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入属性维的准则

插入属性时,请考虑以下准则:

  • 如果某个属性已存在于网格上,则该属性在插入属性中不可供选择。
  • 网格必须处于已刷新状态。如果网格在刷新之前处于自由形式状态,则系统会提示您手动刷新。
  • 在网格上插入属性时,将自动刷新该网格。
  • 插入属性对话框中:

    • 可以选择插入整个属性维,也可以选择插入某个维的一个属性成员。
    • 如果在属性文本框中将成员名称留空,则该维处于取消选中状态,并且不会插入该维。
  • 如果已使用插入属性命令和对话框插入了单个属性成员,则您可以使用成员选择将同一个属性维的其他成员添加到网格中。
  • 多网格工作表不支持插入属性
  • 在属性维中的层代 3 级别筛选属性时,Smart View 仅显示直到层代 2 级别的成员。
  • 属性维必须存在于网格中,然后才能将其删除。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在网格与 POV 之间透视维或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