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规则变量

创建定制规则时,定义引用收集的数据以在规则表达式中使用的变量。

定制规则是从规则编辑器创建的,请参阅访问规则界面

在创建规则时,必须在定义规则变量、表达式和操作之前输入规则名称和说明。

  1. 规则编辑器变量部分中,单击加号图标 (+)
    此时将显示具有可编辑字段的行。
  2. 在第一个字段中,输入变量的名称。
  3. 从每个下拉列表中选择一个访问、表单和问题。例如:可变 BP Sys = 筛选访问,重要签名表单,血压系统问题。
    • 如果您在访问字段中保留 -All Visits- ,则可变数据将从当前访问中运行规则的表单中检索。此选项仅允许规则引用与目标表单相同的访问中的表单。
    • 要基于在创建规则的同一访问中不存在的表单收集的数据创建变量,请选择任何访问。此类型的变量只能与 getValues( ) 帮助程序函数结合使用。
    • 如果选择特定访问(例如“筛选”访问),则将在指定访问中从表单检索变量数据(在本例中为执行规则的每次访问检索“筛选”访问)。
  4. 要添加更多变量,请单击左上角的变量旁边的加号。
根据需要为要创建的每个变量重复上述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