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單元經核准後,便可以將其發佈,以供所有使用者檢視其資料。要發佈程序單元,您必須指派有「複查監督員」安全性角色,以及「全部」存取權限。
程序單元的狀態必須為 OK、OK SC 或 NO DATA,方可獲得核准。程序單元發佈後,其狀態將變更為「已發佈」。如果程序單元處於「已發佈」狀態,則您必須被指派為「複查監督員」安全性角色,才能修改資料。
註:
如果程序單元處於「已發佈」狀態,系統不會執行安全性角色檢查。對該實體具有「讀取」或「全部」存取權限的所有使用者都可以檢視該實體的資料,但僅限於檢視。
從程序控制發佈程序單元
若要從「程序控制」中發佈程序單元,請執行下列動作:
依序選取整合、資料,然後選取程序控制。
設定列和欄。請參閱選取程序控制的實體。
選取要發佈的程序單元。
按一下管理程序,並選取發佈。
選擇性:在備註中輸入備註,或附加一個文件,以提供更多詳細資料。
請參閱將文件附加到程序單元。
選擇性:如果您使用樹狀檢視,請選取僅將動作套用至選取的實體或將動作套用至實體和子代。
按一下發佈。
從資料網格發佈程序單元
若要從資料網格中發佈程序單元,請執行下列動作:
選取要發佈的程序單元的儲存格。
按一下滑鼠右鍵並選取管理程序,然後選取發佈。
選擇性:在備註中輸入備註,或附加一個文件,以提供更多詳細資料。
按一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