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保留锁保护备份

保留锁适用于保护策略中定义的备份保留期。

通过锁定备份保留期,恢复服务可以防止在策略中定义的持续时间内修改备份。使用保留锁功能保护备份免受意外修改或恶意损坏,例如勒索软件。

启用保留锁时,还必须设置锁定生效的日期。恢复服务要求最短延迟为 14 天,以永久锁定策略中定义的保留期。

例如,假设您在 8 月 1 日启用保留锁,则可以将锁定日期设置为 8 月 15 日或更高版本。

在指定的延迟期间,您可以增加或减少备份保留期,或者根据需要禁用保留锁。

指定延迟结束时,保留期将永久锁定。恢复服务严格禁止在保留期到期之前修改或删除备份。

如果为保护策略永久锁定了保留期,请注意这些限制(适用于所有用户,包括租户管理员)。
  • 无法禁用保留锁
  • 只允许您增加策略的备份保留期(最长 95 天)
  • 如果为现有策略永久锁定了保留期,则无法将其他保护策略分配给受保护数据库

注意:

如果将数据库分配给永久锁定保留期的策略,则恢复服务不会立即对新添加的数据库强制实施保留锁。您可以在保留锁对新添加的数据库生效之前利用 14 天(最短)宽限期。例如,假设在 8 月 15 日为策略永久锁定了保留期。如果在 8 月 16 日将同一策略分配给另一个数据库,则保留锁仅在 8 月 30 日对新添加的数据库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