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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入属性维的准则
插入属性时,请考虑以下准则:
如果某个属性已存在于网格上,则该属性在
插入属性
中不可供选择。
网格必须处于已刷新状态。如果网格在刷新之前处于自由形式状态,则系统会提示您手动刷新。
在网格上插入属性时,将自动刷新该网格。
在
插入属性
对话框中:
可以选择插入整个属性维,也可以选择插入某个维的一个属性成员。
如果在属性文本框中将成员名称留空,则该维处于取消选中状态,并且不会插入该维。
如果已使用
插入属性
命令和对话框插入了单个属性成员,则您可以使用
成员选择
将同一个属性维的其他成员添加到网格中。
多网格工作表不支持
插入属性
。
在属性维中的层代 3 级别筛选属性时,
Smart View
仅显示直到层代 2 级别的成员。
属性维必须存在于网格中,然后才能将其删除。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
在网格与 POV 之间透视维或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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