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 個月年、月包含 4 或 5 週。這表示年至少包含 52 週。每季有 13 週,並分成有兩個月是 4 週,有 1 個月是 5 週。若要使用此組態,請定義包含第 5 週的月份。
如欲定義第 5 週,則:
若要使用指派週給年度的相同規則來新增週,請執行下列動作:
在設定地 53 週的會計月份中,選取新增額外週至會計月份,然後按一下下一步。
請參閱擴充期間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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