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动创建摊销或增值事务

要手动创建摊销或增值事务:

  1. 按照“手动添加事务”过程操作。
  2. 可选:要指明事务是摊销还是增值,请选择摊销增值,或者保留默认值
  3. 如果您选择了“摊销”或“增值”,请在“事务详细信息”面板中输入以下字段:
    • 原始金额:用来计算摊销值或增值的金额。

    • 此期间:由系统根据用户选择的方法进行计算(请参阅下文的“方法”)。该值反映了应用到与调节相关的期间的摊销金额。

    • 期末金额:

      • 对于摊销金额,期末金额的计算方式为原始金额减去与调节相关的期间以及该期间之前的所有期间的累计摊销金额。

      • 对于增值金额,期末金额从 0.00 开始,每个期间递增“每月增值”金额。

    • 方法:

      选择下列项之一:

      • 直线 - 导致事务值每个期间降低相同的金额。

      • 实际 - 导致事务值每个期间降低(对于摊销)或增加(对于增值)反映实际天数的一个金额。

      • 自定义 - 导致事务值每个期间降低(对于摊销)或增加(对于增值)相同的金额。

        允许您自定义每月摊销和增值金额。默认情况下,系统以直线摊销配置开始。因此,当选择了自定义方法时,对话框的显示方式与直线用例一样,但有两个例外:

        • 对于基本货币组,“摊销表”表中的“摊销”列是可编辑的。您可以编辑每月摊销金额或者导入完整的摊销表。

        • 不会显示“半月惯例”复选框。

    • 半月惯例:如果选中,则第一个和最后一个期间将反映半个月的摊销。例如,如果一个完整月的摊销为 $100,则第一个和最后一个月将仅反映 $50 的摊销。所有其他月份将反映完整的摊销金额 $100。

    • 起始期间:适用于“直线”或“自定义” - 决定了发生摊销的第一个月份。

    • 期间数:决定了摊销期间的数目。

    • 剩余期间:系统根据与调节相关的期间(“调节期间”)、起始期间以及期间数计算得出的一个值。

    • 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适用于“实际” - 决定了摊销或增值范围。

  4. 适用于“直线”或“自定义”:在摊销表选项卡上,选择“货币组”,然后查看期初金额、期末金额和摊销金额。
  5. 单击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