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儲存格格式

格式化方格中的儲存格時,您可從儲存格繼承格式,並將之套用至其他儲存格。下列格式化選項可繼承自方格中的儲存格:

  • 數字

  • 對齊

  • 字型

  • 框線與陰影

  • 取代文字

若要繼承儲存格格式,請執行下列動作:

  1. 開啟報表,然後選取方格中的一或多個儲存格。
  2. 選取格式,然後選取儲存格
  3. 格式儲存格對話方塊的繼承格式頁籤中:
    • 選取要繼承的格式化選項。

      若要選取某個類別下的所有格式化選項,請選取該類別旁的核取方塊。例如,若要繼承所有數字格式化選項,請選取「數字」旁的核取方塊。

      若要選取某個類別的特定格式化選項,請按一下 「展開」按鈕,然後選取特定的格式化選項。例如,若要繼承「數字」下的「小數分隔符號」值,請展開「數字」,然後選取「小數分隔符號」旁的核取方塊。

      若要繼承所有格式化選項,請按一下 「全選」按鈕

    • 選取要繼承其格式的列或欄。

      您可以選取「目前列」或「目前欄」,也可以選取特定的列或欄數字。

  4. 按一下套用,然後按一下確定

註:

您僅能繼承自先前未定義繼承關係的儲存格。例如,如果您格式化欄 A,並繼承其格式至欄 B,則您無法再從欄 B 繼承格式至欄 C。但您可以格式化欄 A,並選取欄 B 與 C,然後從欄 A 繼承格式至欄 B 與 C。

註:

如果您已繼承格式,並修改繼承了格式的儲存格格式,則不再套用您建立的繼承關係。例如,如果您在將儲存格 B4 的字型名稱特性繼承至儲存格 A4,接著並修改儲存格 A4 的字型名稱,則格式繼承關係便不再存在。此動作會破壞先前在兩個儲存格之間建立的格式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