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手動建立攤銷或增值交易,請執行下列動作:
原始金額:此金額用來計算攤銷或增值。
這個期間:由系統根據使用者選取的「方法」進行計算 (請參閱下面的「方法」)。此值反映套用至調節所屬期間的攤銷金額。
期末金額:
對於攤銷金額,「期末金額」的計算方法為「原始」金額減去所有期間以及包括調節所屬期間的「累計攤銷」金額。
對於增值金額,「期末金額」開始於 0.00 而且每個期間按「每月增值」金額增加。
方法:
選取一項:
直線 — 導致交易值按每個期間相等的金額減少。
實際 — 導致交易值按反映每個期間中之實際天數的金額減少 (對於攤銷) 或增加 (對於增值)。
自訂 — 導致交易值按每個期間相等的金額減少 (對於攤銷) 或增加 (對於增值)。
可讓您自訂每月攤銷和增值金額。根據預設,系統以直線攤銷組態啟動。因此,在選擇自訂方法時,對話方塊將完全依直線的使用情況顯示,但有兩個例外:
「攤銷排程」表中的「攤銷」欄可針對基礎幣別時段進行編輯。您編輯每月攤銷金額,或者匯入完整的「攤銷」排程。
不會顯示「半個月慣例」核取方塊。
半個月慣例:如果選取,則第一個和最後一個期間反映半個月的攤銷。例如,如果一整個月的攤銷為 $100,則第一個和最後一個月僅反映攤銷 $50。所有其他月份反映完整的 $100 攤銷
開始期間:對於「直線」或「自訂」— 決定發生攤銷的第一個月。
期間數:決定攤銷的期間數。
剩餘期間:系統根據和調節 (「調節期間」) 相關的期間、「開始期間」,以及「期間數」所計算的值。
開始日期和結束日期:對於「實際」— 決定攤銷或增值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