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條件元件

您可以從商業規則或範本中建立條件元件。與指令碼和公式元件不同,條件元件無法作為獨立物件建立。條件元件會連結到為其建立的商業規則或範本。條件元件無法共用。

若要建立條件元件,請執行下列動作:

  1. 系統檢視中,用滑鼠右鍵按一下規則或範本,然後選取開啟
  2. 在流程圖中確定要建立條件的位置後,從新物件調色盤,將條件元件拖放到流程圖中的該位置。

    條件物件在流程圖中顯示為一個帶問號的菱形。

  3. 選擇性:條件上,輸入標題以識別條件元件。標題顯示在使用該條件的任何規則或範本的流程圖中的元件上方。
  4. 僅限為範本建立條件元件的使用者:如果想在條件元件中使用設計時期提示,請選取使用設計提示。然後在條件方格中,透過執行下列任務定義設計時期提示的條件:
    1. DTP 中,選取設計時期提示。
    2. 運算子中,選取運算子: = = 或 <>。
    3. 中,使用下拉清單選取值。您無法在此欄位中輸入。
    4. 重複這些步驟,根據需要建立任意數量的陳述式。

    註:

    如果使用設計時期提示來定義條件,您不能在「條件」方塊中輸入條件,也不能使用「條件建置器」為該方塊建置條件。

  5. 如果您要建立成員區塊,請按一下省略符號 (...) 圖示,然後選取成員或函數。依預設,條件元件計算的處理會從您在方格中輸入的第一個成員開始。如果希望從另一個成員開始處理,請在成員區塊輸入成員或函數名稱,或按一下省略符號圖示,從「成員選取器」中選取一個成員。請參閱關於向元件新增成員和函數
  6. 執行下列其中一項任務:
  7. 為條件元件輸入註解,然後按一下「儲存」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