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聚總儲存公式元件

聚總儲存公式元件由公式計算陳述式組成。若要為公式建立計算陳述式,必須輸入或選取成員和變數。在建立公式時,該公式的每個計算陳述式都會列在「元件設計工具」方格的列中。

您可以從「系統檢視」或「規則設計工具」建立公式元件。公式元件會以獨立物件的形式存在於資料庫中,因此可在商業規則之間共用。

若要為聚總儲存應用程式建立公式元件,請執行下列動作:

  1. 系統檢視中,用滑鼠右鍵按一下公式,然後選取新增
  2. 輸入公式名稱和應用程式類型。
  3. 選取應用程式

    應用程式名稱必須是有效的 Planning 應用程式。

  4. 選取資料庫

    註:

    如果您用滑鼠右鍵按一下「公式」並選取「新建」以建立新公式,則「新增公式」對話方塊中會自動填入您在「系統檢視」中使用的應用程式類型、應用程式與資料庫。

  5. 按一下確定
  6. 在「元件設計工具」的特性中,完成下列步驟:
    1. 選擇性:依預設,公式在建立時為共用;您無法選取或清除「共用」核取方塊。

      提示:

      若要建立共用的公式,可先開啟商業規則,然後將新公式元件拖放到商業規則的流程圖中。但「共用」核取方塊並未選取。如果決定將公式共用,請選取「共用」核取方塊。

    2. 選擇性:輸入 50 個字元以內的新名稱以編輯公式名稱。(預設名稱為「新增公式」對話方塊中的名稱。)
    3. 選擇性:為公式輸入 255 個字元以內的描述。
    4. 選擇性:為公式輸入標題。標題在規則設計工具流程圖中會顯示於公式的下方。

      註:

      如果不輸入標題,流程圖中會顯示該元件的名稱。

    5. 選擇性:為公式輸入備註。例如,您可能想要告訴使用者應如何使用公式元件。
  7. 公式上,輸入公式的標題。
  8. 選擇性:如果要從偏移成員將公式元件中所有公式的總計數量寫入偏移成員或跨維度成員,請按一下省略符號圖示以選取成員。

    註:

    在您建立的公式下方,可手動定義偏移成員。在公式元件中定義的偏移,是以所有已計算數量的總和計算之。

  9. 若要建立公式陳述式,按一下等號左側的第一個公式陳述式列。然後,再輸入成員或跨維度成員選擇,或按一下動作以選取:

    註:

    若要輸入成員的跨維度選取項目,請輸入每個成員名稱,並以向右箭頭分隔。例如,mem1->mem2->mem3。

  10. 若要完成公式陳述式,請按一下等號右側的列。然後,再輸入成員或跨維度成員選擇,或按一下動作以選取:
  11. 選擇性:針對每個公式陳述式列按一下備註圖示,輸入關於公式陳述式的備註。按一下確定
  12. 使用情況中,您可以檢視使用公式元件的規則。

    註:

    此頁籤上的所有資訊都無法編輯。

  13. 按一下 「儲存」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