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并重新发布已发布的规则

您可以使用用于创建原始规则的相同流程修改已发布规则并根据需要重新发布该规则。如果在测试模式下修改已发布规则,则在将该规则的状态更新为已发布之前,更改不会显示在生产模式下。

注:

规则独立于研究版本,一旦达到“已发布”状态,将应用于每个模式。
作为规则设计器,您可以在用于创建规则的同一规则界面中编辑规则。

修改“测试”容器中的研究版本。有关访问规则接口的信息,请参阅访问规则接口

  1. 导航到所需的研究并选择试验机构(如果您有权访问多个试验机构)。
  2. 在表中,找到并单击要编辑的访问卡。
  3. 在访视窗口的左侧,单击要为其创建规则的表单。
  4. 选择应包含规则的问题。
  5. 在右侧,展开规则窗格,然后单击菜单图标 (规则菜单)。
  6. 选择编辑
  7. 在规则编辑器中,进行更改。
  8. 单击保存
    规则的状态将更新为草稿。当前在“生产”中发布的规则不受此更改影响。

    注:

    如果要重新开始,您可以始终删除处于草稿状态的规则。

要使更新的规则在生产环境中可用,必须测试、批准和发布新修改的规则。但是,作为规则设计器,当您发布修改后的规则时,将显示一条确认消息,要求您选择是仅对将来数据还是对包括已收集的数据在内的所有数据执行规则。当您单击在所有数据上时,该规则会重新运行以前为其运行的所有受试者和访视,以及从那一刻起收集的数据。例如,如果规则是身体质量指数 (BMI) 的计算,并且以前计算过两个受试者的值,则该规则将重新运行并重新计算这两个受试者的 BMI。该规则还将针对将来收集的数据运行。单击仅限于将来数据时,该规则仅对从该点开始输入的数据运行。它不会对以前收集的数据重新运行。

重新发布的规则将覆盖当前在生产中运行的所有研究版本的现有规则。

请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