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編輯智慧型列示輸入項目」/「新增智慧型列示輸入項目」頁籤,定義智慧型列示中的選項。
若要定義智慧型列示輸入項目,請執行下列動作:
僅限第一個項目:在第一列中輸入資訊。
若要新增項目,請按一下新增,然後輸入資訊。
若要刪除項目,請選取該項目,然後按一下刪除。
若要編輯項目,請變更其列中的資訊。
表格 12-17 智慧型列示項目
ID
設定所示輸入項目順序的唯一號碼。只有在未選取「特性」頁籤上的自動產生 ID 時才能自訂。
名稱
包含英數字元與底線字元 (如 Customer_Feedback),但不含特殊字元或空格的唯一英數字元名稱。
標籤
下拉式清單中智慧型列示輸入項目的顯示文字 (如客戶回饋)。
以紅色醒目提示的項目是重複項目。
按一下儲存。
選取預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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