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NOME 2.2 Desktop on Linux 使用者指南

動作功能表

動作功能表包含讓您可在 GNOME 桌面執行各種工作的指令。表 5–2 說明在動作功能表中的指令。

表 5–2 動作功能表指令

功能表項目  

功能  

執行程式

開啟「執行程式」對話方塊。請使用「執行程式」對話方塊執行指令。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使用執行程式對話方塊

開啟最近使用的檔案

顯示最近儲存的 10 個檔案的子功能表。 

搜尋檔案

啟動搜尋工具應用程式。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搜尋工具手冊。

鎖定螢幕

將螢幕鎖定。  

登出

登出目前的工作時段。 

動作功能表位於下列位置:

使用執行程式對話方塊

使用「執行程式」對話方塊即可存取指令行。但是在「執行程式」對話方塊中執行指令時,您無法接收指令的輸出。

如需從指令行執行指令,請執行下列步驟:

  1. 顯示「執行程式」對話方塊。您可以用下列任一種方式,顯示「執行程式」對話方塊:

    • 從任何的面板

      將「執行」按鈕加入至面板。在面板上按滑鼠右鍵,再選擇「加入面板」-> 「動作」-> 「執行」。 在「執行」按鈕按一下。

    • 從「主功能表」

      開啟「主功能表」,再選擇「執行程式」。

    • 「功能表列」

      選擇「動作」-> 「執行程式」。

    • 使用捷徑鍵

      顯示「執行程式」對話方塊的預設捷徑鍵是 Super + R。您可以在桌面個人喜好的「鍵盤捷徑」中,變更顯示「執行程式」對話方塊所用的捷徑鍵。

    • 從功能表項目即現式功能表

      在功能表中的項目上按滑鼠右鍵,然後從即現式功能表中選擇「放到執行對話方塊」。「執行程式」對話方塊便會以指令欄位中的功能表指令開啟。

    「執行程式」對話方塊便會出現。

  2. 請在空白欄位中,輸入要執行的指令。或者,如需選擇之前執行過的指令,請按一下指令欄位旁的向下箭頭按鈕,然後選擇要執行的指令。

    另外,可以選取「顯示已知應用程式清單」選項,以便顯示可用應用程式的清單。

    您也可以使用「執行檔案」按鈕,選擇檔案並將之附加至命令列。 例如,您可以輸入 emacs 當作指令,然後選擇檔案進行編輯。

    選取「在終端機中執行」選項,可以在終端機視窗中執行應用程式或指令。如果應用程式或指令不會建立視窗執行工作,請選取這個選項。

  3. 在「執行程式」對話方塊,按一下「執行」按鈕。

抓取螢幕快照

您可以用下列任一種方式,抓取螢幕快照: