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PL/SQL 标识符

每个 PL/SQL 子程序、程序包、参数、变量、常量、异常错误和声明的游标都具有一个名称,即 PL/SQL 标识符。

标识符的最小长度为 1 个字符,最大长度为 30 个字符。第一个字符必须是字母,但随后的字符可以是字母、数字、美元符号 ($)、下划线 (_) 或井号 (#)。例如,下列为可接受的标识符:

X
t2
phone#
credit_limit
LastName
oracle$number
money$$$tree
SN##
try_again_

PL/SQL 对标识符不区分大小写。例如,PL/SQL 认为下列标识符属于相同标识符:

lastname
LastName
LASTNAME

不能使用 PL/SQL 保留字作为标识符。您可以使用 PL/SQL 关键字作为标识符,但不建议这样做。有关 PL/SQL 保留字和关键字的列表,请参阅 Oracle Database PL/SQL Language Reference

另请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