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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入屬性維度的準則
插入屬性時,請考量下列準則:
如果某個屬性已經存在方格上,則該屬性便不是
插入屬性
對話方塊中的可用選擇。
方格必須在重新整理狀態下。如果方格在重新整理前為任意格式狀態,則會提示您手動重新整理。
將屬性插入方格時,會自動重新整理該方格。
在
插入屬性
對話方塊中:
您可以選取插入整個屬性維度,或插入某個維度的一個屬性成員。
如果在屬性文字方塊中將成員名稱保留空白,則該維度會變成取消選取的狀態,且不會插入該維度。
如果您已使用
插入屬性
命令與對話方塊來插入單一屬性成員,您可使用
成員選擇
,將相同屬性維度的其他成員新增至方格。
多重方格工作表不支援
插入屬性
。
在屬性維度中的「第 3 層代」層級篩選屬性時,
智慧型檢視
僅會顯示到「第 2 層代」層級止的成員。
屬性維度必須在方格中才能刪除。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在方格和 POV 之間進行維度或成員樞紐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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