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成员公式

您可以直接在网格中、在公式栏中或在成员公式对话框中(可用于验证成员公式)定义或编辑成员公式。

您可以定义组合使用运算符、计算函数、维和成员名称以及数值常量的成员公式,以对成员执行计算。

此外,成员公式中还可包括:

  • 运算符类型、函数、值、成员名称和 UDA

  • 预定义的公式表达式,其中包括智能列表值,在数据库刷新时将展开为公式或值

要定义或编辑成员公式:

  1. 右键单击列标题,然后清除下拉菜单上的默认模式选项。

    下拉菜单,其中清除了“默认模式”选项

    有关“默认模式”设置的详细信息,请参阅“自定义列布局”。

  2. 在网格中,选择要为其添加公式的成员。
  3. 选择了成员后,在网格中向右滚动,直到看到默认公式列。

  4. 默认公式列中,执行以下任务之一:

    • 在网格中双击单元格,然后在显示的对话框中输入或编辑公式。

    • 在维编辑器网格上方的公式栏中单击,然后输入或编辑公式。

    • 单击公式栏旁边的 “公式”图标,然后在成员公式对话框中输入或编辑公式。在“成员公式”对话框中输入公式时,可以利用对话框顶部的编辑图标,并且可以验证公式。

    Tip:

    • 如果未看到默认公式列,则需要向网格添加此列。单击 “选择列”图标 以打开选择列对话框,展开成员公式,选择默认公式,然后单击确定。选择后,默认公式列将包含在所有后续会话的网格中。

    • 要使成员名称包含在公式中,请将焦点置于网格中的公式单元格上。在按住 Ctrl 键的同时单击要包含在公式中的成员名称。该成员名称将显示在公式栏中。

  5. 可选:要检查成员公式的有效性,请单击公式栏旁边的 “公式”图标,然后单击验证

  6. 单击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