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

有效对象

复制

说明

使用 REPLICAT 参数指定用于联机更改同步的复制组。此参数将当前运行与以前的运行链接起来,以便持续处理数据更改以保持源表和目标表之间的同步。复制将持续运行,并在数据源和线索中维护检查点,以确保在计划内或计划外进程终止、系统中断或网络故障期间实现数据完整性和容错能力。

Replicat 参数文件中需要 REPLICAT 或 SPECIALRUN,并且必须是第一个条目。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 "SPECIALRUN "。

默认值

无

语法

REPLICAT <group_name>

<group_name>

使用 ADD REPLICAT 命令定义的组名称。要查看现有复制组的名称,请使用 INFO REPLICAT * 命令。

示例

REPLICAT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