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标准”工具栏来执行标准功能,例如打开、关闭和创建项目。该工具栏默认为显示。
下表列出了工具栏上各个可用图标的相关信息。
图标 | 功能 | 默认为显示? | 快捷键 | 对应菜单命令 |
---|---|---|---|---|
创建新项目。 如果将您的用户设置设为在创建项目时使用“创建新项目”向导,则单击该图标会启动向导。如果设为在创建项目时不使用向导,则会将采用默认项目名称 (NEWPROJ-n) 的新项目增加到“项目”窗口的项目列表中。 | 是 | Ctrl + N | 文件 > 新建 | |
启动“打开项目”对话框。选择要打开的项目。 | 是 | Ctrl+O | 文件 > 打开 | |
关闭所有打开的项目。 单击该图标时,所有显示项目数据的已打开窗口(例如“作业”和“工作分解结构”窗口)都会自动关闭。 | 是 | Ctrl + W | 文件 > 全部关闭 | |
将您的更改提交到数据库。 | 否 | F10 | 文件 > 提交更改 | |
刷新以显示最新的数据。 | 否 | F5 | 文件 > 刷新数据 |
提示
- 要在工具栏上显示默认情况下未显示的图标,您必须自定义工具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