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 Cluster 軟體安裝指南 (適用於 Solaris 作業系統)

如何結束對 Sun Cluster 3.1 4/04 軟體的升級 (滾動)

  1. 確定對要升級的所有叢集節點已完成全部升級程序。

  2. 您的配置是否對 Solstice DiskSuite/Solaris Volume Manager使用雙串聯仲裁者?

    • 如果否,請前進至步驟 3

    • 如果是,請復原仲裁者配置。

    1. 決定哪一個節點具有您要在其中新增仲裁者主機之磁碟組的所有權。


      # metaset -s setname
      
      -s setname

      指定磁碟組名稱

    2. 如果磁碟組不屬於任何一個節點,請先取得該磁碟組的所有權。


      # metaset -s setname -t
      
      -t

      取得磁碟組的所有權

    3. 重新建立仲裁者。


      # metaset -s 	setname -a -m mediator-host-list
      
      -a

      新增至磁碟組

      -m mediator-host-list

      指定要加入成為磁碟組仲裁者主機的節點名稱

    4. 對於使用仲裁者的叢集內每個磁碟組,請重複執行步驟 a步驟 c

  3. 您是否使用 Sun Management Center 監視您的 Sun Cluster 配置?

    • 如果否,請前進至步驟 5

    • 如果是,則執行下列步驟,在 Sun Management Center 伺服器機器、輔助伺服器機器與主控台機器上升級 Sun Cluster 模組軟體。


      註解 –

      在叢集框架升級期間,已升級了叢集節點上的 Sun Cluster 模組軟體。


      如果您要升級 Sun Management Center 軟體本身,請不要執行此步驟。 而應前進至步驟 5 來完成 Sun Cluster 軟體升級。 然後移至如何升級 Sun Management Center 軟體 以升級 Sun Management Center 軟體與 Sun Cluster 模組。

    1. 以超級使用者身份移除現有的 Sun Cluster 模組套裝軟體。

      使用 pkgrm(1M) 指令從下表列出的所有位置移除所有 Sun Cluster 模組套件。


      # pkgrm module-package
      

      位置 

      要移除的模組套裝軟體 

      Sun Management Center 主控台機器 

      SUNWscscn

      Sun Management Center 伺服器機器 

      SUNWscssv

      Sun Management Center 輔助伺服器機器 

      SUNWscshl


      註解 –

      在叢集框架升級期間,已升級了叢集節點上的 Sun Cluster 模組軟體。


    2. 以超級使用者身份,將 Sun Java Enterprise System 2004Q2 2 of 2 CD-ROM 中的 Sun Cluster 模組套裝軟體重新安裝到下表中列示的位置。

      在 CD-ROM 路徑中,ver 的值為 8 (對於 Solaris 8) 或 9 (對於 Solaris 9)。


      # cd Solaris_sparc/Product/sun_cluster/Solaris_ver/Packages/
      # pkgadd -d . module-package
      

      位置 

      要安裝的模組套裝軟體 

      Sun Management Center 主控台機器 

      SUNWscshl

      Sun Management Center 伺服器機器 

      SUNWscssv

      Sun Management Center 輔助伺服器機器 

      SUNWscshl

      在主控台機器上和輔助伺服器機器上均安裝輔助伺服器套件 SUNWscshl。 您沒有在主控台機器上升級至新的 SUNWscscn 套裝軟體。

  4. 如果您升級了 Sun Java Enterprise System 2004Q2 2 of 2 CD-ROM 或 Java Enterprise System Accessory CD 3 CD-ROM 上未提供的任何資料服務,請為這些資料服務註冊新的資源類型。

    請依照資料服務隨附的說明文件執行。

  5. 從任何節點啟動 scsetup(1M) 公用程式。


    # scsetup
    

  6. 註冊新的資源類型。

    1. 從 [主要功能表] 中,選擇 [資源群組]。

    2. 選擇 [資源類型註冊]。

    3. 選擇 [註冊尚未註冊的所有資源類型]。

      scsetup 公用程式會顯示所有尚未登錄的資源類型。

      請依照提示來註冊新的資源類型。

  7. 將所有合格的資源遷移至其資源類型的新版本。

    1. 從 [資源群組] 功能表中,選擇 [變更資源屬性]。

    2. 選擇 [管理資源版本]。

    3. 選擇 [顯示版本狀態]。

      scsetup 公用程式顯示所有資源,在升級期間已為這些資源安裝了其資源類型的新版本。 記錄您要將資源升級至的新資源類型。

    4. 選擇 [為所有合格資源重新建立版本]。

      依照提示將合格資源升級至其資源類型的新版本。

    5. 返回至 [變更資源屬性] 功能表。

  8. 修改新資源類型版本的延伸屬性。

    1. 對於您將現有資源遷移至的每種新資源類型,決定新資源類型是否需要對其延伸屬性進行其他修改。

      請參閱每個相關的資料服務手冊,以取得每種新資源類型的需求。


      註解 –

      您無需變更新資源類型的 Type_version 屬性。 當您在步驟 5 中將資源遷移至它們的新資源類型時,已修改了該屬性。


      • 如果資源類型都不需要除 Type_version 屬性之外的其他修改,請移至步驟 9

      • 如果一個或多個資源類型需要對延伸屬性進行其他修改,請前進至步驟 b

    2. 從 [變更資源屬性] 功能表中,選擇 [變更延伸資源屬性]。

    3. 依照提示修改必要的延伸屬性。

      請參閱資料服務說明文件,以取得要修改的延伸屬性名稱與值。

    4. 針對需要修改的每種資源類型重複執行此作業。

    5. 返回至 [資源群組] 功能表。

  9. 重新啟用所有停用的資源。

    1. 從 [資源群組] 功能表中,選擇 [啟用/停用資源]。

    2. 選擇要啟用的資源,並依照提示執行。

    3. 對每個停用的資源重複步驟 b

    4. 當所有資源都重新啟用時,輸入 q 回到 Resource Group Menu。

  10. 使每個資源群組返回線上狀態。

    1. 從 [資源群組] 功能表中,選擇 [線上/離線或切換保護移轉資源群組]。

    2. 依照提示將每個資源群組置於受管理狀態,然後使資源群組上線。

  11. 當所有資源群組返回線上狀態後,請結束 scsetup 公用程式。

    輸入 q 退出每一個子功能表,或按 Ctrl-C

    叢集升級完成。 您現在可以讓叢集回到正式環境。

  12. 重新啟動所有應用程式。

    請依照協力廠商說明文件中所提供的指示執行。

    叢集升級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