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過渡性安全港協議規則

「安全港協議」規則旨在作為短期措施,可有效地將跨國公司在某些低風險管轄區的營運從 GloBE 範圍中排除。安全港協議可讓跨國公司根據其保留意見中的 CbCR 和財務會計資料,在滿足下列條件的情況下,避免進行 GloBE 計算:

  • 該管轄區的收入和所得低於小型微利臨界值 (小型微利測試)
  • ETR 等於或超過議定稅率 (簡化 ETR (有效稅率) 測試)
  • 排除固定利潤後沒有超額利潤 (固定利潤測試)

請參閱範例測試

Note:

所有實體都必須先轉換成 EUR,才能夠套用「安全港協議」規則。

以下是工作流程:

  1. 備付稅款
  2. CbCR 計算
  3. 安全港協議
  4. 支柱二

安全港協議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