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入屬性維度的準則

插入屬性時,請考量下列準則:

  • 如果某個屬性已經存在方格上,則該屬性便不是插入屬性對話方塊中的可用選擇。
  • 方格必須在重新整理狀態下。如果方格在重新整理前為任意格式狀態,則會提示您手動重新整理。
  • 將屬性插入方格時,會自動重新整理該方格。
  • 插入屬性對話方塊中:

    • 您可以選取插入整個屬性維度,或插入某個維度的一個屬性成員。
    • 如果在屬性文字方塊中將成員名稱保留空白,則該維度會變成取消選取的狀態,且不會插入該維度。
  • 如果您已使用插入屬性命令與對話方塊來插入單一屬性成員,您可使用成員選擇,將相同屬性維度的其他成員新增至方格。
  • 多重方格工作表不支援插入屬性
  • 在屬性維度中的「第 3 層代」層級篩選屬性時,智慧型檢視僅會顯示到「第 2 層代」層級止的成員。
  • 屬性維度必須在方格中才能刪除。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在方格和 POV 之間進行維度或成員樞紐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