请执行以下过程中的步骤。 开始之前。必须已设置源记录类型上的级联选择列表。 设置共享级联选择列表
如果稍后更改源字段中的任何值,则相同更改会自动反映在目标字段中。同样,如果更改源记录类型上的级联选择列表中的父值与相关值之间的任何关联,则相同更改会自动反映在目标记录类型上的级联选择列表中。 如果您稍后取消选中级联选择列表上的“启用共享级联选择列表”复选框,则父值与相关值之间的关联变为可编辑,且级联选择列表不再共享源记录类型上的级联选择列表的配置。因此,如果稍后在源记录类型上的级联选择列表中更改任何关联,则更改不会反映在这些级联选择列表中。但是,目标记录类型上的定制选择列表字段会继续从源记录类型上的选择列表字段中获取其值,除非您更改字段的配置,使这些字段不再从源记录类型上的选择列表字段中获取其值。 |
已发布 3月 2020 | Copyright © 2005, 2020, Oracle. 保留所有权利。Legal Notic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