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設定「程序控制」模組,以依據程序控制中的狀態變化產生電子郵件警示。您可以為下列動作設定警示:已通過第一輪審核、複查層 1 到 10、已提交、已核准或已發佈。
在程序單元處於「未啟動」層級或等待「簽署」動作時,電子郵件警示不會產生。
若要設定程序管理電子郵件警示,請執行下列動作:
滿足所有條件的使用者會收到電子郵件警示。
表格 16-1 程序管理使用者角色和警示通知
動作之前或之後的程序單元層級 | 已通知程序管理使用者角色 |
---|---|
已通過第一輪審核 |
擁有實體的「全部」或「升級」存取權限的使用者會得到通知。 |
複查層 1 到 10 |
位於該「複查層」的「複查者」以及「提交者」角色會得到通知。 例如,在「複查層 1」中,「複查者 1」及「提交者」角色會得到通知。 |
已提交 |
「複查監督員」角色會得到通知。只有擁有此角色的使用者,才可以核准已提交的程序單元。 |
已核准 |
「複查者 1-10」以及「提交者」角色會得到通知。 |
已發佈 |
擁有實體的「全部」、「讀取」或「升級」存取權限的使用者會得到通知。 |
在執行程序複查動作時,系統會根據設定的安全性權限,自動為適當的使用者產生電子郵件警示。執行動作的使用者也會透過確認電子郵件得到通知。
註:
擁有「應用程式管理員」角色的使用者,不會收到電子郵件警示。若要讓擁有「應用程式管理員」角色的使用者收到電子郵件警示,請將管理員設定為單獨的使用者,並指派該角色接收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