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資料庫

本文提供恢復資料庫的詳細資料和程序。

復原會將資料庫移至 Oracle Data Guard 組態中的待命角色。您可以在更正失敗原因之後,使用 reinstate 命令將失敗的資料庫傳回服務中。

當您將主要資料庫容錯移轉至其待命資料庫之後,待命資料庫會擔任主要角色,而舊的主要資料庫則會被識別為停用的待命資料庫。在修正失敗原因之後,您可以將失敗的資料庫復原為目前主要資料庫的作用待命資料庫。

在恢復 12.2 資料庫之前,您必須先在資料庫主機上執行一些步驟來停止資料庫,或以 MOUNT 模式啟動資料庫。

將您的 ORACLE_UNQNAME 環境變數設為「資料庫唯一名稱」(如主控台中所示) 的值,然後執行下列命令:

srvctl stop database -d db-unique-name -o abort

srvctl start database -d db-unique-name -o mount

程序

在目前的主要資料庫上執行下列步驟,您可以使用 OCI 主控台從該處恢復失敗的資料庫:

  1. 在資料庫系統清單頁面上,選取包含您要使用之資料庫的資料庫系統。如果您需要尋找清單頁面或資料庫系統的協助,請參閱列出資料庫系統。
  2. 在資料庫頁籤上,選取您要使用的資料庫。
  3. 在資料庫詳細資訊頁面上,選取資料保全群組頁籤。
  4. 對於您要復原的資料庫,請從動作功能表中選取復原。
  5. 在恢復資料庫面板中,輸入資料庫管理員密碼,然後選取確定。

此資料庫現在應該復原為待命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