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打开“桌面”菜单,请右击桌面上的空白区域。 您可以使用“桌面”菜单在桌面上执行操作。
表 8–2 对“桌面”菜单中的各项进行了说明。
表 8–2 桌面菜单上的项
菜单项 |
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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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窗口 |
打开一个新的文件管理器窗口,该窗口显示您的起始位置。 |
新建文件夹 |
在桌面上创建一个新的文件夹对象。该文件夹是在桌面目录中创建的。 |
新终端 |
启动 |
新建启动程序 |
在桌面上创建一个启动程序。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 向桌面上添加启动程序。 |
脚本 |
打开一个包含可以运行的脚本的子菜单。 |
按名称整理 |
按照名称的字母数字顺序对桌面上的对象进行排列。 |
保持对齐 |
确保桌面上各个对象的左边界逐一对齐。 |
剪切文件 |
从文件夹或桌面中删除选定的文件,然后将文件放置在缓冲区中。 |
复制文件 |
从文件夹或桌面中复制选定的文件,然后将文件放置在缓冲区中。 |
粘贴文件 |
将缓冲区中的文件放置到选定的文件夹或桌面中。 |
磁盘 |
使您可以安装软盘和其它可移动媒质。 |
使用默认背景 |
将桌面背景复位为“背景和标志”对话框中选择的上一个模式。您可以从 |
更改桌面背景 |
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