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系統的安全規則
本文列出與資料庫系統搭配使用的安全規則。安全規則會控制允許進出資料庫系統運算節點的流量類型。這些規則分為兩個區段。
如需安全性規則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安全性規則。如需有關實作這些規則之不同方式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Ways to Implement the Security Rules 。
附註:
您執行 Oracle 提供之資料庫系統映像檔的執行處理也有防火牆規則,可用來控制對執行處理的存取。請確定已正確設定執行處理的安全規則和防火牆規則。另請參閱資料庫系統上的開啟連接埠。基本連線所需的一般規則
下列各節有數個一般規則,可為 VCN 中的主機啟用基本連線。
如果您使用安全清單來實行安全規則,請注意預設安全清單中預設會包括下列規則。請更新或取代此清單,以滿足您的特定安全需求。需要兩個 ICMP 規則 (一般輸入規則 2 和 3),才能在 Oracle Cloud Infrastructure 環境內正確運作網路流量。調整一般傳入規則 1 (SSH 規則) 和一般傳出規則 1,以只允許需要與您 VCN 中資源通訊之主機的流量。
如需預設安全清單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安全清單。
一般傳入規則 1:允許來自任何位置的 SSH 流量
- 無狀態:否 (所有規則都必須有狀態)
- 來源類型: CIDR
- 來源 CIDR: 0.0.0.0/0 (IPv4)、::/0 (IPv6)
- IP 協定:TCP
- 來源連接埠範圍:全部
- 目的地連接埠範圍: 22
附註:
若要使用 IPv6 位址連線至 SSH,才需要使用 IPv6 CIDR。一般傳入規則 2:允許路徑 MTU 尋找片段訊息
此規則可讓 VCN 中的主機接收「路徑 MTU 尋找」片段訊息。若未存取這些訊息,VCN 中的主機與 VCN 以外的主機進行通訊可能會發生問題。
- 無狀態:否 (所有規則都必須有狀態)
- 來源類型: CIDR
- 來源 CIDR: 0.0.0.0/0 (IPv4)、::/0 (IPv6)
- IP 協定: ICMP
- 類型: 3
- 程式碼: 4
一般傳入規則 3:允許 VCN 內的連線錯誤訊息
此規則可讓 VCN 中的主機相互接收連線錯誤訊息。
- 無狀態:否 (所有規則都必須有狀態)
- 來源類型: CIDR
- 來源 CIDR: VCN 的 CIDR
- IP 協定: ICMP
- 類型:全部
- 代碼:全部
一般傳出規則 1:允許所有傳出流量
- 無狀態:否 (所有規則都必須有狀態)
- 目的地類型: CIDR
- 目的地 CIDR: 0.0.0.0/0 (IPv4)、::/0 (IPv6)
- IP 協定:全部
附註:
- 只有與 IPv6 網路的外送通訊才需要 IPv6 目的地 CIDR。
- 可以限制目的地 CIDR。
自訂安全規則
下列是資料庫系統功能的必要規則。
附註:
自訂傳入規則 1 和 2 只涵蓋從 VCN 起始的連線。如果您有在 VCN 外部的從屬端,Oracle 建議您設定兩個其他規則,讓來源 CIDR 改為設為從屬端的公用 IP 位址。自訂傳入規則 1:允許 VCN 內的 ONS 和 FAN 流量
建議使用此規則,讓 Oracle Notification Services (ONS) 與「快速應用程式通知 (FAN)」事件通訊。
- 無狀態:否 (所有規則都必須有狀態)
- 來源類型: CIDR
- 來源 CIDR:您的 IPv4 和 IPv6 VCN CIDR
- IP 協定:TCP
- 來源連接埠範圍:全部
- 目的地連接埠範圍: 6200
- 說明:規則的選擇性說明。
自訂傳入規則 2:允許來自 VCN 的 SQL*NET 流量
此規則適用於 SQL*NET 流量,只有在需要啟用資料庫的用戶端連線時才需要此規則。
- 無狀態:否 (所有規則都必須有狀態)
- 來源類型: CIDR
- 來源 CIDR:您的 IPv4 和 IPv6 VCN CIDR
- IP 協定:TCP
- 來源連接埠範圍:全部
- 目的地連接埠範圍: 1521
- 說明:規則的選擇性說明。
自訂傳出規則 1:允許傳出 SSH 存取
此規則可讓雙節點資料庫系統中的節點之間進行 SSH 存取。基本連線的一般規則 (以及預設安全清單) 中的一般輸出規則是多餘的。此為選擇性選項,但建議您在不小心變更一般規則 (或預設安全清單) 時使用。
- 無狀態:否 (所有規則都必須有狀態)
- 目的地類型: CIDR
- 目的地 CIDR: 0.0.0.0/0 (IPv4)、::/0 (IPv6)
- IP 協定:TCP
- 來源連接埠範圍:全部
- 目的地連接埠範圍: 22
- 說明:規則的選擇性說明。
自訂傳出規則 2:允許存取 Oracle Services Network
此規則可讓資料庫系統與 Oracle 服務 (用於網際網路閘道的公用子網路) 或 Oracle 服務網路 (包括所有 Oracle 服務 (用於與服務閘道的專用子網路) 通訊。基本連線的一般規則 (以及預設安全清單) 中的一般輸出規則是多餘的。此為選擇性選項,但建議您在不小心變更一般規則 (或預設安全清單) 時使用。OCI 服務僅與 IPv4 通訊。
- 無狀態:否 (所有規則都必須有狀態)
- 目標類型:服務
- 目的地服務:
- 使用 IPv4 公用子網路 (搭配網際網路閘道) 時,請使用 CIDR
0.0.0.0/0
- 使用 IPv4 專用子網路 (搭配服務閘道) 時,請使用名為 Oracle Services Network 中所有 <region> 服務的 CIDR 標籤
- 使用 IPv4 公用子網路 (搭配網際網路閘道) 時,請使用 CIDR
- IP 協定:TCP
- 來源連接埠範圍:全部
- 目的地連接埠範圍: 443 (HTTPS)
- 說明:規則的選擇性說明。
如需網路的更多資訊,請參閱 Networking Overview 。
使用網路安全群組
如果您選擇使用網路安全群組 (NSG),以下是建議的處理作業:
- 建立資料庫系統的網路安全群組。將下列安全規則新增至該 NSG:
- 基本連線所需的一般規則中所列的規則。
- 自訂安全性規則中所列的規則。
- 資料庫管理員在建立資料庫系統時,必須選擇數個網路元件 (例如要使用的 VCN 和子網路)。他們也可以選擇要使用的 NSG 或 NSG。確定他們選擇您建立的 NSG。
您可以改為為為一般規則建立一個 NSG,為自訂規則建立另一個 NSG。接著,當資料庫管理員選擇要用於資料庫系統的 NSG 時,請確定兩者同時選擇 NSG。
使用安全清單
如果您選擇使用安全清單,建議您進行下列程序:
- 將子網路設定為使用必要的安全規則:
- 為子網路建立自訂安全清單,並且新增自訂安全規則中所列的規則。
- 將下列兩個安全清單與子網路建立關聯:
- VCN 的預設安全清單與其所有預設規則。這會自動與 VCN 搭配使用。
- 您為此子網路建立的新自訂安全清單
- 資料庫管理員於稍後建立資料庫系統時,必須選擇數個網路元件。當您選取已經建立並設定的子網路時,系統會自動對子網路中建立的運算節點強制實行安全規則。
警示:
請勿移除預設安全清單中的預設輸出規則。這樣做時,請務必將下列替代輸出規則包括在子網路的自訂安全清單中:- 無狀態:否 (所有規則都必須有狀態)
- 目的地類型: CIDR
- 目的地 CIDR:0.0.0.0/0
- IP 協定: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