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 上的 GNOME 2.2 桌面用户指南

使用桌面菜单

“桌面”菜单。上下文会对该图形加以说明。

要打开“桌面”菜单,请右击桌面上的空白区域。 您可以使用“桌面”菜单在桌面上执行操作。

表 8–2 对“桌面”菜单中的各项进行了说明。

表 8–2 桌面菜单上的项

菜单项 

功能  

新建窗口

打开一个新的文件管理器窗口,该窗口显示您的起始位置。 

新建文件夹

在桌面上创建一个新的文件夹对象。该文件夹是在桌面目录中创建的。 

新终端

启动 GNOME 终端

新建启动程序

在桌面上创建一个启动程序。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 向桌面上添加启动程序

脚本

打开一个包含可以运行的脚本的子菜单。 

按名称整理

按照名称的字母数字顺序对桌面上的对象进行排列。 

保持对齐

确保桌面上各个对象的左边界逐一对齐。 

剪切文件

从文件夹或桌面中删除选定的文件,然后将文件放置在缓冲区中。 

复制文件

从文件夹或桌面中复制选定的文件,然后将文件放置在缓冲区中。 

粘贴文件

将缓冲区中的文件放置到选定的文件夹或桌面中。 

磁盘

使您可以安装软盘和其他可移动媒介。 

使用默认背景

将桌面背景复位为“背景和标志”对话框中选择的上一个模式。您可以从 Nautilus 窗口中访问“背景和标志”对话框。

更改桌面背景

启动“背景”首选项工具,使您可以更改桌面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