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達 -servlet-api
各自的作者和開發者
jakarta.servlet-a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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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Servlet 的 Eclipse 專案通知數
此內容是由 Eclipse Project for Servlet 專案產生與維護。
* 專案首頁:https://projects.eclipse.org/projects/ee4j.servlet
## 商標
Eclipse Project for Servlet 是 Eclipse Foundation 的商標。
## 著作權
所有內容皆為個別作者或其雇主的財產。如需內容撰寫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列出的原始程式碼儲存區域日誌。
## 申報專案授權
本程式及隨附資料均以 Eclipse Public License v. 2.0 (http://www.eclipse.org/legal/epl-2.0. 提供) 的條款提供。當滿足 Eclipse Public License v. 2.0 中所規定的可用性條件時,此原始碼也可以根據下列次要授權取得:GNU 通用公共授權 (版本 2) 與 GNU Classpath Exception (可從 https://www.gnu.org/software/classpath/license.html. 取得) 本程式及隨附資料部分依據 Apache License (版本 2.0) 的條款提供,可從 https://www.apache.org/licenses/LICENSE-2.0. 取得。
SPDX-License-Identifier:(EPL-2.0 或 GPL-2.0 WITH Classpath-exception-2.0) 和 Apache-2.0
## 來源代碼
專案會維護下列原始程式碼儲存區域:
* https://github.com/eclipse-ee4j/servlet-api
## 協力廠商內容
## 加密
內容可能包含加密軟體。您目前所在的國家 / 地區可能受到加密軟體的進口、持有、使用和 / 或重新出口限制。在使用任何加密軟件之前,請檢查國家有關進口、持有或使用和重新出口加密軟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以了解是否允許這種情況。
授權:
# Eclipse 公共許可證 - v 2.0
隨附程式是依據本附錄公共授權條款 (下稱「協議」) 所提供。此方案的任何用途、重製或配銷構成接受者接受此協議。
1. 定義
「貢獻」是指:
a) 就初始貢獻者而言,根據本協議所發佈的初始內容,以及
b) 就每個後續貢獻者而言:
i) 對計劃的變更,以及
ii) 增加計劃;
其中此類變更和 (或) 新增至「方案」的來源,且由該特定「貢獻者」分配。如果貢獻者本身或代表該貢獻者行事的任何人將其新增至方案,則來自貢獻者的「來源」。提撥不包含「未修改之工作」之「方案」的變更或新增。
「提供者」是指「分配程式」的任何人員或實體。
「授權專利」指由貢獻者授權的專利聲明,這些聲明必須單獨使用或銷售其貢獻,或與計劃合併時侵犯。
「計劃」指根據本協議所分配的供款。
「收件人」指根據本「合約」或任何「次要授權」(如適用) 收到「程式」的任何人,包括「貢獻者」。
「衍生作品」指的是以「程式」(或衍生自) 為基礎,且編輯修訂、註釋、詳述或其他修改所代表的整體作品,無論是以「程式」(或衍生自) 為基礎的任何作品,或是以「原始程式碼」(Source Code) 或其他形式來表示的任何作品。
「修改產出」係指原始碼或其他形式中產生新增、刪除或修改程式內容的任何工作,包括 (為了清楚瞭解包含程式任何內容之原始碼表單中的任何新檔案) 所產生的任何工作。修改作品不包括僅包含程式的宣告、介面、類型、類別、結構或檔案的工作,在每一個情況下均僅包含,以連結、依名稱連結或依其子類別連結程式或修改作品。
「散佈」(Distribute) 係指 a) 散佈或 b) 以任何方式提供複製。
「原始碼」是指「程式」偏好進行修改的形式,包括但不限於軟體來源碼、文件來源及組態檔。
「次要授權」是指 GNU 通用公共授權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Version 2.0) 或該授權的任何更新版本,包括初始貢獻者所識別的任何例外或額外權限。
2. 權利授權
a) 根據本協議的條款,每位貢獻者均授予接受者非專屬、全球性、無權利金的著作權授權,以重製、準備衍生作品、公開展示、公開執行、散佈和再授權此類貢獻者的貢獻 (若有的話),以及此類衍生作品。
b) 根據本協議的條款,每位貢獻者均授予接受者非專屬、全球、無權利金的專利授權,以原始碼或其他形式進行、使用、銷售、提供銷售、進口和以其他方式轉移此類貢獻者的貢獻 (若有的話)。此專利授權適用於貢獻與程式的組合,如果貢獻者新增貢獻時,此種新增貢獻導致授權專利涵蓋此類組合。專利授權不適用於包含「貢獻」的任何其他組合。此處沒有授權的硬體。
c) 接受方理解,雖然每個貢獻者將授權授予此處所指的貢獻,但任何貢獻者均不提供程式不侵犯任何其他實體的專利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的保證。每位貢獻者對於因侵犯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方式而引起的索賠,不對收件人承擔任何責任。作為行使本文所授予之權利與授權之條件,每位收件人承擔全部責任,以保障任何其他所需之智慧財產權 (若有的話)。例如,如果需要第三方專利授權才能允許接受方散布程式,則接受方有責任在散布程式之前取得該授權。
d) 每位「貢獻者」都代表其所知,其「貢獻」具有足夠的著作權 (如果有的話),可授予本「合約」中規定的著作權授權。
e) 儘管有任何「次要授權」的條款,但根據「次要授權」(如果根據第 3 節的條款許可) 的條款,任何「貢獻者」不會因接受本「合約」的條款而對任何「接受者」(本「合約」中規定者除外) 授予額外的授權。
3. 需求
3.1 如果貢獻者以任何形式發佈計劃,則:
a) 程式也必須根據第 3.2 節規定提供作為原始碼,而貢獻者必須隨附於程式的聲明,聲明該程式的原始碼可根據本協議提供,並告知接受方如何以合理方式取得該程式,或者透過專門用於軟體交換的媒體獲得該程式;以及
b) 貢獻者可依據與本協議不同的授權散布程式,但前提是該授權:i) 有效地不代表所有其他貢獻者提供所有明示或暗示的擔保與條件,包括所有權與非侵權的擔保或條件,以及特定目的之適銷性和適用性的默示擔保或條件;
ii) 代表所有其他貢獻者有效排除所有損害責任,包括直接、間接、特殊、附帶及相應損害,例如利潤損失;
iii) 並不嘗試根據第 3.2 條限制或更改收件人於源碼中的權利;及
iv) 要求任何一方後續配銷本 「程式」的授權必須符合本 「第 3 節」的要求。
3.2 當程式分配為原始碼時:
a) 必須根據本協議提供,或者如果程式 (i) 與其他材料合併在根據次要授權提供的獨立檔案中,並且 (ii) 本協議附件 A 所述通知隨附於原始碼的初始貢獻者,則程式可根據該次要授權的條款提供,以及
b) 本「合約」的副本必須包含在本程式的每份副本中。
3.3 貢獻者不得從其所發佈的程式的任何副本中移除或更改程式中包含的任何著作權、專利、商標、歸屬注意事項、保固免責聲明或責任限制 (以下稱「注意事項」),前提是貢獻者可自行新增適當的注意事項。
4. 商業配銷
軟體的商業經銷商可能對終端使用者、商業夥伴等方面承擔某些責任。雖然本授權用於促進程式的商業使用,但包含在商業產品中的程式貢獻者,應該以不對其他貢獻者造成潛在責任的方式進行。因此,如果貢獻者將方案納入商業產品方案中,則此類貢獻者 (「商業貢獻者」) 同意對所有其他貢獻者 (「彌償貢獻者」) 進行任何損失、損害和費用 (統稱「損失」) 的辯護和賠償。由第三方針對「賠償貢獻者」所提出的索賠、訴訟和其他法律訴訟,以此等商業貢獻者因其在商業產品方案中分銷計劃而遭的行為或疏忽所致。本節中的義務不適用於與任何實際或聲稱的智慧財產權侵權相關的任何索賠或損失。為了符合資格,賠償貢獻者必須:a) 立即以書面通知商業貢獻者有關索賠,b) 允許商業貢獻者控制並與商業貢獻者合作,進行辯護和任何相關的和解談判。賠償貢獻者可自費參與任何此類索賠。
例如,Contributor 可能將 Program 包含在商業產品 Product X 中。該貢獻者即為商業貢獻者。如果「商業貢獻者」隨後提出績效索賠,或提供與「產品 X」相關的保固,則這些績效索賠與保固僅為「商業貢獻者」的責任。根據本節,商業貢獻者必須對其他與這些績效聲明和保證相關的貢獻者提出申索,如果法院要求任何其他貢獻者支付任何損害賠償,商業貢獻者必須支付這些損害賠償。
5. 無保固
除本合約中明確規定者外,對於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本計劃以「現況」為基礎提供,不提供任何種類的保固或條件,無論是快速或隱含,包含、無限制、任何保固或所有權條件、非侵權、商品性或特定目的適用性。每位接受者需自行負責判定使用和散發程式的適當性,並承擔與行使本協議權利相關的所有風險,包括但不限於程式錯誤的風險和成本、遵守適用法律、資料、程式或設備損壞或遺失,以及作業無法使用或中斷。
6. 免責聲明
除本合約中明確規定者外,對於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任何直接、間接、偶發、特殊、假想或後續損害 (包括無限制損失利潤) 皆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原因與在任何責任理論上,無論是在合約中、嚴格責任,還是因使用或散發程式而引起的 (包括疏忽或其他) 或行使本文所授予的任何權利而引起的,即使對這類損害的可能性有所建議。
7. 一般
若本「合約」的任何條款無效或無法執行,則其不會影響本「合約」其餘條款的有效性或可執行性,亦不會影響本「合約」其餘條款的有效性或可執行性,若雙方未採取進一步行動,則此類條款應在使此等條款有效且可強制執行的最低限度改革。
如果接受方針對任何指稱程式本身 (不包括程式與其他軟體或硬體的組合) 侵犯這類接受方專利權的實體 (包括交叉聲明或反申索) 提出專利訴訟,則根據第 2 (b) 條所授予的接受方權利應自提出訴訟之日起終止。
若「合約」下的所有「接受者」未能遵守本「合約」的任何重大條款或條件,且在知悉此類不合規情形後一段合理時間內未能發現此類錯誤,則「接受者」之權利將終止。如果本「合約」下的所有「接受者」權利均終止,則「接受者」同意在合理可行情況下盡快停止使用和散發程式。然而,接受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以及接受方授予的與程式有關的任何授權應繼續並存活。
每個人均可複製並散發本「合約書」的副本,但為了避免不一致,本「合約書」具有版權,且僅能以下列方式修改。協定管理員保留不時發布本協定新版本 (包括修訂版本) 的權利。除協議管理員外,沒有人有權修改本協議。Eclipse Foundation 是初始協議管理者。Eclipse Foundation 可以將責任轉讓給合適的獨立實體作為協議管理人。協議的每個新版本都會有一個辨別版本號碼。本程式 (包括貢獻) 在收到本程式所依據的協議版本下,一律可進行散佈。此外,在新版協議發布後,貢獻者可選擇在新版本下分配方案 (包括其貢獻)。
除上述第 2 (a) 條及第 2 (b) 條明文規定者外,無論明文、暗示、禁止或以其他方式,接受方均不會獲得任何貢獻者智慧財產權的權利或授權。未依據本合約明確授予之程式中的所有權利均為保留狀態。本協議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由非提供者或收件人的任何實體強制執行。本協議不會建立任何第三方受益人權利。
附件 A - 次要授權通知
「當 Eclipse 公用授權中規定的可用性條件滿足第 2.0 版時,也可能根據下列次要授權提供此原始碼:{name license (s)、version (s) 以及 exception 或 additional permission here}。」
只要包含本「合約」的副本 (包括本「附錄 A」) 就不足以授權「次要授權」下的「原始碼」。
如果無法或不希望將通知放在特定檔案中,則您可以將通知包含在收件人可能尋找這類通知的位置 (例如在相關目錄中的 LICENSE 檔案)。
您可以新增其他準確的著作權擁有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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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NU 通用公共授權 (GPL) 版本 2,1991 年 6 月
Copyright (C) 1991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 1989, Fifth Floor Boston, MA 02110-1335 USA
所有人皆可複製並散發此授權文件的動詞複本,但不允許加以變更。
序言
大多數軟體的授權皆是設計來移除您的自由,以分享與修改。相反地,GNU 通用公共授權 (General Public License) 旨在保證您可自由共用及變更自由軟體,確保軟體適用於其所有使用者。本 「一般公共授權」適用於大多數的自由軟體基金會軟體,以及其作者承諾使用它的任何其他程式。(有些其他的自由軟體基礎軟體是由 GNU Library General Public License 所涵蓋。) 您也可以將它套用至程式。
當我們說自由軟體時,我們指的是自由,而不是價格。我們的「一般公共授權」(General Public Licenses) 旨在確保您有自由散發自由軟體 (如有需要,可向此服務收取費用) 您可以視需要編寫程式碼或取得軟體、變更軟體,或在新的免費程式中使用軟體;而且您知道可以執行這些動作。
為了保護您的權利,我們需要作出限制,以禁止任何人拒絕您這些權利,或要求您放棄權利。如果您分發軟體的副本,或您對軟體進行修改,則這些限制會轉譯成某些責任。
例如,若您分配此類課程的副本,無論是滿足或費用,您都必須給予接受者您所擁有的所有權利。您必須確定它們也能夠接收或取得原始碼。你必須向他們展示這些條款,以便他們瞭解他們的權利。
我們以下列兩個步驟保護您的權利:(1) 軟體版權;(2) 提供您本授權,讓您有合法權限複製、散佈和 / 或修改軟體。
此外,對於每個作者的保護和我們的,我們希望確保每個人都瞭解這個免費軟體沒有保固。如果軟體是由他人修改並通過,我們希望其收件人知道他們不是原始軟體,因此其他人所提出的任何問題將不會反映在原始作者的聲譽上。
最後,任何免費計畫都受到軟體專利不斷的威脅。我們希望避免讓免費計劃的轉發者個別取得專利授權的危險,進而讓該計劃擁有權。為避免此情況,我們已明白,任何專利必須獲得任何人免費使用或完全沒有授權。
遵循複製、分發及修改的精確條款與條件。
複製、分發與修改的條款與條件
0. 本 「授權」適用於任何含有著作權持有人所發出通知的程式或其他作品,並表示其可依據本 「一般公共授權」的條款進行散佈。下文「程式」係指任何此類程式或工作,而「以程式為基礎的工作」係指程式或根據著作權法進行的任何衍生作品:亦即,包含程式或其部分的作品,無論是動詞或修改和 / 或翻譯為其他語言。(此後,翻譯不限於「修改」一詞。) 每個被授權人都會以「您」身分處理。
除了複製、分發與修改以外,本 「授權」並未涵蓋其範圍。執行程式的行為不受到限制,且僅在程式內容構成以程式為依據的工作時 (獨立於執行程式所作),才包含程式的輸出。是否為真取決於「方案」的作用。
1. 您可在收到本程式原始碼時,以任何媒介複製並散佈其動詞副本,前提是您在每個副本上以適當的方式發佈著作權聲明與免責聲明。保固;請保留所有提及本「授權」的注意事項,若無任何保固,請將本「授權」與「程式」的副本提供給任何其他接收者。
閣下可就轉讓副本的實體行為收取費用,而閣下可選擇提供保修保障以換取費用。
2. 您可修改本程式或其任何部份的副本或副本,以根據程式建立工作,並複製和分發此類修改或根據上文第 1 節的條款工作,前提是您也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a) 你必須讓修改的檔案帶有明顯的通知,說明你更改了檔案和更改的日期。
b) 根據本授權條款,您必須導致您配銷或發佈的任何工作 (全部或部分包含或衍生自本程式或其任何部分),按照本授權條款不向所有第三方收取任何費用。
c) 如果修改的程式通常在執行時以互動方式讀取指令,您必須在啟動時以最普通的方式執行該指令,以列印或顯示公告,包括適當的著作權聲明並通知使用者沒有保固 (或者,您提供保固),且使用者可以在這些條件下重新配送方案,並告知使用者如何檢視本授權的副本。(例外:如果程式本身是互動的,但通常不列印這類公告,則您以程式為基礎的工作不需要列印公告。)
這些要求適用於修改後的整體工作。如果該工作的可識別區段並非衍生自「程式」,且可以合理地被視為獨立且單獨的作品,則當您以個別作品散佈這些區段時,本「授權」及其條款不適用於這些區段。但當您以「程式」為基礎進行的整個部分散佈相同的章節時,整體的散佈必須符合本「授權」的條款,其其他授權者的權限會延伸至整個部分,因此不論是誰撰寫的授權都可延伸至每個部分。
因此,本節並不意圖索取權利或爭取您完全由您撰寫之作品的權利;而是,目的是行使根據本計劃控制衍生或集體作品之散佈的權利。
此外,由於儲存或配銷媒體數量上沒有根據程式的聚總工作,而基於儲存或配銷媒體的程式 (或基於程式的工作),不會導致本授權範圍的其他工作發生。
3. 您可依據上文第 1 及第 2 節之條款,以物件代碼或可執行形式複製及發佈 「程式」(或以其為基礎之作業),但前提是您亦須執行下列其中一項作業:
a) 隨程式附上完整、對應且為機器可讀取之原始程式碼,而這些原始程式碼必須依前述第一、二條之規定,透過經常作為軟體交換的媒體發佈;或者,
b) 隨程式附上至少三年有效的書面報價,以提供任何第三方的費用,不超過您實際執行來源分配的費用。一個完整的機器可讀的相對原始程式碼複本,依照上述第 1 和第 2 節的規定,發佈於經常用來交換軟體的媒體;或者,
c) 隨程式附上您收到的要約資訊,以發佈對應的原始程式碼。(此替代方案僅適用於非商業性分發,且僅當您在物件代碼或具有此類優惠的可執行形式中收到程式時,才可使用上述子區段 b。)
工作的來源代碼表示對工作進行修改的偏好工作形式。對於可執行檔工作,完整原始程式碼表示它所包含之所有模組的所有原始程式碼,加上任何關聯的介面定義檔,再加上用來控制可執行檔編譯與安裝的命令檔。不過,在特殊的例外狀況下,分散的原始程式碼不需要包含任何通常會以執行可執行檔之作業系統的主要元件 (編譯器、核心等等) 分配 (不論是來源或二進位格式) 的項目,除非該元件本身伴隨可執行檔。
如果可執行檔或物件代碼的分佈是提供從指定位置複製的存取權,則提供從與原始程式碼分佈相同的位置計數複製原始程式碼的同等存取權,即使第三方不被迫複製原始程式碼以及物件程式碼。
4. 除非本授權明確提供,否則您不得複製、修改、再授權或散佈本程式。若嘗試以其他方式複製、修改、再授權或散佈本 「計畫」即失效,且將自動終止您在此 「授權」下的權利。然而,根據本 「授權」收到您副本或權利的當事人,只要該等當事人仍然完全遵守規定,其授權便不會終止。
5. 您不需要接受本授權,因為您尚未簽署本授權。然而,其他任何內容均不授予您修改或散佈本 「計畫」或其衍生著作的權限。若您不接受本 「授權」,則依法禁止這些行為。因此,透過修改或分發本 「程式」(或以 「程式」為基礎的任何工作),您即表示您接受本 「授權」以執行此作業,以及其複製、分發或修改 「程式」或根據其運作的所有條款與條件。
6. 每次您重新配銷方案 (或任何基於方案的工作),收件人都會自動收到原始授權人的授權,以根據這些條款與條件複製、配銷或修改方案。您不得對收件人行使本文所授予的權利施加任何進一步的限制。您不負責執行第三方對本「授權」的規範。
7. 若因法院判定或指控專利侵權或任何其他原因 (不限於專利權問題) 而導致的情況,則對違反本 「授權」條件的您 (無論是法院命令、合約或其他) 施加的條件,則這些條件不會使您不受本 「授權」的條件影響。如果您無法同時履行本 「授權」規定的義務及任何其他相關義務,那麼您可能完全無法發佈 「計畫」。例如,如果專利授權不允許任何直接或間接透過您接收副本的人重新發佈 「程式」,那麼您唯一能滿足此 「程式」和本 「授權」的方式,就是要完全不發佈 「程式」。
倘本節任何部分在任何特定情況下均屬無效或無法執行,則該部分之結餘擬適用,而該部分整體擬於其他情況下適用。
本節並非為了讓您侵犯任何專利或其他財產權聲明或爭取任何這類聲明的有效性而引致的目的;本節具有保護自由軟體發行系統的唯一目的,該系統由公共授權慣例實施。許多人已根據該系統的一致性應用,對透過該系統所發行的廣泛軟體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作者 / 捐贈者必須決定他 / 她是否願意透過任何其他系統散佈軟體,而且被授權人無法做出該選擇。
本節旨在徹底瞭解本 「授權」其餘部分所相信的結果。
8. 若 「程式」的發佈及 / 或使用受專利權或版權介面限制於某些國家,則依據本 「授權」放置 「程式」的原始版權持有人可以加入明確的地理分佈限制 (不包括這些國家),因此僅允許在不被排除的國家或地區進行發佈。在此情況下,本 「授權」會併入該限制,如同以書面形式寫在本 「授權」之內。
9.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可以不時發佈經修訂和 / 或新版本的 General Public License。此類新版本與目前版本類似,但可能因解決新問題或疑慮而有不同細節。
每個版本都會有辨別版本號碼。如果程式指定了本 「授權」的版本號碼 (適用於本 「授權」) 和 「任何更新的版本」,您可以選擇遵循該版本或由 「自由軟體基金會」發佈之任何更新版本的條款與條件。如果程式未指定此授權的版本號碼,您可以選擇任何由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發佈的版本。
10. 如果您希望將 「計畫」的部份併入其它配銷條件不相同的免費程式中,請寫信給作者索取許可。對於由自由軟體基金會有版權的軟體,請寫至自由軟體基金會;我們有時會對此產生例外。我們的決策將根據兩個目標來引導,以保留我們所有自由軟體衍生工具的自由狀態,並促進軟體的共用和重複使用。
無保固
11. 由於該程式是免費授權的,因此該程式沒有保固,因此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除非另有註明,否則版權持有人及 / 或其他人士不提供任何形式的「現況」計劃,無論是明示或暗示,包括但不限於特定目的的可推銷性和健身的隱含保固。與方案品質和績效相同的整個風險與您同行。如果程式有瑕疵,您應承擔所有必要服務、維修或更正的成本。
12. 在任何情況下,除非適用法律要求或同意書寫,否則任何著作權持有人或任何可以修改和 / 或重新發佈上述程式的其他人,對您使用或因使用而造成的任何一般、特殊、意外或後續損害負責。無法使用本程式 (包括但不限於遺失資料或資料導致貴方或第三方持續運作不準確或遺失,或與任何其他程式一起運作的程式失敗),即使該持有人或其他方已獲知此類損害的可能性。
條款與條件結束
如何將這些條款套用至您的新方案
如果您開發了新的程式,而您希望它成為公眾最大的可能用途,則達成此目標的最佳方式就是讓它成為自由軟體,每個人都可以在這些條款下重新分配和變更。
若要這麼做,請將下列通知附加至方案。最安全地將它們附加到每個來源檔案的開頭,以最有效地傳達保固的排除;每個檔案至少應有 「版權」行,以及找到完整通知的指標。
提供方案名稱的一行,以及該方案的簡要概念。
著作權所有 (C) < 年 > < 作者姓名 >
本程式為自由軟體;您可以依據自由軟體基金會所發佈的 GNU 通用公共授權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條款,重新發佈及 / 或修改此軟體;授權版本 2 或 (依您的選擇) 任何較新版本。
此計劃的發放方式為希望其實很有用,但不提供任何保證;甚至不提供適售性或特定用途適用性之默示保證。請參閱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以瞭解詳細資訊。
本程式應該隨附 GNU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Free Software Foundation,Inc.,51 Franklin Street,Fifth Floor,Boston,MA 02110-1335 USA)
此外,也新增如何透過電子郵件和書面郵件與您聯絡的資訊。
如果程式是互動式的,在以互動式模式啟動時,讓程式輸出如下所示:
Gnomovision 第 69 版,著作權所有 (C) 年份 作者 Gnomovision 隨附 ABSOLUTELY NO WARRANTY;如需詳細資訊類型 `show w」。這是免費軟體,歡迎您在特定條件下重新分配;如需詳細資料,請輸入 `show c」。
假設指令「show w」與「show c」應顯示「General Public License」的適當部分。當然,您可以使用 "show w" 與 "show c" 以外的指令;甚至以滑鼠按一下或功能表項目方式進行 -- 不論您的程式為何。
如有必要,您也應該讓僱主 (如果您以程式設計師身份工作) 或您的學校 (如果有的話) 簽署該計劃的「版權免責聲明」。以下是範例;更改名稱:
Yoyodyne,Inc.,在此免責所有版權權益
程式《 Gnomovision 》 (在編譯器上通過) 由
James Hacker.
Ty Coon 的簽名,1989 年 4 月 1 日
Ty Coon,副總裁
此「通用公共授權」不允許將您的程式併入專有程式。如果您的程式是次常式資源庫,您可能會認為允許將專屬應用程式與資源庫連結更有用。若您要這麼做,請使用「GNU 程式庫通用公共授權」(而非本「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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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路徑例外
以靜態或動態方式與其他模組連結此程式庫,將根據此程式庫進行合併工作。因此,GNU 通用公共授權第 2 版的條款與條件涵蓋了整個組合。
除了特殊的例外,此函式庫的版權持有人有權將此函式庫與獨立模組連結以產生可執行檔,而不管這些獨立模組的授權條款為何。並根據您選擇的條款複製和散發產生的可執行檔,前提是您還符合該模組授權的每個連結獨立模組的條款與條件。獨立模組是一種不是從此程式庫所衍生或基於此程式庫的模組。如果您修改此程式庫,可能會將此異常狀況延伸到您磁帶櫃的版本,但是您沒有執行此操作的義務。如果您不想這麼做,請從您的版本中刪除此例外陳述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