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ache 授權版本 1

Apache Software License 版本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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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轉散佈以及以原始程式碼和二進位編碼形式 (不論是否經過修改) 使用的條件如下:
  1. 轉散佈原始程式碼必須遵守以上版權注意事項、這份條件清單以及以下的免責聲明。

  2. 以二進位編碼形式轉散佈時,必須將以上的版權注意事項、這份條件清單以及以下的免責聲明複製到文件和 (或) 其他隨發行提供的資料中。

  3. 重新散佈隨附的一般使用者文件 (如果有的話) 必須包含與軟體相關的上述確認 (本產品包含由 ... 開發的軟體)。或者,若協力廠商確認正常出現,則此確認可出現在軟體本身。

  4. 在未事先取得書面許可之前,不得使用上述特定軟體的名稱來背書或促銷本軟體所衍生的產品。如欲取得書面許可,請聯絡 apache@apache.org

  5. 未經 Apache Group 事先書面許可,從此軟體衍生的產品不得稱為 "Apache" ,也不得以其名稱顯示 "Apache"

此軟體係依現狀提供,且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固,包括 (但不限於) 特定目的之商品性與適用性的隱含保固。在「無事件」中,APACHE SOFTWARE FOUNDATION 或其貢獻者須對任何直接、間接、偶發、特殊、例證或後續損害負責 (包括但不限於採購替代貨品或服務;使用損失、資料或利潤;或業務中斷) 不過,即使建議這類損害的可能性,不論是在合約中、嚴格責任或侵權行為 (包括疏忽或其他方面) 導致的責任理論,亦不論是在合約中、嚴格責任或是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