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打开调节

管理员和超级用户可以重新打开已关闭的调节。

重新打开调节:

  • 将状态恢复为“打开,等待编制者处理”

  • 第二天早晨向编制者发送电子邮件通知

要重新打开调节:

  1. 在“调节”列表上,双击“已关闭”状态的调节。
  2. 摘要选项卡上,依次选择操作重新打开

    显示确认,然后单击确定

  3. 选择要为其重新打开调节的用户。例如,编制者或审核者。
  4. 单击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