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公式

選取包含公式的儲存格、欄或列時,您可對該儲存格套用唯一的公式。建立公式時,請注意下列幾點:

  • 儘可能使用列或欄公式,而避免使用儲存格公式。

  • 儘可能使用參照特性,而非函數。

    列、欄或儲存格參照可以有關聯的特性。例如,列參照:[1:5].sum 產生的結果和使用「總計」函數:Sum([1:5]) 產生的結果相同。但第一個公式執行速度較快,因為其作為參照特性來使用。

  • 避免使用跨軸參照;如果可能的話,請考慮使用儲存格參照。

  • 僅在必要時使用括號。

    不當使用括號會造成計算引擎的評估常式中出現不必要的評估重複。

若要建立公式,請執行下列動作:

  1. 在方格中,插入公式列或欄,然後選取公式儲存格。

    若要將公式套用至整欄或整列,請選取欄或列。

    當您使用列或欄公式中的儲存格公式時,儲存格公式應該確實參照儲存格 (交集),而非僅參照列與欄。

    請參閱定義公式列與欄

  2. 從下拉清單選取函數,然後在下拉清單右側的公式文字方塊中輸入公式。

    請參閱使用函數

  3. 按一下 「驗證」按鈕 以驗證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