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衣 2

Eclipse 基礎

jersey-inject-hk2 (org.glassfish.jersey.inject:jersey-hk2)

著作權所有 (c) 2017,2025 Oracle 與 (或) 其關係企業。保留所有權利。

Eclipse 公用授權 2.0 + GPL v.2 (含 C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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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rsey 通知

此內容是由 Eclipse Jersey 專案產生與維護。

專案首頁:https://projects.eclipse.org/projects/ee4j.jersey

商標

Eclipse Jersey 是 Eclipse Foundation 的商標。

著作權所有

所有內容皆為個別作者或其雇主的財產。如需內容撰寫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列出的原始程式碼儲存區域日誌。

申報專案授權

本程式及隨附資料均以 Eclipse Public License v. 2.0 (http://www.eclipse.org/legal/epl-2.0. 提供) 的條款提供。當滿足 Eclipse Public License v. 2.0 中所規定的可用性條件時,此原始碼也可以根據下列次要授權取得:GNU 通用公共授權 (版本 2) 與 GNU Classpath Exception (可從 https://www.gnu.org/software/classpath/license.html. 取得)

SPDX-License-Identifier:EPL-2.0 或 GPL-2.0 WITH Classpath-exception-2.0

原始程式碼

專案會維護下列原始程式碼儲存區域:

https://github.com/eclipse-ee4j/jersey

第三方的內容

角度 JS,v1.6.6

授權 MIT (http://www.opensource.org/licenses/mit-license.php)

專案:http://angularjs.org

Coyright: (c) 2010-2017 Google, Inc.

aopalliance 版本 1

授權:AOP Alliance 提供的所有原始碼皆為公用網域。

專案:http://aopalliance.sourceforge.net

版權:公共領域中的材料不受著作權保護

Bean 驗證 API 3.0.2

授權:Apache 授權,2.0

專案:https://projects.eclipse.org/projects/ee4j.bean-validation

著作權所有:2009,Red Hat,Inc. 和 (或) 其關係企業,以及 @authors 標籤提供的個別貢獻者。

休眠驗證程式 CDI,8.0.1. 最終

授權:Apache 授權,2.0

專案:https://beanvalidation.org/

在 org.glassfish.jersey.server.validation.internal.hibernate 中重新包裝

啟動安裝 v3.3.7

授權:MIT 授權 (https://github.com/twbs/bootstrap/blob/master/LICENSE)

專案:http://getbootstrap.com

版權所有:2011-2016 Twitter,Inc

Google Guava 版本 33.3.0-jre

授權:Apache 授權,2.0

Copyright (C) 2009,2024 The Guava 作者群

jakarta.inject 版本:2.0.1

授權:Apache 授權,2.0

著作權所有 (C) 2009,2021 JSR-330 Expert Group

Javassist 版本 3.30.2-GA

授權:Apache 授權,2.0

專案:http://www.javassist.org/

Copyright (C) 1999- Shigeru Chiba. 保留一切權利。

Jackson JAX-RS 提供者版本 2.18.0

授權:Apache 授權,2.0

專案:https://github.com/FasterXML/jackson-jaxrs-providers

版權所有:(c) 2009-2024 FasterXML,LLC。除非另有說明,否則保留所有權利。

jQuery v3.7.1

授權:jquery.org/ 授權

專案:jquery.org

版權:(c) jQuery Foundation

jQuery 條碼外掛程式 0. 3

授權條款:MIT & GPL (http://www.opensource.org/licenses/mit-license.php & http://www.gnu.org/licenses/gpl.html)

專案:http://www.pasella.it/projects/jQuery/barcode

版權所有:(c) 2009 Antonello Pasella antonello.pasella@gmail.com

JSR-166 延伸版 - JEP 266

授權條款:CC0

無著作權

由 Doug Lea 撰寫,並獲得 JCP JSR-166 Expert Group 會員的協助,並發佈到公共領域,詳情請見 http://creativecommons.org/publicdomain/zero/1.0/

KineticJS, v4.7.1

授權:MIT 授權 (http://www.opensource.org/licenses/mit-license.php)

專案:http://www.kineticjs.com、https://github.com/ericdrowell/KineticJS

版權所有:Eric Rowell

org.objectweb.asm 版本 9.7.1

授權條款:修改 BSD (https://asm.ow2.io/license.html)

版權所有 (c) 2000-2011 INRIA,France Telecom。保留所有權利。

org.osgi.core 版本 6.0.0

授權:Apache 授權,2.0

著作權所有 (c) OSGi Alliance (2005,2008)。保留一切權利。org.glassfish.jersey.server.internal.monitoring.core

授權:Apache 授權,2.0

著作權所有 (c) 2015-2018 Oracle 與 / 或其關係企業。保留所有權利。

版權所有 2010-2013 Coda Hale and Yammer,Inc。

W3.org 文件

授權條款:W3C 授權條款

版權所有 (c) 1994-2001 世界資訊網協會 (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Institut National de Recherche en Informatique et en Automatique,Keio University) 保留所有權利。http://www.w3.org/Consortium/Leg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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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clipse 公共許可證 - v 2.0

隨附程式是依據本附錄公共授權條款 (下稱「協議」) 所提供。此方案的任何用途、重製或配銷構成接受者接受此協議。

1. 定義

「貢獻」是指:

a) 就初始貢獻者而言,根據本協議所發佈的初始內容,以及

b) 就每個後續貢獻者而言:

i) 對計劃的變更,以及

ii) 增加計劃;

其中此類變更和 (或) 新增至「方案」的來源,且由該特定「貢獻者」分配。如果貢獻者本身或代表該貢獻者行事的任何人將其新增至方案,則來自貢獻者的「來源」。提撥不包含「未修改之工作」之「方案」的變更或新增。

「提供者」是指「分配程式」的任何人員或實體。

「授權專利」指由貢獻者授權的專利聲明,這些聲明必須單獨使用或銷售其貢獻,或與計劃合併時侵犯。

「計劃」指根據本協議所分配的供款。

「收件人」指根據本「合約」或任何「次要授權」(如適用) 收到「程式」的任何人,包括「貢獻者」。

「衍生作品」指的是以「程式」(或衍生自) 為基礎,且編輯修訂、註釋、詳述或其他修改所代表的整體作品,無論是以「程式」(或衍生自) 為基礎的任何作品,或是以「原始程式碼」(Source Code) 或其他形式來表示的任何作品。

「修改產出」係指原始碼或其他形式中產生新增、刪除或修改程式內容的任何工作,包括 (為了清楚瞭解包含程式任何內容之原始碼表單中的任何新檔案) 所產生的任何工作。修改作品不包括僅包含程式的宣告、介面、類型、類別、結構或檔案的工作,在每一個情況下均僅包含,以連結、依名稱連結或依其子類別連結程式或修改作品。

「散佈」(Distribute) 係指 a) 散佈或 b) 以任何方式提供複製。

「原始碼」是指「程式」偏好進行修改的形式,包括但不限於軟體來源碼、文件來源及組態檔。

「次要授權」是指 GNU 通用公共授權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Version 2.0) 或該授權的任何更新版本,包括初始貢獻者所識別的任何例外或額外權限。

2. 權利授權

a) 根據本協議的條款,每位貢獻者均授予接受者非專屬、全球性、無權利金的著作權授權,以重製、準備衍生作品、公開展示、公開執行、散佈和再授權此類貢獻者的貢獻 (若有的話),以及此類衍生作品。

b) 根據本協議的條款,每位貢獻者均授予接受者非專屬、全球、無權利金的專利授權,以原始碼或其他形式進行、使用、銷售、提供銷售、進口和以其他方式轉移此類貢獻者的貢獻 (若有的話)。此專利授權適用於貢獻與程式的組合,如果貢獻者新增貢獻時,此種新增貢獻導致授權專利涵蓋此類組合。專利授權不適用於包含「貢獻」的任何其他組合。此處沒有授權的硬體。

c) 接受方理解,雖然每個貢獻者將授權授予此處所指的貢獻,但任何貢獻者均不提供程式不侵犯任何其他實體的專利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的保證。每位貢獻者對於因侵犯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方式而引起的索賠,不對收件人承擔任何責任。作為行使本文所授予之權利與授權之條件,每位收件人承擔全部責任,以保障任何其他所需之智慧財產權 (若有的話)。例如,如果需要第三方專利授權才能允許接受方散布程式,則接受方有責任在散布程式之前取得該授權。

d) 每位「貢獻者」都代表其所知,其「貢獻」具有足夠的著作權 (如果有的話),可授予本「合約」中規定的著作權授權。

e) 儘管有任何「次要授權」的條款,但根據「次要授權」(如果根據第 3 節的條款許可) 的條款,任何「貢獻者」不會因接受本「合約」的條款而對任何「接受者」(本「合約」中規定者除外) 授予額外的授權。

3. 需求

3.1 如果貢獻者以任何形式發佈計劃,則:

a) 程式也必須根據第 3.2 節規定提供作為原始碼,而貢獻者必須隨附於程式的聲明,聲明該程式的原始碼可根據本協議提供,並告知接受方如何以合理方式取得該程式,或者透過專門用於軟體交換的媒體獲得該程式;以及

b) 貢獻者可依據與本協議不同的授權散布程式,但前提是該授權:i) 有效地不代表所有其他貢獻者提供所有明示或暗示的擔保與條件,包括所有權與非侵權的擔保或條件,以及特定目的之適銷性和適用性的默示擔保或條件;

ii) 代表所有其他貢獻者有效排除所有損害責任,包括直接、間接、特殊、附帶及相應損害,例如利潤損失;

iii) 並不嘗試根據第 3.2 條限制或更改收件人於源碼中的權利;及

iv) 要求任何一方後續配銷本 「程式」的授權必須符合本 「第 3 節」的要求。

3.2 當程式分配為原始碼時:

a) 必須根據本協議提供,或者如果程式 (i) 與其他材料合併在根據次要授權提供的獨立檔案中,並且 (ii) 本協議附件 A 所述通知隨附於原始碼的初始貢獻者,則程式可根據該次要授權的條款提供,以及

b) 本「合約」的副本必須包含在本程式的每份副本中。

3.3 貢獻者不得從其所發佈的程式的任何副本中移除或更改程式中包含的任何著作權、專利、商標、歸屬注意事項、保固免責聲明或責任限制 (以下稱「注意事項」),前提是貢獻者可自行新增適當的注意事項。

4. 商業配銷

軟體的商業經銷商可能對終端使用者、商業夥伴等方面承擔某些責任。雖然本授權用於促進程式的商業使用,但包含在商業產品中的程式貢獻者,應該以不對其他貢獻者造成潛在責任的方式進行。因此,如果貢獻者將方案納入商業產品方案中,則此類貢獻者 (「商業貢獻者」) 同意對所有其他貢獻者 (「彌償貢獻者」) 進行任何損失、損害和費用 (統稱「損失」) 的辯護和賠償。由第三方針對「賠償貢獻者」所提出的索賠、訴訟和其他法律訴訟,以此等商業貢獻者因其在商業產品方案中分銷計劃而遭的行為或疏忽所致。本節中的義務不適用於與任何實際或聲稱的智慧財產權侵權相關的任何索賠或損失。為了符合資格,賠償貢獻者必須:a) 立即以書面通知商業貢獻者有關索賠,b) 允許商業貢獻者控制並與商業貢獻者合作,進行辯護和任何相關的和解談判。賠償貢獻者可自費參與任何此類索賠。

例如,Contributor 可能將 Program 包含在商業產品 Product X 中。該貢獻者即為商業貢獻者。如果「商業貢獻者」隨後提出績效索賠,或提供與「產品 X」相關的保固,則這些績效索賠與保固僅為「商業貢獻者」的責任。根據本節,商業貢獻者必須對其他與這些績效聲明和保證相關的貢獻者提出申索,如果法院要求任何其他貢獻者支付任何損害賠償,商業貢獻者必須支付這些損害賠償。

5. 無保固

除本合約中明確規定者外,對於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本計劃以「現況」為基礎提供,不提供任何種類的保固或條件,無論是快速或隱含,包含、無限制、任何保固或所有權條件、非侵權、商品性或特定目的適用性。每位接受者需自行負責判定使用和散發程式的適當性,並承擔與行使本協議權利相關的所有風險,包括但不限於程式錯誤的風險和成本、遵守適用法律、資料、程式或設備損壞或遺失,以及作業無法使用或中斷。

6. 免責聲明

除本合約中明確規定者外,對於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任何直接、間接、偶發、特殊、假想或後續損害 (包括無限制損失利潤) 皆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原因與在任何責任理論上,無論是在合約中、嚴格責任,還是因使用或散發程式而引起的 (包括疏忽或其他) 或行使本文所授予的任何權利而引起的,即使對這類損害的可能性有所建議。

7. 一般

若本「合約」的任何條款無效或無法執行,則其不會影響本「合約」其餘條款的有效性或可執行性,亦不會影響本「合約」其餘條款的有效性或可執行性,若雙方未採取進一步行動,則此類條款應在使此等條款有效且可強制執行的最低限度改革。

如果接受方針對任何指稱程式本身 (不包括程式與其他軟體或硬體的組合) 侵犯這類接受方專利權的實體 (包括交叉聲明或反申索) 提出專利訴訟,則根據第 2 (b) 條所授予的接受方權利應自提出訴訟之日起終止。

若「合約」下的所有「接受者」未能遵守本「合約」的任何重大條款或條件,且在知悉此類不合規情形後一段合理時間內未能發現此類錯誤,則「接受者」之權利將終止。如果本「合約」下的所有「接受者」權利均終止,則「接受者」同意在合理可行情況下盡快停止使用和散發程式。然而,接受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以及接受方授予的與程式有關的任何授權應繼續並存活。

每個人均可複製並散發本「合約書」的副本,但為了避免不一致,本「合約書」具有版權,且僅能以下列方式修改。協定管理員保留不時發布本協定新版本 (包括修訂版本) 的權利。除協議管理員外,沒有人有權修改本協議。Eclipse Foundation 是初始協議管理者。Eclipse Foundation 可以將責任轉讓給合適的獨立實體作為協議管理人。協議的每個新版本都會有一個辨別版本號碼。本程式 (包括貢獻) 在收到本程式所依據的協議版本下,一律可進行散佈。此外,在新版協議發布後,貢獻者可選擇在新版本下分配方案 (包括其貢獻)。

除上述第 2 (a) 條及第 2 (b) 條明文規定者外,無論明文、暗示、禁止或以其他方式,接受方均不會獲得任何貢獻者智慧財產權的權利或授權。未依據本合約明確授予之程式中的所有權利均為保留狀態。本協議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由非提供者或收件人的任何實體強制執行。本協議不會建立任何第三方受益人權利。

附件 A - 次要授權通知

「當 Eclipse 公用授權中規定的可用性條件滿足第 2.0 版時,也可能根據下列次要授權提供此原始碼:{name license (s)、version (s) 以及 exception 或 additional permission here}。」

只要包含本「合約」的副本 (包括本「附錄 A」) 就不足以授權「次要授權」下的「原始碼」。

如果無法或不希望將通知放在特定檔案中,則您可以將通知包含在收件人可能尋找這類通知的位置 (例如在相關目錄中的 LICENSE 檔案)。

您可以新增其他準確的著作權擁有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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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NU 通用公共授權 (GPL) 版本 2,1991 年 6 月

Copyright (C) 1991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 1989, Fifth Floor Boston, MA 02110-1335 USA

所有人皆可複製並散發此授權文件的動詞複本,但不允許加以變更。

序言

大多數軟體的授權皆是設計來移除您的自由,以分享與修改。相反地,GNU 通用公共授權 (General Public License) 旨在保證您可自由共用及變更自由軟體,確保軟體適用於其所有使用者。本 「一般公共授權」適用於大多數的自由軟體基金會軟體,以及其作者承諾使用它的任何其他程式。(有些其他的自由軟體基礎軟體是由 GNU Library General Public License 所涵蓋。) 您也可以將它套用至程式。

當我們說自由軟體時,我們指的是自由,而不是價格。我們的「一般公共授權」(General Public Licenses) 旨在確保您有自由散發自由軟體 (如有需要,可向此服務收取費用) 您可以視需要編寫程式碼或取得軟體、變更軟體,或在新的免費程式中使用軟體;而且您知道可以執行這些動作。

為了保護您的權利,我們需要作出限制,以禁止任何人拒絕您這些權利,或要求您放棄權利。如果您分發軟體的副本,或您對軟體進行修改,則這些限制會轉譯成某些責任。

例如,若您分配此類課程的副本,無論是滿足或費用,您都必須給予接受者您所擁有的所有權利。您必須確定它們也能夠接收或取得原始碼。你必須向他們展示這些條款,以便他們瞭解他們的權利。

我們以下列兩個步驟保護您的權利:(1) 軟體版權;(2) 提供您本授權,讓您有合法權限複製、散佈和 / 或修改軟體。

此外,對於每個作者的保護和我們的,我們希望確保每個人都瞭解這個免費軟體沒有保固。如果軟體是由他人修改並通過,我們希望其收件人知道他們不是原始軟體,因此其他人所提出的任何問題將不會反映在原始作者的聲譽上。

最後,任何免費計畫都受到軟體專利不斷的威脅。我們希望避免讓免費計劃的轉發者個別取得專利授權的危險,進而讓該計劃擁有權。為避免此情況,我們已明白,任何專利必須獲得任何人免費使用或完全沒有授權。

遵循複製、分發及修改的精確條款與條件。

複製、分發與修改的條款與條件

0. 本 「授權」適用於任何含有著作權持有人所發出通知的程式或其他作品,並表示其可依據本 「一般公共授權」的條款進行散佈。下文「程式」係指任何此類程式或工作,而「以程式為基礎的工作」係指程式或根據著作權法進行的任何衍生作品:亦即,包含程式或其部分的作品,無論是動詞或修改和 / 或翻譯為其他語言。(此後,翻譯不限於「修改」一詞。) 每個被授權人都會以「您」的身份處理。

除了複製、分發與修改以外,本 「授權」並未涵蓋其範圍。執行程式的行為不受到限制,且僅在程式內容構成以程式為依據的工作時 (獨立於執行程式所作),才包含程式的輸出。是否為真取決於「方案」的作用。

1. 您可在收到本程式原始碼時,以任何媒介複製並散佈其動詞副本,前提是您在每個副本上以適當的方式發佈著作權聲明與免責聲明。保固;請保留所有提及本「授權」的注意事項,若無任何保固,請將本「授權」與「程式」的副本提供給任何其他接收者。

閣下可就轉讓副本的實體行為收取費用,而閣下可選擇提供保修保障以換取費用。

2. 您可修改本程式或其任何部份的副本或副本,以根據程式建立工作,並複製和分發此類修改或根據上文第 1 節的條款工作,前提是您也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a) 你必須讓修改的檔案帶有明顯的通知,說明你更改了檔案和更改的日期。

b) 根據本授權條款,您必須導致您配銷或發佈的任何工作 (全部或部分包含或衍生自本程式或其任何部分),按照本授權條款不向所有第三方收取任何費用。

c) 如果修改的程式通常在執行時以互動方式讀取指令,您必須在啟動時以最普通的方式執行該指令,以列印或顯示公告,包括適當的著作權聲明並通知使用者沒有保固 (或者,您提供保固),且使用者可以在這些條件下重新配送方案,並告知使用者如何檢視本授權的副本。(例外:如果程式本身是互動的,但通常不列印這類公告,則您以程式為基礎的工作不需要列印公告。)

這些要求適用於修改後的整體工作。如果該工作的可識別區段並非衍生自「程式」,且可以合理地被視為獨立且單獨的作品,則當您以個別作品散佈這些區段時,本「授權」及其條款不適用於這些區段。但當您以「程式」為基礎進行的整個部分散佈相同的章節時,整體的散佈必須符合本「授權」的條款,其其他授權者的權限會延伸至整個部分,因此不論是誰撰寫的授權都可延伸至每個部分。

因此,本節並不意圖索取權利或爭取您完全由您撰寫之作品的權利;而是,目的是行使根據本計劃控制衍生或集體作品之散佈的權利。

此外,由於儲存或配銷媒體數量上沒有根據程式的聚總工作,而基於儲存或配銷媒體的程式 (或基於程式的工作),不會導致本授權範圍的其他工作發生。

3. 您可依據上文第 1 及第 2 節之條款,以物件代碼或可執行形式複製及發佈 「程式」(或以其為基礎之作業),但前提是您亦須執行下列其中一項作業:

a) 隨程式附上完整、對應且為機器可讀取之原始程式碼,而這些原始程式碼必須依前述第一、二條之規定,透過經常作為軟體交換的媒體發佈;或者,

b) 隨程式附上至少三年有效的書面報價,以提供任何第三方的費用,不超過您實際執行來源分配的費用。一個完整的機器可讀的相對原始程式碼複本,依照上述第 1 和第 2 節的規定,發佈於經常用來交換軟體的媒體;或者,

c) 隨程式附上您收到的要約資訊,以發佈對應的原始程式碼。(此替代方案僅適用於非商業性分發,且僅當您在物件代碼或具有此類優惠的可執行形式中收到程式時,才可使用上述子區段 b。)

工作的來源代碼表示對工作進行修改的偏好工作形式。對於可執行檔工作,完整原始程式碼表示它所包含之所有模組的所有原始程式碼,加上任何關聯的介面定義檔,再加上用來控制可執行檔編譯與安裝的命令檔。不過,在特殊的例外狀況下,分散的原始程式碼不需要包含任何通常會以執行可執行檔之作業系統的主要元件 (編譯器、核心等等) 分配 (不論是來源或二進位格式) 的項目,除非該元件本身伴隨可執行檔。

如果可執行檔或物件代碼的分佈是提供從指定位置複製的存取權,則提供從與原始程式碼分佈相同的位置計數複製原始程式碼的同等存取權,即使第三方不被迫複製原始程式碼以及物件程式碼。

4. 除非本授權明確提供,否則您不得複製、修改、再授權或散佈本程式。若嘗試以其他方式複製、修改、再授權或散佈本 「計畫」即失效,且將自動終止您在此 「授權」下的權利。然而,根據本 「授權」收到您副本或權利的當事人,只要該等當事人仍然完全遵守規定,其授權便不會終止。

5. 您不需要接受本授權,因為您尚未簽署本授權。然而,其他任何內容均不授予您修改或散佈本 「計畫」或其衍生著作的權限。若您不接受本 「授權」,則依法禁止這些行為。因此,透過修改或分發本 「程式」(或以 「程式」為基礎的任何工作),您即表示您接受本 「授權」以執行此作業,以及其複製、分發或修改 「程式」或根據其運作的所有條款與條件。

6. 每次您重新配銷方案 (或任何基於方案的工作),收件人都會自動收到原始授權人的授權,以根據這些條款與條件複製、配銷或修改方案。您不得對收件人行使本文所授予的權利施加任何進一步的限制。您不負責執行第三方對本「授權」的規範。

7. 若因法院判定或指控專利侵權或任何其他原因 (不限於專利權問題) 而導致的情況,則對違反本 「授權」條件的您 (無論是法院命令、合約或其他) 施加的條件,則這些條件不會使您不受本 「授權」的條件影響。如果您無法同時履行本 「授權」規定的義務及任何其他相關義務,那麼您可能完全無法發佈 「計畫」。例如,如果專利授權不允許任何直接或間接透過您接收副本的人重新發佈 「程式」,那麼您唯一能滿足此 「程式」和本 「授權」的方式,就是要完全不發佈 「程式」。

倘本節任何部分在任何特定情況下均屬無效或無法執行,則該部分之結餘擬適用,而該部分整體擬於其他情況下適用。

本節並非為了讓您侵犯任何專利或其他財產權聲明或爭取任何這類聲明的有效性而引致的目的;本節具有保護自由軟體發行系統的唯一目的,該系統由公共授權慣例實施。許多人已根據該系統的一致性應用,對透過該系統所發行的廣泛軟體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作者 / 捐贈者必須決定他 / 她是否願意透過任何其他系統散佈軟體,而且被授權人無法做出該選擇。

本節旨在徹底瞭解本 「授權」其餘部分所相信的結果。

8. 若 「程式」的發佈及 / 或使用受專利權或版權介面限制於某些國家,則依據本 「授權」放置 「程式」的原始版權持有人可以加入明確的地理分佈限制 (不包括這些國家),因此僅允許在不被排除的國家或地區進行發佈。在此情況下,本 「授權」會併入該限制,如同以書面形式寫在本 「授權」之內。

9.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可以不時發佈經修訂和 / 或新版本的 General Public License。此類新版本與目前版本類似,但可能因解決新問題或疑慮而有不同細節。

每個版本都會有辨別版本號碼。如果程式指定了本 「授權」的版本號碼 (適用於本 「授權」) 和 「任何更新的版本」,您可以選擇遵循該版本或由 「自由軟體基金會」發佈之任何更新版本的條款與條件。如果程式未指定此授權的版本號碼,您可以選擇任何由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發佈的版本。

10. 如果您希望將 「計畫」的部份併入其它配銷條件不相同的免費程式中,請寫信給作者索取許可。對於由自由軟體基金會有版權的軟體,請寫至自由軟體基金會;我們有時會對此產生例外。我們的決策將根據兩個目標來引導,以保留我們所有自由軟體衍生工具的自由狀態,並促進軟體的共用和重複使用。

無保固

11. 由於該程式是免費授權的,因此該程式沒有保固,因此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除非另有註明,否則版權持有人及 / 或其他人士不提供任何形式的「現況」計劃,無論是明示或暗示,包括但不限於特定目的的可推銷性和健身的隱含保固。與方案品質和績效相同的整個風險與您同行。如果程式有瑕疵,您應承擔所有必要服務、維修或更正的成本。

12. 在任何情況下,除非適用法律要求或同意書寫,否則任何著作權持有人或任何可以修改和 / 或重新發佈上述程式的其他人,對您使用或因使用而造成的任何一般、特殊、意外或後續損害負責。無法使用本程式 (包括但不限於遺失資料或資料導致貴方或第三方持續運作不準確或遺失,或與任何其他程式一起運作的程式失敗),即使該持有人或其他方已獲知此類損害的可能性。

條款與條件結束

如何將這些條款套用至您的新方案

如果您開發了新的程式,而您希望它成為公眾最大的可能用途,則達成此目標的最佳方式就是讓它成為自由軟體,每個人都可以在這些條款下重新分配和變更。

若要這麼做,請將下列通知附加至方案。最安全地將它們附加到每個來源檔案的開頭,以最有效地傳達保固的排除;每個檔案至少應有 「版權」行,以及找到完整通知的指標。

提供方案名稱的一行,以及該方案的簡要概念。

著作權所有 (C) < 年 > < 作者姓名 >

本程式為自由軟體;您可以依據自由軟體基金會所發佈的 GNU 通用公共授權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條款,重新發佈及 / 或修改此軟體;授權版本 2 或 (依您的選擇) 任何較新版本。

此計劃的發放方式為希望其實很有用,但不提供任何保證;甚至不提供適售性或特定用途適用性之默示保證。請參閱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以瞭解詳細資訊。

本程式應該隨附 GNU 通用公共授權條款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Free Software Foundation,Inc.,51 Franklin Street,Fifth Floor,Boston,MA 02110-1335 USA)

此外,也新增如何透過電子郵件和書面郵件與您聯絡的資訊。

如果程式是互動式的,在以互動式模式啟動時,讓程式輸出如下所示:

Gnomovision 第 69 版,著作權所有 (C) 年份 作者 Gnomovision 隨附 ABSOLUTELY NO WARRANTY;如需詳細資訊類型 `show w」。這是免費軟體,歡迎您在特定條件下重新分配;如需詳細資料,請輸入 `show c」。

假設指令「show w」與「show c」應顯示「General Public License」的適當部分。當然,您可以使用 "show w" 與 "show c" 以外的指令;甚至以滑鼠按一下或功能表項目方式進行 -- 不論您的程式為何。

如有必要,您也應該讓僱主 (如果您以程式設計師身份工作) 或您的學校 (如果有的話) 簽署該計劃的「版權免責聲明」。以下是範例;更改名稱:

Yoyodyne,Inc.,在此免責所有版權權益

程式《 Gnomovision 》 (在編譯器上通過) 由

James Hacker.

Ty Coon 的簽名,1989 年 4 月 1 日

Ty Coon,副總裁

此「通用公共授權」不允許將您的程式併入專有程式。如果您的程式是次常式資源庫,您可能會認為允許將專屬應用程式與資源庫連結更有用。若您要這麼做,請使用「GNU 程式庫通用公共授權」(而非本「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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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路徑例外

以靜態或動態方式與其他模組連結此程式庫,將根據此程式庫進行合併工作。因此,GNU 通用公共授權第 2 版的條款與條件涵蓋了整個組合。

除了特殊的例外,此函式庫的版權持有人有權將此函式庫與獨立模組連結以產生可執行檔,而不管這些獨立模組的授權條款為何。並根據您選擇的條款複製和散發產生的可執行檔,前提是您還符合該模組授權的每個連結獨立模組的條款與條件。獨立模組是一種不是從此程式庫所衍生或基於此程式庫的模組。如果您修改此程式庫,可能會將此異常狀況延伸到您磁帶櫃的版本,但是您沒有執行此操作的義務。如果您不想這麼做,請從您的版本中刪除此例外陳述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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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方相依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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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sey-core-common" (org.glassfish.jersey.core:jersey-common)

著作權所有 (c) 2007,2025 Oracle 與 (或) 其關係企業。保留所有權利。

著作權所有 (c) 2018 Payara Foundation 和 (或) 其關係企業。

版權所有 (c) 2022 Payara Foundation 和 (或) 其關係企業。保留所有權利。

Copyright (C) 2006,2014 The Guava 作者群

Eclipse 公用授權 2.0 + GPL v.2 (含 CPE)

Jersey Core Common 模組通知

此內容是由 Eclipse Jersey 專案產生與維護。

https://projects.eclipse.org/projects/ee4j.jersey

商標

Eclipse Jersey 是 Eclipse Foundation 的商標。

著作權所有

所有內容皆為個別作者或其雇主的財產。如需內容撰寫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列出的原始程式碼儲存區域日誌。

申報專案授權

本程式及隨附資料均以 Eclipse Public License v. 2.0 (http://www.eclipse.org/legal/epl-2.0. 提供) 的條款提供。當滿足 Eclipse Public License v. 2.0 中所規定的可用性條件時,此原始碼也可以根據下列次要授權取得:GNU 通用公共授權 (版本 2) 與 GNU Classpath Exception (可從 https://www.gnu.org/software/classpath/license.html. 取得)

SPDX-License-Identifier:EPL-2.0 或 GPL-2.0 WITH Classpath-exception-2.0

原始程式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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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的內容

Google Guava 版本 18.0

授權:Apache 授權,2.0

版權所有:(C) 2009 Guava 作者群

JSR-166 延伸版 - JEP 266

授權條款:創用 CC 1.0 (CC0)

無著作權

由 Doug Lea 撰寫,並獲得 JCP JSR-166 Expert Group 會員的協助,並發佈到公共領域,詳情請見 http://creativecommons.org/publicdomain/zero/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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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karta.ws.rs-api" (jakarta.ws.rs:jakarta.ws.rs-api)

著作權所有 (c) 2010,2019 Oracle 與 (或) 其關係企業。保留所有權利。

著作權所有 (c) 2006 Google Inc。

Eclipse 公用授權 2.0 + GPL v.2 (含 CPE)

雅加達 RESTful Web 服務的通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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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

**Jakarta RESTful Web Services** 是 Eclipse Foundation 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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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報專案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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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DX-License-Identifier:EPL-2.0 或 GPL-2.0 WITH Classpath-exception-2.0

## 來源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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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github.com/eclipse-ee4j/jaxrs-api

第三方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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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ee-api (7.0)

授權:Apache-2.0 與 W3C

JUnit (4.11)

許可證:公共許可證 1.0

莫基托 (2.16.0)

專案:http://site.mockito.org

來源:https://github.com/mockito/mockito/releases/tag/v2.16.0

加密

內容可能包含加密軟體。您目前所在的國家 / 地區可能受到加密軟體的進口、持有、使用和 / 或重新出口限制。在使用任何加密軟件之前,請檢查國家有關進口、持有或使用和重新出口加密軟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以了解是否允許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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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karta Annotations API" (jakarta.annotation:jakarta.annotation-API)

版權所有 (2019) 2021 Eclipse Foundation。保留所有權利。

著作權所有 (c) 2005,2022 Oracle 與 (或) 其關係企業。保留所有權利。

Eclipse 公用授權 2.0 + GPL v.2 (含 CPE)

雅加達註釋的通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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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DX-License-Identifier:EPL-2.0 或 GPL-2.0 WITH Classpath-exception-2.0

## 來源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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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github.com/eclipse-ee4j/common-annotations-a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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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Gi 資源定位器」(org.glassfish.hk2:OSGi-resource-locator)

著作權所有 (c) 2009,2018 Oracle 與 (或) 其關係企業。保留所有權利。

Eclipse 公用授權 2.0 + GPL v.2 (含 CPE)

Eclipse GlassFish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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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

Eclipse GlassFish 和 GlassFish 是 Eclipse Foundation 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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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專案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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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DX-License-Identifier:EPL-2.0 或 GPL-2.0 WITH Classpath-exception-2.0

原始程式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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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ithub.com/eclipse-ee4j/glassfish-ha-api

https://github.com/eclipse-ee4j/glassfish-logging-annotation-processor

https://github.com/eclipse-ee4j/glassfish-shoal

https://github.com/eclipse-ee4j/glassfish-cdi-porting-tck

https://github.com/eclipse-ee4j/glassfish-jsftemplating

https://github.com/eclipse-ee4j/glassfish-hk2-extra

第三方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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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加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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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iceLocator 預設實行」(org.glassfish.hk2:hk2-locator)

著作權所有 (c) 2010,2019 Oracle 與 (或) 其關係企業。保留所有權利。

著作權所有 (c) 2019 Payara Service Ltd 和 (或) 其關係企業。

Eclipse 公用授權 2.0 + GPL v.2 (含 CPE)

「aopalliance 版本 1.0 已重新封裝為模組」(org.glassfish.hk2.external:aopalliance-repackaged)

著作權所有 (c) 2013,2018 Oracle 與 (或) 其關係企業。保留所有權利。

Eclipse 公用授權 2.0 + GPL v.2 (含 CPE)

「HK2 API 模組」(org.glassfish.hk2:HK2-API)

著作權所有 (c) 2007,2018 Oracle 與 (或) 其關係企業。保留所有權利。

Eclipse 公用授權 2.0 + GPL v.2 (含 CPE)

「HK2 導入實用程式」(org.glassfish.hk2:HK2-utils)

著作權所有 (c) 2007,2019 Oracle 與 (或) 其關係企業。保留所有權利。

Eclipse 公用授權 2.0 + GPL v.2 (含 CPE)

Eclipse GlassFish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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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

Eclipse GlassFish 和 GlassFish 是 Eclipse Foundation 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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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程式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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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github.com/eclipse-ee4j/glassfish-ha-api

https://github.com/eclipse-ee4j/glassfish-logging-annotation-processor

https://github.com/eclipse-ee4j/glassfish-shoal

https://github.com/eclipse-ee4j/glassfish-cdi-porting-tck

https://github.com/eclipse-ee4j/glassfish-jsftemplating

https://github.com/eclipse-ee4j/glassfish-hk2-extra

https://github.com/eclipse-ee4j/glassfish-hk2

https://github.com/eclipse-ee4j/glassfish-fighterfish

第三方的內容

此專案會利用下列第三方內容。

無。

加密

內容可能包含加密軟體。您目前所在的國家 / 地區可能受到加密軟體的進口、持有、使用和 / 或重新出口限制。在使用任何加密軟件之前,請檢查國家有關進口、持有或使用和重新出口加密軟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以了解是否允許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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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加達依賴性注射」(jakarta.inject:jakarta.inject-api)

著作權所有 (C) 2009 JSR-330 專家小組

著作權所有 (c) 2018,2020 Eclipse Foundation。

Apache License 2.0

# Eclipse Jakarta 相依性注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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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

Jakarta Dependency Injection 是 Eclipse Foundation 的商標。

## 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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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報專案授權

本程式及隨附資料係依 Apache License,Version 2.0 的條款提供,網址為:https://www.apache.org/licenses/LICENSE-2.0.

SPDX-License-Identifier: Apache-2.0

## 來源代碼

專案會維護下列原始程式碼儲存區域:

https://github.com/eclipse-ee4j/injection-api

https://github.com/eclipse-ee4j/injection-spec

https://github.com/eclipse-ee4j/injection-t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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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ssist" (org.javassist:javassist)

MPL 1.1、LGPL 2.1、Apache 授權 2.0

Copyright (C) 1999- Shigeru Chiba. 保留一切權利。

Copyright (C) 1999- Shigeru Chiba. 保留一切權利。

版權所有 (C) 1999-2022,不得轉載。

版權所有 (C) 2004 Bill Burke。保留一切權利。

此軟體係依照 Mozilla Public License Version 1.1、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Version 2.1 或更新版本,或 Apache License Version 2.0 散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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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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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zilla Public License 1.1 版

1。 定義。

1.0.1. 「商業用途」指向第三方分發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涵蓋代碼」。

1.1. 「提供者」是指建立或貢獻建立「修改」的每個實體。

1.2. 「提供者版本」是指原始程式碼、提供者所使用的先前修改,以及該特定提供者所做的修改的組合。

1.3. 「涵蓋代碼」是指「原始代碼」或「修改」或「原始代碼」與「修改」的組合,在每種情況下包括其中的部分。

1.4. 「Electronic Distribution Mechanism」是指軟體開發社群中一般公認用於電子資料傳輸的機制。

1.5. 「執行檔」是指「涵蓋代碼」以外的任何形式。

1.6. 「初始開發人員」是指在附錄 A 所要求的原始程式碼通知中,識別為初始開發人員的個人或實體。

1.7. 「更大工作」是指將「涵蓋代碼」或其中的部分與未受本「授權」條款規範之程式碼結合的工作。

1.8. 「授權」表示本文件。

1.8.1. 「可授權」指有權在最大可能範圍內授予,無論是在初始授權或隨後收購時,此處所載的任何和所有權利。

1.9. 「修改」是指新增或刪除原始代碼或任何先前修改的物質或結構。當「涵蓋代碼」以一系列檔案形式發行時,「修改」為:

包含原始程式碼或先前修改之檔案內容的任何新增或刪除。任何包含原始程式碼或先前修改之任何部分的新檔案。

1.10. 「原始程式碼」是指電腦軟體程式碼的「原始程式碼」,其描述於附錄 A 所要求的「原始程式碼」通知中,而根據本授權發行時,此「原始程式碼」尚未受本「授權」規範。

1.10.1. 「專利聲明」係指任何專利聲明,現在所擁有或之後所取得,包括但不限於授出人可授權的任何專利聲明中的方法、程序和外觀聲明。

1.11. 「來源代碼」是指用來對其進行修改的「涵蓋代碼」偏好形式,包括其包含的所有模組,加上任何相關聯的介面定義檔案、用來控制「執行檔」編譯與安裝的指令檔,或與「原始代碼」或「提供者」選擇之其他已知可用「涵蓋代碼」的原始程式碼差異比較。來源碼可以是壓縮或封存形式,但前提是適當的解壓縮或解除封存軟體廣泛可供免費使用。

1.12. 「您」(或「您的」) 係指行使權利的個人或法人,並遵守本「授權」或根據第 6.1 條所發行之本「授權」未來版本的所有條款。對於法人,「您」包含任何控制、受您控制或受您共同控制之實體。就此定義而言,「控制」表示 (a) 權力、直接或間接導致該實體的方向或管理,無論是按合約或其他方式,或 (b) 擁有超過 50% (50%) 的未發行股份或該實體的實益所有權。

2. 原始碼授權。

2.1. 初始開發人員授權。初始開發人員在此授予您不受第三方智慧財產權聲明約束的全球無權利金、非專屬授權:

a. 根據知識產權 (專利或商標除外) 可由初始開發人員授權使用、重製、修改、展示、執行、再授權及散佈原始程式碼 (或其部分),無論是否有修改,及 / 或作為較大工作的一部分;及

b. 根據「專利申索」被製作、使用或出售原始守則所侵犯的申索,作出、使用、慣例、出售和出售原始守則及 / 或出售原始守則 (或其部分)。

c. 本第 2.1 (a) 條及 (b) 條所授予的授權,於初次開發人員根據本授權條款首次發行原始碼當日生效。

d. 儘管上文第 2.1 條 (b) 條,您從原始程式碼刪除的程式碼並無授予任何專利授權:1);2) 與原始程式碼分開;或 3) 因下列原因導致的侵權:i) 原始程式碼的修改或 ii) 原始程式碼與其他軟體或裝置的組合。

2.2. 貢獻者授權。在第三方智慧財產權索賠的規限下,每個貢獻者授予您一個全世界、免付費、非專屬的授權

a. 根據知識產權 (專利或商標除外) 由貢獻者可授權使用、重製、修改、展示、執行、再授權及分發此類貢獻者 (或其部分) 所創造的修改,無論是其他修改、作為涵蓋代碼及 / 或作為較大工作的一部分;及

b. 根據由該貢獻者單獨及 / 或與其貢獻者版本 (或該組合的一部分) 合併進行的修改所侵犯的專利聲明,進行、使用或銷售、出售、提供銷售、已作出和 / 或以其他方式處置:1) 該貢獻者 (或其部分) 所做的修改;及 2) 該貢獻者與其貢獻者版本 (或該組合的一部分) 所做的修改組合。

c. 第 2.2 (a) 及 2.2 (b) 條所授出之授權,於貢獻者首次使用涵蓋代碼之商業用途當日生效。

d. 縱使上述第 2.2 條 (b) 條,並無授予任何貢獻者從貢獻者版本中刪除之程式碼的專利權;2) 與貢獻者版本分開;3) 因下列原因導致的侵權:i) 協力廠商修改貢獻者版本或 ii) 該貢獻者與其他軟體 (貢獻者版本除外) 或其他裝置所做的修改組合;或 4) 在沒有該貢獻者所做的修改時,受涵蓋代碼侵害的專利聲明。

3. 分配義務。

3.1. 授權的應用。您建立或貢獻的修改受本授權的條款規範,包括但不限於第 2.2 節。「涵蓋代碼」的「原始程式碼」版本只能依據本「授權」的條款或本「授權」的未來版本 (根據第 6.1 條發行),而您必須在本「授權」的每份「原始程式碼」中包含一份副本。您不得針對任何變更或限制本「授權」適用版本或收件人權利之「原始程式碼」版本提供或執行任何條款。然而,貴方可能包含一份其他文件,其中提供了第 3.5 節所述的其他權利。

3.2. 來源代碼的可用性。您所建立或供您貢獻的任何修改,必須在本 「授權」條款的 「原始程式碼」表單中,以與可執行版本相同的媒體,或透過接受的 「電子發佈機制」提供給您執行版本的任何人。可用;如果透過 Electronic Distribution Mechanism 提供,則必須於最初推出後至少十二 (12) 個月內維持可用狀態,或至少六 (6) 個月後,此類收件者可使用該特定修改的後續版本。即使「電子配銷機制」是由第三方維護,您仍需負責確保「原始碼」版本仍可使用。

3.3. 修改的描述。您必須導致所有您貢獻的「涵蓋代碼」包含記錄您建立該「涵蓋代碼」所做變更的檔案,以及任何變更的日期。您必須包含顯著的聲明,說明修改是從初始開發人員提供的原始程式碼直接或間接衍生而來的,並包括初始開發人員在 (a) 原始程式碼中的名稱,以及 (b) 在貴方描述涵蓋程式碼的來源或所有權的可執行版本或相關說明文件中的任何通知。

3.4. 知識產權事項

(a) 協力廠商聲明 如果協力廠商知道,根據協力廠商的智慧財產權,有權行使該協力廠商根據第 2.1 或 2.2 條所授予的權利,貢獻者必須包含「原始碼」分送標題為 "LEGAL" 的文字檔,其中描述索賠,以及讓索賠有足夠明細的關係人,讓收件人知道要聯絡誰。如果貢獻者在修改後獲得上述知識,如第 3.2 條所述,貢獻者應立即修改所有貢獻者提供的法律文件,並應採取合理計算的其他步驟 (例如通知適當的郵寄清單或新聞群組),以通知那些收到涵蓋代碼的人已獲得新知識。

(b) 貢獻者 API 如果貢獻者的修改包含應用程式設計介面,且貢獻者已瞭解導入該 API 合理必要之專利授權,則貢獻者也必須在法律檔案中包含此資訊。

(c) 代表。貢獻者表示,除了根據上述第 3.4 (a) 條所披露的情況外,貢獻者認為貢獻者的修改是貢獻者的原始創作,及 / 或貢獻者有足夠的權限可授予本授權所傳送的權利。

3.5. 必要通知。您必須在「來源代碼」的每個檔案中複製「附錄 A」中的通知。如果由於其結構而無法將此類通知放入特定的「原始程式碼」檔案中,則您必須將此類通知包含在使用者可能會尋找此類通知的位置 (例如相關目錄) 中。如果您已建立一或多個修改,您可以將名稱新增為附件 A 所述通知的提供者。您也必須在「原始碼」的任何說明文件中複製本「授權」,其中說明收件人與「涵蓋代碼」相關的權利或所有權。您可以選擇向「涵蓋代碼」的一或多個接收者提供保固、支援、賠償或責任,並收取費用。不過,您只能代表您自己執行這項作業,而不能代表初始開發人員或任何提供者。貴用戶必須單獨提供任何此類保固、支援、賠償或責任義務,並且貴用戶在此同意彌補初始開發人員和每位貢獻者因您提供的保固、支援、賠償或責任條款而產生的任何責任。

3.6. 執行檔版本的分佈。只有在符合該「涵蓋代碼」的「區段 3.1」、「3.2」、「3.3」、「3.4」及「3.5」的要求時,才能在「可執行檔」表單中分配「涵蓋代碼」,且您包含「涵蓋代碼」時通知說明「涵蓋代碼」的「原始碼」版本是依據本授權的條款所提供,包括說明您履行第 3.2 條義務的方式與地點。此通知必須以可執行版本、相關說明文件或文宣中的任何通知,其中貴方說明接收方與「涵蓋代碼」相關的權利。貴方可依據貴方選擇的授權,配銷「涵蓋代碼」的可執行版本或所有權權利,其中可能包含與本授權不同的條款,前提是貴方必須遵守本 「授權」的條款以及 「可執行檔」版本的授權,並不會嘗試限制或變更 「原始程式碼」版本中接受者的權利與本 「授權」中規定的權限。若您在不同的授權下發佈可執行檔版本,您必須確定與此授權不同的條款是由您單獨提供,而不是由初始開發人員或任何貢獻者提供。您在此同意,就初始開發人員或此類貢獻者因您提供的任何此類條款而產生的任何責任,賠償初始開發人員和每個貢獻者。

3.7. 更大的作品。您可以將「涵蓋代碼」與其他未受本「授權」條款規範的代碼相結合,然後將「較大的工作」作為單一產品散發,來建立「較大的工作」。在這種情況下,您必須確定「涵蓋代碼」符合此「授權」的要求。

4. 無法遵守法規或法規。

若因法令、司法命令或法規而使您不可能遵守本「授權」中關於部分或全部「涵蓋代碼」的任何條款,則您必須:(a) 在可能的最大範圍內遵循本「授權」的條款;以及 (b) 說明限制及其所影響的程式碼。這類描述必須包含在第 3.4 節所述的 LEGAL 檔案中,且必須包含在原始程式碼的所有分佈中。除法令或規例所禁止的範圍外,有關描述必須詳盡,讓普通技能的收件人能夠了解。

5. 本 「授權」的應用。本授權適用於初始開發人員在附錄 A 和相關涵蓋代碼中附加通知的代碼。

6. 授權的版本。

6.1. 新版本 Netscape Communications Corporation ("Netscape") 可不時發佈經修訂和 / 或新版本的授權。每個版本都會有辨別版本號碼。

6.2. 新版本的影響 一旦涵蓋代碼以授權的特定版本發布,您隨時可以根據該版本的條款繼續使用。您也可以根據 Netscape 所發佈的任何後續授權版本條款,選擇使用此類涵蓋範圍代碼。Netscape 以外的任何人有權修改本授權下建立的涵蓋代碼適用的條款。

6.3. 衍生著作 若您建立或使用本授權的修改版本 (您可能只會為了套用本授權所規範的程式碼),您必須 (a) 重新命名您的授權,使此條款變成「Mozilla」、「MOZILLAPL」、「MOZPL」您的授權中沒有出現「Netscape」、「MPL」、「NPL」或任何類似字詞 (請注意,您的授權與本授權條款不同除外),還有 (b) 另外,請您明確確認您的授權版本包含與 Mozilla Public License 及 Netscape Public License 不同的條款。(在附錄 A 所述的通知中填寫初始開發人員、原始程式碼或提供者的姓名,不得視為本授權的修改內容。)

7. 免責聲明涵蓋保固代碼是依據本授權以「現況」為基礎提供,不提供任何種類的保固,無論是明示或暗示,包含 (不限制) 涵蓋代碼無瑕疵的保固、可販售、符合特定目的或非侵權的保固。涵蓋代碼的品質與績效完全風險與您同行。如果任何涵蓋代碼在任何方面都出現缺陷,您 (不是初始開發人員或任何其他貢獻者) 會承擔任何必要服務、維修或更正的成本。此 「保固免責聲明」構成了此 「授權」的必要部份。除此免責聲明外,本處並未授權使用任何涵蓋代碼。

8. 終止僱用

8.1. 若「本授權」及「本授權」所授予之權利未能遵守本「合約」之條款,且未能於 30 日內發現違規情形時,自動終止。適當授權之「涵蓋代碼」的所有轉授權,在本「授權」終止後仍然有效。本 「授權」終止以後,其性質必須保持有效狀態。

8.2. 如果您針對初始開發人員或貢獻者 (您對其提出此類動作的初始開發人員或貢獻者) 宣告專利侵權索賠 (不包括宣告式判斷動作),以起始訴訟:

a. 該參與者的貢獻者版本直接或間接侵犯任何專利權,則該參與者的根據本授權第 2.1 及 / 或 2.2 條授予您的任何權利及所有權利,應於提前 60 天通知參與者時終止,除非在 60 天內在接獲通知後,您有下列任一情形:(i) 書面同意向參與者支付與您過去及未來使用該參與者所做之修改相互同意的合理權利金,或 (ii) 撤銷您對貢獻者版本對該參與者的訴訟索賠。如果在收到通知後 60 天內,雙方並無書面同意合理的權利金和付款安排,或訴訟索賠未撤回,則參加者根據第 2.1 條和 / 或第 2.2 條授予您的權利會在上述第 60 天通知期屆滿時自動終止。

b. 除該參與者的貢獻者版本外,任何軟件、硬件或裝置直接或間接侵犯任何專利權,則該參與者的根據第 2.1 (b) 及第 2.2 (b) 條授予您的任何權利自您首次作出、使用、出售、分發或作出修改當日起被撤銷。

8.3. 假如你向參加者宣佈一項專利侵權申索,指稱該參與者的貢獻者版本直接或間接侵犯任何有關申索在之前解決 (例如通過許可或和解) 的專利專利侵權訴訟的啟動,則該參與者根據第 2.1 或 2.2 條所授予的牌照的合理價值在決定任何付款或牌照的金額或價值時應考慮在內。

8.4. 如果根據上述第 8.1 或 8.2 節終止,則貴方或本文的任何經銷商在終止前有效授予的所有最終使用者授權協議 (不包括分銷商和經銷商)。

9. 免責聲明 免責聲明 免責聲明 免責聲明 免責聲明 免責聲明 免責聲明 免責聲明 免責聲明 免責聲明對於任何字元的間接、特殊、意外或後續損害,包括 (但不限於) 商譽損失、工作停止頁面、電腦故障或故障,或任何其他商業損害或損失的損害,即使該方得知此類損害的可能性。此責任限制不適用於因該方之疏忽而引致之死亡或個人傷害之責任。適用法律禁止此等限制。某些管轄區不允許排除或限制意外或後續損害,因此此排除與限制可能不適用於您。

10. 美國政府一般使用者「涵蓋代碼」為「商業項目」,該術語定義於 48 C.F.R. 2.101 (1995 年 10 月),由「商業電腦軟體」與「商業電腦軟體文件」所組成,這些術語用於 48 C.F.R. 12.212 (1995 年 9 月)。與 48 C.F.R. 12.212 和 48 C.F.R. 227.7202-1 到 227.7202-4 (1995 年 6 月) 一致,所有美國政府終端使用者僅取得此處所列權利的涵蓋代碼。

11.Miscellaneous This License (其他授權) 代表與此處主題相關的完整協議。本授權的任何條款若無法執行,只能將此等條款修改到可以執行的程度為止。本「授權」應受加州法律條款 (若適用法律除外,另有規定除外),但不包括其法律衝突條款。至少一方為美國公民,或特許或註冊於美國開展業務之實體的糾紛,則任何與本「授權」相關的訴訟須受加州北區聯邦法院之管轄區,所在地位於加州聖塔克拉拉郡,而失去方對成本負責,包括但不限於法院成本和合理律師的費用和開支。明確排除「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適用性。提供合約語言的任何法律或法規,不得解釋為違約者,不適用於本授權。

12. 索賠的責任 在初始開發人員與貢獻者之間,各方負責因使用本授權的權利而直接或間接產生的索賠與損害,並且您同意與初始開發人員和貢獻者共同分發此類責任。此處的任何內容均不擬定或應視為構成任何責任許可。

13. 多重授權代碼 初始開發人員可以將涵蓋代碼的部分指定為「多重授權」。「多重授權」表示「初始開發人員」允許您根據您選擇的 MPL 或「初始開發人員」在附件 A 所述檔案中所指定的替代授權 (若有的話),使用「涵蓋代碼」的部分。

附件 A - Mozilla 公眾授權條款。

「本檔案的內容應受 Mozilla Public License 1.1 版 (以下稱「授權條款」) 所約束,除非您符合授權條款,否則不得使用此檔案。您可以在 http://www.mozilla.org/MPL/ 取得授權書的副本

根據授權發佈的軟體係以「原狀」為基礎進行發佈,且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請參閱授權,以取得管理授權下權限和限制的特定語言授權。

原始代碼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始程式碼的初始開發人員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立的部分為著作權 (C) 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留一切權利。

貢獻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此檔案的內容可以根據 _____ 授權條款 (「[___] 授權」) 使用,在此情況下,[______] 授權的條款適用,而非上述條款。如果您只想依據 [____] 授權條款允許使用此檔案的版本,並且不允許他人在 MPL 下使用此檔案的版本,請刪除上述條款,並以 [___] 授權規定的通知和其他條款加以取代,以指示您的決定。如果您未刪除上述條款,收件人可以使用 MPL 或 [___] 授權下的這個檔案版本。

附註:本附件 A 的文字可能與原始程式碼的原始程式碼檔案中的注意事項文字略有不同。您應使用本「附錄 A」的文字,而不是使用「原始程式碼原始程式碼」中的文字進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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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2.1 版,1999 年 2 月

Copyright (C) 1991, 1999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

51 Franklin Street,波士頓,MA 02110-1301 美國

所有人皆可複製並散發此授權文件的動詞複本,但不允許加以變更。

[ 這是較少 GPL 的第一個發行版本。它也計算為 GNU Library Public License (版本 2) 的後續作業,因此版本號碼 2.1。]

序言

大多數軟體的授權皆是設計來移除您的自由,以分享與修改。相較之下,「GNU 一般公共授權」的目的在於保證您的自由共用與變更自由軟體,以確保軟體可免費提供給其所有使用者使用。

本授權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簡稱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適用於某些特別指定的軟體套件 (通常是程式庫),亦適用於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及其他決定使用該軟體的作者。您也可以使用此授權,但我們建議您先仔細考慮此授權或普通公共授權是否為在任何特定情況下使用的較佳策略,以下列說明為依據。

當我們說自由軟體時,我們指的是自由使用,而不是價格。我們的「一般公共授權」(General Public Licenses) 旨在確保您有自由散發自由軟體 (如有需要,可向此服務收費);您會收到原始碼或者,如果需要,可以取得軟體;您可以變更軟體並在新的免費程式中使用軟體;並且您會收到通知,您可以執行這些動作。

為了保護您的權利,我們需要限制禁止經銷商拒絕這些權利,或要求您放棄這些權利。如果您分發內容庫的副本或進行修改,則這些限制會轉譯為您特定的職責。

例如,若您分發圖書館的副本 (不論是文法或費用),您必須給予收件人我們給予您的所有權利。您必須確定它們也能夠接收或取得原始碼。如果您將其他程式碼與內容庫連結,則必須提供完整的物件檔案給收件者,讓收件者能夠在變更內容庫並重新編譯之後,將它們與內容庫重新連結。你必須向他們展示這些條款,以便他們瞭解他們的權利。

我們以兩步驟的方式保護您的權利:(1) 我們對圖書館進行版權,以及 (2) 我們提供此授權,提供您複製、散佈和 / 或修改圖書館的合法權限。

為了保護每位經銷商,我們要非常清楚免費磁帶櫃沒有保固。此外,如果程式庫由其他人修改並通過,收件者應該知道它們不是原始版本,因此原始作者的信譽將不會受到其他使用者引進的問題影響。

最後,軟體專利會對任何免費程式的存在造成持續的威脅。我們希望確保公司不能有效地限制免費計劃的使用者,方法是向專利持有人取得限制性授權。因此,我們堅稱,為一個圖書館版本所獲得的任何專利授權,必須與本授權中規定的完整使用自由一致。

大多數 GNU 軟體 (包括某些程式庫) 均由一般 GNU 通用公共授權 (General Public License) 所涵蓋。此授權 (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適用於特定程式庫,且與一般公共授權相當不同。我們對某些程式庫使用此授權,以允許將這些程式庫連結至非免費程式。

當程式與資源庫連結時,無論是靜態或是使用共用資源庫,這兩個程式的組合會合法地說出合併的工作,即原始資源庫的衍生物。因此,一般公共授權僅允許在整個組合符合其自由準則時進行此類連結。「一般公共授權較少」允許將其他代碼與資源庫連結的同軸準則更為寬鬆。

我們將此授權稱為 "Lesser" 一般公共授權 ,因為其保護使用者的自由比一般公共授權更少。它還提供其他免費軟體開發人員比競爭對手的非免費程式更少的優勢。這些缺點是我們在許多圖書館使用普通的公共授權的原因。不過,Lesser 授權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提供了優勢。

舉例來說,在極少數的情況下,可能需要特別鼓勵特定磁帶櫃儘可能廣泛使用,以使其成為 de-facto 標準。為達到此目的,非免費程式必須允許使用資源庫。更常見的情況是,自由磁帶櫃的工作與廣泛使用的非自由磁帶櫃相同。在這種情況下,只要將免費程式庫限制為免費軟體,我們就只能使用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在其他情況下,在非可用程式中使用特定資源庫的權限,可以讓更多人使用大量的免費軟體。例如,在非免費程式中使用 GNU C 函式庫的權限,可讓更多人使用整個 GNU 作業系統以及其變體 GNU/Linux 作業系統。

雖然「較少一般公共許可證」對於使用者的自由較不具保護性,但它確實確保與「元件庫」連結之程式的使用者具有自由性,以及使用修改版本的「元件庫」執行該程式的權限。

遵循複製、分發及修改的精確條款與條件。請密切注意「基於資源庫的工作」與「使用資源庫的工作」之間的差異。先前包含從磁帶櫃衍生的程式碼,而後者必須與磁帶櫃結合才能執行。

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複製、分發與修改的條款與條件

0. 本「授權合約」適用於包含版權持有人或其他授權方所發出通知的任何軟體程式庫或其他程式,並表示其可能依據本「較少一般公共授權」(亦稱為「本授權」) 的條款進行散佈。每個被授權人都會以「您」的身份處理。

「程式庫」是指軟體功能和 (或) 資料的集合,以便與應用程式 (使用某些功能和資料) 輕鬆連結以形成可執行檔。

下方的「程式庫」是指根據這些條款發佈的任何此類軟體程式庫或工作。「基於圖書館的作品」是指圖書館或著作權法下的任何衍生作品:也就是說,包含圖書館或其中一部分的作品,無論是動詞或修改,或直接翻譯成另一種語言。(此後,翻譯不限於「修改」一詞。)

工作的「來源代碼」表示對其進行修改的偏好工作形式。對於程式庫,完整的原始程式碼是指它所包含之所有模組的所有原始程式碼,加上任何關聯的介面定義檔案,再加上用來控制程式庫編譯和安裝的命令檔。

除了複製、分發與修改以外,本 「授權」並未涵蓋其範圍。使用「元件庫」執行程式的行為不受限制,且只有在其內容構成以「元件庫」為基礎的工作時,才會涵蓋該程式的輸出 (與使用「元件庫」撰寫程式的工具無關)。是否為真,取決於內容庫的功能,以及使用內容庫的程式功能。

1. 您可在任何媒體中,複製並散佈圖書館完整原始碼的動詞副本,前提是您在每個副本上以適當方式發佈。著作權聲明與免責聲明;請保留所有提及本「授權」的注意事項,若無任何保固,請將本「授權」的副本以及「程式庫」一起散佈。

閣下可就轉讓副本的實體行為收取費用,而閣下可選擇提供保修保障以換取費用。

2. 您可修改圖書館的副本或副本或其任何部分,因此根據圖書館組成工作,並複製和分發上述修改或根據上文第 1 條的條款工作,前提是您也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a) 修改的工作必須本身為軟體程式庫。

b) 你必須讓修改過的檔案帶有明顯的通知,說明你更改了檔案和更改的日期。

c) 根據本授權條款,您必須向所有第三方免費授權全部工作。

d) 如果修改過的程式庫中的設施參照使用該設施的應用程式程式所提供的函數或資料表格,而不是當設施被傳遞時所傳遞的引數叫用後,您必須付出一個誠信的努力,以確保在應用程式不提供此類功能或表格的情況下,設施仍然運作,並執行其目的的任何部分保持有意義。

(例如,函式庫中用來計算平方根的函式具有完全獨立於應用程式的目的。因此,「子區段 2d」要求此函數所使用的任何應用程式提供的函數或表格必須為選擇性:如果應用程式未提供,則平方根函數仍必須計算平方根。)

這些要求適用於修改後的整體工作。如果該工作的可識別部分並非衍生自元件庫,且可以合理地將它們本身視為獨立與獨立作品,則當您以個別作品散佈這些元件時,本授權及其條款不適用於這些元件。但當您以「元件庫」作為工作之一部分散佈相同的章節時,整體的散佈必須依據本「授權」的條款,其其他授權者的權限會延伸至整個部份,因此不論是誰撰寫的。

因此,本節並不意圖索取權利或爭取您完全由您撰寫的工作權利;而意圖是行使根據圖書館控制衍生或集體作品的分發權利。

此外,唯有在儲存或配銷媒體的磁碟區上,其他不是以程式庫為基礎的工作 (或以程式庫為基礎的工作) 聚總,並不會在本授權範圍內帶出其他工作。

3. 您可以選擇將一般 GNU 通用公共授權 (而非本授權) 的條款套用到特定的圖書館副本。若要這麼做,您必須修改所有提及本 「授權」的注意事項,這樣它們才能指 「一般 GNU 通用公共授權」(第 2 版),而非本 「授權」。(如果出現比一般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版本 2 更新的版本,您可以視需要指定該版本。) 請勿在這些注意事項中做任何其他變更。

在特定副本中進行此變更後,該副本便無法回復,因此一般 GNU 通用公共授權適用於所有後續副本和衍生作品。

當您要將元件庫的程式碼複製到非元件庫的程式中時,此選項非常有用。

4. 您可以根據上文第 1 和第 2 節的條款,以物件代碼或可執行形式複製和分發物件庫 (或其部分或衍生部分) 假設您伴隨完整的對應機器可讀取原始程式碼,而這些原始程式碼必須依上述第 1 節和第 2 節的規定,透過經常用於軟體交換的媒體發佈。

如果透過提供從指定地點複製的存取權來分配物件代碼,則提供從相同地點複製原始代碼的同等存取權,以滿足分配原始代碼的需求,即使第三方不被迫複製來源與物件代碼。

5. 不包含元件庫中任何部分的衍生物的程式,但其設計目的是透過編譯或與其連結來使用元件庫,稱為「使用元件庫的工作」。此類獨立性工作並非資料庫的衍生性工作,因此落在本授權範圍之外。

不過,將「使用程式庫的工作」與「程式庫」連結會建立一個衍生「程式庫」的執行檔 (因為它包含「程式庫」的部分),而不是「使用程式庫的工作」。因此,此授權涵蓋執行檔。第 6 節說明此類執行檔的發行條款。

當「使用資源庫的工作」使用屬於資源庫的標頭檔案中的材料時,即使原始程式碼不然,該工作的物件程式碼可能為資源庫的衍生作品。如果可以在沒有資源庫的情況下連結工作,或者工作本身是資源庫,則此為真特別重要。此為真的臨界值並非由法律精確定義。

如果此類物件檔案僅使用數值參數、資料結構配置和存取子,以及小型巨集和小內嵌函式 (長度為 10 行或更少),則無論該物件檔案是否合法具有衍生性工作,均不受限制。(包含此物件代碼加上程式庫部份的執行檔仍會落在第 6 節之下。)

否則,如果工作是元件庫的衍生物,您可以根據第 6 條的條款為工作分配物件代碼。任何包含該工作的可執行檔也屬於第 6 節,無論它們是否直接與資源庫本身連結。

6. 除了上述區段之外,您也可以將「使用程式庫的工作」與「程式庫」結合或連結,以產生包含部分的工作依據您選擇的條款進行程式庫和分配,前提是該條款允許修改客戶本身的工作,並對此類修改進行反向工程。

您必須對「元件庫」用於其中的每個工作複本提供顯著通知,並且「元件庫」及其使用均受本「授權」所涵蓋。您必須提供本 「授權」的副本。如果執行期間的工作顯示著作權注意事項,您必須在其中包含「程式庫」的著作權注意事項,以及將使用者導向此「授權」副本的參照。此外,您必須執行下列其中一項作業:

a) 隨程式伴隨程式庫的完整對應機器可讀原始程式碼,包括工作中所使用的任何變更 (必須依照上述第 1 和第 2 節散布);以及如果工作是可執行檔與程式庫連結,具有完整的機器可讀「使用程式庫的工作」作為物件代碼和 (或) 原始程式碼,讓使用者可以修改程式庫,然後重新連結以產生包含已修改程式庫的已修改執行檔。(瞭解變更內容庫中定義檔案內容的使用者不一定能夠重新編譯應用程式,以使用修改過的定義。)

b) 使用適當的共用程式庫機制與程式庫連結。適當的機制為 (1) 在執行時期使用已存在於使用者電腦系統上的元件庫副本,而非將元件庫函式複製到可執行檔;以及 (2) 只要修改過的版本與工作所使用的版本介面相容,使用者就能夠與修改過的程式庫版本 (如果使用者安裝的版本) 正確運作。

c) 隨同書面提議的合作,至少三年有效,將上述第 6a 節規定的材料提供給同一使用者,費用不得超過履行本配銷的成本。

d) 如果透過提供從指定地點複製的途徑來分發工作,則提供同等的存取權限,從同一地點複製上述指定的材料。

e) 確認使用者已收到這些資料的副本,或您已將副本傳送給此使用者。

對於執行檔而言,「使用程式庫的工作」的必要形式必須包括從執行檔重新產生所需的任何資料和公用程式。不過,要分送的材料不一定要包含任何通常與可執行檔案所在作業系統之主要元件 (編譯器、核心等) 分配 (不論是來源或二進位格式) 的項目,除非該元件本身隨附於可執行檔。

可能發生此需求與一般不隨附於作業系統的其他專有程式庫的授權限制相衝突。這樣的矛盾表示您無法在您分送的執行檔中同時使用它們和「程式庫」。

7. 您可以將基於元件庫並排放置在單一元件庫中的元件庫設備,以及本授權未涵蓋的其他元件庫設備,然後進行散佈此類合併的磁帶櫃,前提是基於磁帶櫃和其他磁帶櫃設備的個別工作分配是被允許的,且前提是您需採取下列兩種動作:

a) 在合併的圖書館內附上基於圖書館的同一份工作副本,但未與任何其他圖書館設施合併。這必須根據上述章節的條款進行發佈。

b) 以圖書庫為基礎,並解釋在何處找到同樣工作伴隨的未結合形式,以獲得顯著通知。

8. 除本授權明文規定者外,您不得複製、修改、再授權、連結或散佈圖書館。除此之外,任何複製、修改、再授權、連結或散佈「元件庫」的嘗試都無效,並且將自動終止您在此「授權」下的權利。然而,根據本 「授權」收到您副本或權利的當事人,只要該等當事人仍然完全遵守規定,其授權便不會終止。

9. 您不需要接受本授權,因為您尚未簽署本授權。然而,其他任何內容均不授予您修改或散佈資源庫或其衍生作品的權限。若您不接受本 「授權」,則依法禁止這些行為。因此,透過修改或分發「元件庫」(或基於「元件庫」的任何工作) 來表示您接受此「授權」的動作,以及其複製、分發或修改「元件庫」或根據其運作的所有條款與條件。

10. 每次您重新配送資源庫 (或基於資源庫的任何工作),收件人都會自動收到原始授權人的授權,以複製、配送、連結或修改受這些條款與條件約束的資源庫。您不得對收件人行使本文所授予的權利施加任何進一步的限制。您對於使用本 「授權」的協力廠商執行規範不負任何責任。

11. 若因法院判定或指控專利侵權或任何其他原因 (不限於專利權問題) 而導致的情況,則對違反本 「授權」條件的您 (無論是法院命令、合約或其他) 施加的條件,則這些條件不會使您不受本 「授權」的條件影響。如果您無法同時履行本「授權」下的義務以及任何其他相關義務,那麼您可能完全無法發佈「程式庫」。例如,如果專利授權不允許由直接或間接透過您接收副本的所有人重新散佈圖書館,則您唯一能滿足該圖書館和本「授權」的辦法,將完全免於發行圖書館。

倘本節任何部分在任何特定情況下均屬無效或無法執行,則該部分之結餘擬適用,而該部分整體擬於其他情況下適用。

本節並非為了使您侵犯任何專利或其他財產權的索賠,或爭取任何這類索賠的有效性;本節具有保護自由軟體配銷系統的唯一目的,由公共授權慣例實施。許多人已根據該系統的一致性應用,對透過該系統所發行的廣泛軟體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作者 / 捐贈者必須決定他 / 她是否願意透過任何其他系統散佈軟體,而且被授權人無法做出該選擇。

本節旨在徹底瞭解本 「授權」其餘部分所相信的結果。

12. 如果圖書館的發佈和 / 或使用受到專利或版權介面限制的某些國家,則根據本授權放置圖書館的原始版權持有人可以加入明確的地理分佈限制,但不包括這些國家,因此僅允許在不被排除的國家或地區進行發佈。在此情況下,本 「授權」會併入該限制,如同以書面形式寫在本 「授權」之內。

13. 自由軟體基金會得不時發佈修訂版及 / 或新版的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此類新版本與目前版本類似,但可能因解決新問題或疑慮而有不同細節。

每個版本都會有辨別版本號碼。如果 「元件庫」指定了本 「授權」的版本號碼以及 「任何更新的版本」,您可以選擇遵循該版本或由 「自由軟體基金會」發佈之任何更新版本的條款和條件。如果程式庫未指定授權版本號碼,您可以選擇任何由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發佈的版本。

14. 如果您想要將部分 Library 包含到其配銷條件與這些不相容的其他免費程式中,請寫信給作者詢問權限。對於由自由軟體基金會有版權的軟體,請寫至自由軟體基金會;我們有時會對此產生例外。我們的決策將根據兩個目標來引導,以保留我們所有自由軟體衍生工具的自由狀態,並促進軟體的共用和重複使用。

無保固

15. 因為圖書館是免費授權的,圖書館沒有保固,所以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除另有註明外,版權持有人及 / 或其他各方均提供圖書館「現況」而不作任何形式之擔保,無論是明示或暗示,包括但不限於特定目的之可推銷性及適能性之隱含擔保。相對於程式庫的品質和效能,整個風險都是您自己的。如果程式庫有瑕疵,您應承擔所有必要服務、維修或更正的成本。

16. 在任何情況下,除非適用法律要求或同意書寫,否則任何著作權持有人,或任何可修改和 / 或重新發佈上述圖書庫的其他人,對您的損害負責,包括使用或因使用而造成的任何一般、特殊、意外或後續損害無法使用資源庫 (包括但不限於遺失資料或資料呈現不準確或遺失由您或第三方保存,或與任何其他軟體一起運作的資源庫失敗),即使該持有人或其他方已獲認可這類損害的可能性。

條款與條件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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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ache-2.0

Apache License 2.0

Apache License

2.0 版本,2004 年 1 月

https://www.apache.org/licenses/

使用、複製以及散佈的條款和條件

1。 定義。

「授權」指的是本文件第 1 到 9 條定義之使用、複製以及散佈的條款和條件。

「授權人」指的是著作權所有人或由著作權所有人授予授權的實體。

「法律實體」指的是實施實體和進行控制的所有其他實體受該實體控制,或者受該實體集中控制。根據此定義,「控制」代表 (i) 讓無論是否簽訂合約的上述實體,進行指導或管理的直接權利或間接權利,或者 (ii) 擁有百分之五十 (50%) 或以上已發行股票的所有者,或者 (iii) 上述實體的實權所有者。

「貴用戶」(或「貴用戶的」) 指的是行使本授權授予之權限的個人或法律實體。

「原始」形式指的是對包括但不限於軟體原始程式碼、文件來源以及組態檔進行修改的偏好形式。

「目標」形式指的是對原始形式進行機械轉換或轉譯的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已編譯的物件程式碼、產生的文件以及轉換為其他媒體類型。

「著作」指的是根據授權所製作之原始形式或目標形式的著作,如著作中包含或附加的著作權注意事項所示 (請見下方附錄中提供的範例)。

「衍生著作」指的是根據著作 (或從著作衍生而來) 之原始形式或目標形式的任何著作,以及編輯修訂、註釋、詳細描述或其他修改等構成原始著作的整體。根據本授權,衍生著作不得包括與著作及其衍生著作分離的著作,或僅與著作及其衍生著作的介面相連結 (或依名稱連結) 的著作。

「貢獻」指的是任何著述著作,包括著作的原始版本和對該著作或衍生著作所做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意在提交給授權人以讓著作權所有人或代表著作權所有人的授權個人或法律實體包含在其著作中。根據此定義,「提交」一詞表示發送給授權人或其代表人,任何電子、口頭的或書面的交流資訊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在由授權人或者代表其管理的電子郵件清單、原始程式碼控制系統、以及發佈追蹤系統上為討論和提升著作的交流,但不包括由著作權所有人以書面形式明顯標注或指定為「非貢獻」的交流活動。

「協力者」指的是授權人和代表授權人收到之貢獻,並隨後包含在著作之貢獻內的任何個人或法律實體。

2。 著作權使用權之授予。根據本授權的條款和條件,每個協力者均授予貴用戶永久、不分地區、非專屬、免費、免授權金、不可撤銷的著作權使用權以來源程式形式或目標形式重製、編寫衍生著作、公開展示、公開執行、再授權以及散佈著作和這類的衍生著作。

3。 專利使用權之授予。根據本授權的條款和條件,每個協力者均授予貴用戶永久、不分地區、非專屬、免費、免授權金、不可撤銷的 (除本部分所述) 專利使用權,可對著作進行製作、讓人製作、使用、公開發售、販賣、進口以及其它轉讓,且這樣的授權僅適用於在所遞交著作的貢獻中因可由單一或多個這樣的協力者授予而必須侵害的專利聲明。如果貴用戶對任何實體針對著作或著作中所涉及貢獻提出因直接性或貢獻性專利侵害而提起專利法律訴訟 (包括交互訴訟請求或反訴),根據本授權,授予貴用戶針對著作的任何專利使用權將在提起上述訴訟之日起終止。

4。 轉散佈。貴用戶可在任何媒介中複製和散佈著作或衍生著作的副本,無論是否修改,還是以原始形式或目標形式,前提是貴用戶需滿足下列條件:

(a) 閣下必須給予任何其他工作或衍生著作的收件人本授權的副本;及

(b) 你必須讓任何修改的檔案附上明確的通知,說明你更改了檔案;及

(c) 閣下必須保留任何衍生作品的來源形式,如閣下從工作來源形式發佈、所有版權、專利、商標及歸屬通知,不包括與衍生作品的任何部分無關的通知;及

(d) 若「工作」包含「注意」文字檔作為其發行的一部份,則您發佈的任何「衍生作品」必須包含此「注意事項」檔案中所含之屬性通知的可讀副本,不包括與「衍生作品」的任何部份無關的通知。至少位於下列其中一個位置:在發佈為衍生作品一部分的 NOTICE 文字檔中;在「來源」表單或文件中 (若與衍生作品一起提供);或者,在衍生作品所產生的顯示畫面中 (若有此類協力廠商通告的話)。注意事項檔案的內容僅供資訊提供,並未對授權進行修改。貴用戶可在自己散佈之衍生著作內,在著作的注意事項後,或作為附錄添加自己的歸屬注意事項,前提是附加的歸屬注意事項不得構成修改本授權。

貴用戶可以為自身所做出的修改添加自己的版權聲明,並可對自身所做修改內容或為這樣的衍生著作作為整體的使用、複製或散佈提供附加或不同的授權條款和條件,前提是貴用戶對著作的使用、複製和散佈必須符合本授權中聲明的條件。

5。 貢獻的提交。除非貴用戶明確聲明,在著作中由貴用戶向授權人的提交若要包含在貢獻中,必須在無任何附加條款或條件下符合本授權的條款和條件。儘管上述如此規定,執行授權人有關貢獻的條款時,任何情況下均不得替代或修改任何個別授權協議的條款。

6。 商標。本授權並未授予用戶使用授權人的商號、商標、服務標章或產品名稱,但將這些名稱用於合理和慣例性描述著作起源和複製注意事項檔案的內容時除外。

7。 擔保免責聲明。除非因適用法律需要或書面同意,授權人以「現狀」基礎提供著作 (每個協力者提供其貢獻),無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或條件,包括但不限於關於所有權、不侵權、適售性或特定目的之適用性的保證或條件。貴用戶僅對使用或轉散佈著作的正確性負責,並需承擔根據本授權行使許可權時的任何風險。

8。 責任限制。在任何情況下並根據任何法律,無論是因侵權 (包括過失) 或根據合約,或是其它原因,除非根據適用法律需要 (例如故意行為和重大過失行為) 或經書面同意,即使協力者事先已被告知發生損害的可能性,任何協力者不就貴用戶因使用本授權或不能使用或無法使用著作 (包括但不限於商譽損失、停工、電腦失效或故障,或任何商業損壞或損失) 而造成的損失,包括直接、非直接、特殊、意外或間接的名譽損害而負責。

9。 接受保證或附加責任。轉散佈著作或及其衍生著作時,貴用戶可選擇提供或為符合本授權承擔之支援、擔保、賠償或其它職責義務和 (或) 權利而收取費用。但是,在承擔上述義務時,貴用戶只可代表本身和本身責任來執行,無需代表任何其它協力者,並且貴用戶僅可保證、防護並保持每個協力者不受任何因此而產生的責任或對因貴用戶自身承擔這樣的保證或附加責任而對這樣的協力者所提出的索賠。

條款與條件結束

附錄:如何將 Apache 授權應用應用應用應用程序應用到您的工作。若要將 Apache 授權應用至您的著作,請附加下列樣板聲明,並以您自己的識別資訊取代方括號“[]”中的欄位。(請勿包含方括號!) 文字應採用與檔案格式對應的註釋語法。我們也建議您將檔案或類別名稱,以及用途說明納入與著作權聲明相同的「列印頁面」,以便在第三方封存中進行識別。

著作權所有 [yyyy] [ 著作權擁有者的名稱 ]

根據 Apache License,版本 2.0 (以下稱「授權」) 授權;

除非符合 「授權」規範,否則您不得使用此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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