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層次目標
本文件載明 Oracle 對下文所述之 Oracle PaaS 和 IaaS 公有雲服務採取商業上合理措施的服務層次目標 (下稱「服務層次目標」)。
服務等級目標為適用 Oracle PaaS 或 IaaS Public Cloud Service 預期每月服務等級 (定義如下) 的營運及工程目標。缺少「服務等級目標」時,Oracle 不提供任何財務報酬 (例如,信用、退款或其他費用)。
本章所使用但未以其他方式定義之術語,在 Oracle PaaS 或 IaaS Public Cloud Service 的適用雲端服務訂單中指定了意義。
下列條款適用於本文件下 Cloud Service 的服務層級目標。
Data Infrastructure Cloud@Customer 的服務層次目標
Oracle 將以商業上合理的努力,為每個 DataInfra-C@C 執行處理 (定義如下) 的每月正常運作時間百分比 (可用性) 目標實現 99.95%。
服務等級由 Oracle 在該 Cloud Service 服務期間每個日曆月底後 (該期間定義見貴方針對該 Cloud Service 的雲端服務訂單),在該 Cloud Service 無法使用的測量日曆月內 (定義見下文) 的分鐘數百分比中減去 100%。
定義
「DataInfra-C@C 執行處理」是在系統組態上運作的單一 Data Infrastructure Cloud@Customer 服務部署,包括具有儲存層架的運算伺服器,以及在初始安裝後新增至組態的儲存擴充 (如果有的話)。
「通用排除項目」在「Oracle PaaS」和「Oracle Cloud 代管及交付政策」的「IaaS 公有雲服務支柱文件」中具有隱匿意義 (以下稱「Oracle PaaS 和 IaaS 公有雲服務支柱文件」,位於 https://oracle.com/contracts)。
「服務層次」是指自 Oracle 啟動這類 DataInfra-C@C 執行處理起,適用於指定之 DataInfra-C@C 執行處理的服務層次。
「無法使用」代表適用之 DataInfra-C@C 執行處理發生問題時,若有任何多節點 VM 叢集 (由這類 DataInfra-C@C 執行處理代管) 的虛擬機器 (VM),至少有 50% 的虛擬機器 (VM) 無法執行。本文件不包含下列原因的任何不可用性、錯誤、衰變、暫停或終止:
- 適用於 Oracle Cloud Services 的交付政策的 Oracle PaaS 和 IaaS Public Cloud Services 重要文件中描述的任何通用排除項目;
- DataInfra-C@C 執行個體在單一虛擬機上運行,(i) VM 叢集,(ii) 單一執行個體資料庫或 (iii) 單一節點虛擬機;
- 貴方或貴方使用者拒絕、停用或延遲 Oracle 對服務的適用 DataInfra-C@C 實例和 / 或硬體之存取權限;
- 貴方設備、軟體或其他技術及 / 或第三方設備 (Oracle 直接控制內的第三方設備除外);
- 貴方或貴方使用者設定了適用 DataInfra-C@C 執行處理的資料庫或 Data Infrastructure Cloud@Customer 服務參數;
- 您或您的資料中心提供者未能符合和維護 Data Infrastructure Cloud@Customer 部署指南中的要求;和 / 或
- 由於 Data Infrastructure Cloud@Customer Service 部署在距離 Oracle Service 位置遠超過 50 英里 / 80 公里的位置,導致服務恢復延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