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備份目的地
Oracle Base Database Cloud@Customer 提供可為每個資料庫設定的備份功能。
如果要將備份儲存在 Oracle Zero Data Loss Recovery Appliance 或您管理的網路檔案系統 (NFS) 位置上,您必須先建立備份目的地。
關於管理備份目的地
對於備份,您可以使用內建備份功能,或設定您所管理的備份位置。每個備份目的地都會定義連線至 Recovery Appliance 或 NFS 位置所需的特性。備份目的地必須能夠從資料中心內的 VM 叢集節點存取。
透過主控台、API 或 CLI 將描述、標記或易記名稱指定給雲端資源時,請避免輸入機密資訊。
備份目的地先決條件
先複查下列先決條件,再設定 Recovery Appliance 或 NFS 備份目的地。
從 dbaascli 版本 25.3.1.0.0 開始,設定啟用資料保全之資料庫的 Recovery Appliance 備份目的地時,必須要有資料保全中介。
Recovery Appliance 備份目的地
- Recovery Appliance 必須設定用於備份的虛擬專用目錄 (VPC) 使用者。
- Recovery Appliance 必須設定要備份且對應至 VPC 使用者之資料庫的唯一資料庫名稱。
- Recovery Appliance 必須能夠使用 Recovery Appliance 管理員提供的 Oracle Net Services 連線字串,從資料基礎架構存取。
NFS 備份目的地
- 將 NFS 伺服器位置掛載至 VM 叢集中每個節點的本機掛載點目錄。
- 在叢集中的所有節點上使用相同的本機掛載點目錄和 NFS 伺服器組態。
- 確定所有 VM 叢集節點上仍持續提供 NFS 掛載。
- 確定所有 VM 叢集節點上的
oracle作業系統使用者都可以讀取及寫入 NFS 掛載的檔案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