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管理電子郵件警示

您可以在公司間交易時及程序管理的複查程序期間使用電子郵件警示。電子郵件警示可幫助醒目提示系統中的重大事件或資料變更。例如,您可以發送電子郵件警示,指出某一公司間交易不相符,需要進行比對;或者告知某一程序單元已準備就緒可進入下一升級層級。

電子郵件警示採用標準的簡易郵件傳送通訊協定 (SMTP) 傳送,因此警示可用於任何能夠處理 Internet 電子郵件的電子郵件系統。若要使用警示,您必須在執行 Financial Management 組態公用程式時,設定值電子郵件設定值,並指定 SMTP 伺服器名稱。請參閱 Oracle Enterprise Performance Management System 安裝與組態手冊

警示程序使用您的驗證檔案 (例如 LDAP、MSAD 或原生目錄) 中儲存的電子郵件地址。

您必須先在應用程式中設定使用者和資料安全性權限,方可傳送或接收電子郵件警示。指派給案例和實體的、用於警示的安全性類別必須支援電子郵件警示,而且必須給使用者指派一個安全性角色,以便接收電子郵件警示。如需設定安全性角色的相關資訊,請參閱 Oracle Enterprise Performance Management System User Security 管理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