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水平目标

本文件规定了服务级别目标(“服务级别目标”),Oracle 将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为以下列明的 Oracle PaaS 和 IaaS 公有云服务达到这些目标。

服务级别目标与适用的 Oracle PaaS 或 IaaS Public Cloud Service 预计的每月服务级别(定义见下文)相关的运营和工程目标。如果未达到服务级别目标,Oracle 不提供财务补偿(例如,贷项、退款或其他)。

本章使用但未另行定义的粗体术语,与 Oracle PaaS 或 IaaS Public Cloud Service 的适用云服务订购文件中所指定的含义相同。

以下条款适用于本文件项下的 Cloud Service 的服务级别目标。

数据基础设施 Cloud@Customer 的服务级别目标

Oracle 将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一个日历月内为每个 DataInfra-C@C 实例(定义见下文)实现 99.95% 的每月正常运行时间百分比(可用性)目标。

服务级别由 Oracle 在此类 Cloud Service 的服务期限内的每个日历月末后(该期限是在针对此类 Cloud Service 的贵方云服务订单中定义的),通过从所测量的日历月内此类 Cloud Service 不可用(定义见下文)的分钟数百分比中减去 100%。

定义

“DataInfra-C@C 实例”是在系统配置上运行的单个数据基础设施 Cloud@Customer 服务部署,包括具有存储扩展架的计算服务器,以及初始安装后添加到配置的存储扩展(如果有)。

“常见排除条款”的含义见《 Oracle PaaS 和 IaaS 公有云服务公有云服务支柱文件》(“Oracle PaaS 和 IaaS 公有云服务支柱文件”,主要文档,见 https://oracle.com/contracts )。

“服务级别”指适用于指定 DataInfra-C@C 实例的服务级别,自 Oracle 激活此类 DataInfra-C@C 实例开始。

“不可用”是指适用 DataInfra-C@C 实例的问题阻止其为任何多节点 VM 集群(由此类 DataInfra-C@C 实例托管)运行 VM 集群中至少 50% 的虚拟机 (Virtual Machines,VM)。此文档不可用,不包括由于以下原因导致的任何不可用、错误、衰减、暂停或终止:

  1. 适用于 Oracle Cloud Services 的 Oracle PaaS 和 IaaS 公有云服务交付政策支柱文件所述的任何通用排除条款;
  2. 运行 (i) 单个 VM 上的 VM 集群、(ii) 单实例数据库或 (iii) 单节点 VM 的 DataInfra-C@C 实例;
  3. 贵方或贵方用户拒绝、禁用或延迟 Oracle 对适用 DataInfra-C@C 实例和/或服务运行所依据的硬件的访问;
  4. 贵方设备、软件或其他技术和/或第三方设备(Oracle 直接控制中的第三方设备除外);
  5. 贵方或贵方用户配置了适用 DataInfra-C@C 实例的数据库或 Data Infrastructure Cloud@Customer 服务参数;
  6. 贵方或贵方数据中心提供商未能满足和维护数据基础设施 Cloud@Customer 部署指南中的要求;和/或
  7. 由于贵方的数据基础设施 Cloud@Customer 服务部署在距离 Oracle Service 位置 50 英里/80 公里以内的位置,服务恢复延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