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變數可讓您覆寫階段作業變數的值,但僅限在從資料欄提示起始之資料庫要求的持續時間。您可以在建立資料欄提示的過程中建立要求變數。
您可以在建立下列其中一種類型之儀表板提示的過程中建立要求變數:
建立成資料欄提示之一部分的要求變數會和某個資料欄關聯,而且是從資料欄值取得可接受的值。
若要將要求變數建立為資料欄提示的一部分,必須在「新提示」對話方塊的設定變數欄位中選取要求變數。輸入階段作業變數的名稱以覆寫變數名稱欄位。
建立變數提示時所建立的要求變數不會有任何關聯的資料欄,而且由您定義它可接受的值。
若要將要求變數建立為變數提示的一部分,必須在「新提示」對話方塊 (或「編輯提示」對話方塊) 的提示欄位中選取要求變數。接著輸入您想在變數名稱欄位中覆寫的階段作業變數名稱。
要求變數的值是由用來建立變數的資料欄提示所填入。也就是說,每次使用者在資料欄提示中選取值時,要求變數的值就會設成使用者選取的值。不過,值的有效期間僅限於從使用者按下提示的執行按鈕到分析結果傳回至儀表板的期間。
某些系統階段作業變數不能被要求變數覆寫,例如 USERGUID 或 ROLES。其他系統階段作業變數,例如 DATA_TZ 和 DATA_DISPLAY_TZ (時區),如果是在「模型管理工具」中設定,則可以被覆寫。
只有字串與數字要求變數才能支援多個值。所有其他資料類型都只會傳遞第一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