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重新整理資料的效能考量
請複查並考慮下列事項,以確保經常重新整理資料可如預期般運作。
經常重新整理資料的效能取決於下列項目:
- 資料大小。
- 資料變更,例如資料已變更,以及觸發哪些管線。
- 可能會產生非常不同數目之已發布記錄的已擷取記錄數目。例如,在一個案例中,有 44 筆擷取的記錄在 70 分鐘內產生 1060 筆公布的記錄,395 筆擷取的記錄在 35 分鐘內產生 55 筆公布的記錄。
經常重新整理資料處理未在下列情況下執行:
- 在每日增量資料重新整理排定開始前的 180 分鐘時段中。
- 如果有任何版本升級進行中。
- 直到先前的資料重新整理處理程序完成為止。您最多可以設定 1 小時的頻率。如果需要超過 1 小時才能完成重新整理,下一個經常重新整理的資料會從下一個小時開始。
請依照下列準則,設定經常重新整理倉儲表格的資料;亦即,資料集中的表格:
- 請確定您知道要重新整理的資料集確實名稱。
- 每次執行最多只能指定 20 個資料集。
- 決定任何相依性並包含適用的表格,因為不會自動包含相依性。
- 僅選取您實際需要的模組和表格,因為每個額外的模組或表格會增加系統必須擷取、載入和驗證的資料量。從最低需求的模組和表格開始,然後僅在業務需要說明新增的重新整理時間和系統影響時進行擴充。
在「頻繁資料重新整理」程序中包含資料擴增和自訂應用程式時,請遵循下列準則:
- 請確定報表未使用要刪除的欄位 (資料欄或表格)。
- 變更資料擴增和自訂應用程式,然後進行部署。「經常資料重新整理」處理程序會重新發佈新表格,並重新調整經常資料重新整理差異表。此外,請確定對儀表板進行適用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