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於 Linux 的 GNOME 2.2 桌面使用者指南

刪除檔案或資料夾

當您刪除檔案或資料夾時,該檔案或資料夾並不會移動到垃圾箱中,而是立即從檔案系統中刪除。只有在資料夾選項對話方塊選取包含一個不使用回收筒的刪除指令 選項以後,才能使用刪除功能表項目。

如果要刪除檔案或資料夾,請執行下列步驟:

  1. 在檢視窗格中,選取您要刪除的檔案或資料夾。

  2. 選擇編輯 -> 刪除。或者,也可以在檢視窗格中的檔案或資料夾上按滑鼠右鍵,然後選擇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