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不同的名稱儲存商業規則

您可以使用「另存新檔」,以不同的名稱儲存商業規則。也可以使用「另存新檔」,將規則從一個規則集複製到屬於同一規則集類型的另一規則集。「另存新檔」能夠以不同的名稱為原始商業規則建立副本,以區別於原始的商業規則。

若要使用不同的名稱儲存商業規則,請執行下列動作:

  1. 按兩下該規則。
  2. 在規則設計工具中,選取動作,然後選取另存新檔
  3. 另存新檔中輸入規則的新名稱,然後選取應用程式
  4. 選取計畫類型
  5. 按一下確定

    新規則已新增到系統檢視中的應用程式清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